中介人法規制訂過程未能體現以民為本精神 中介人法規制訂過程未能體現以民為本精神

具有澳門特區立法會議員身份的「澳門幸運博彩中介人協會」召集人周錦輝,昨日就行政會通過《關於訂定從事娛樂場幸運博彩中介業務的資格及規則》一事發表談話。他在肯定了該「中介業務法規」的優點及可行性之餘,又指出該法規內仍有部分細則問題需要修改,而且在實施時對徵稅起始日期應設有一個緩衝期。

周錦輝作為當代「博彩中介人」模式的創建人之一,在這方面享有較高的權威,而且亦頗為熟悉本澳「進客」制度的歷史及拉斯維加斯等國際賭城「中介人」制度的情況,他對「中介業務法規」提出的修訂建議,當然是屬於專業性甚高的意見。而且,他作為「澳門幸運博彩業中介人協會」的召集人,其對「中介業務法規」提出修訂建議的代表性,也不容置疑。因為在他的身後,是超過一百個「中介人」實體和超過三千名的「合作者」。

然而,這個「中介業務法規」既然是「行政法規」,實質上就只是《訂定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二十三條和二十九條的施行細則。按其立法程序,在獲行政會通過後,即可呈送行政長官簽署頒佈,已難有修訂的空間。它不像特區立法會獨享立法權力所制訂的法律那樣,在行政會通過後,成為法案由行政長官提交給特區立法會審議;在討論過程中,議員們可根據社會公共利益及議員本身的意願,對之進行增刪修改。而在為了避免出現「法律真空」,這個「中介業務法規」必須在新賭約開始生效的四月一日同步生效實施的情況下,也已不可能再「回爐重修」。因此,這個「中介業務法規」就必須被迫「帶病服役」了,只能等待在未來實施過程中,暴露出其某些並不適應實際情況的「不可行」或「難實行」之處之後,再透過行政法規的立法程序予以修訂。

這就折射出,這個「中介業務法規」在研擬及立法的過程中,缺乏了「以民為本」的精神,未有認真徵詢與該法規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中介業務」從業人員的意見。而從事「中介業務」人員的數量,不但佔澳門勞動力市場不小的比例,而且其營業額也佔了澳門博彩業營業總額的六成以上。十多年來,澳門政府的博彩稅收業績驕人,使政府日常運作和公共建設得到充裕財政保障,也使澳門各業經營和市民生活得以享受到低稅優惠,從事「中介業務」的人員也有很大的貢獻,他們也是社會財富的傑出創造者。因此,政府在制訂規範「中介業務」的法規時,理應徵詢他們的意見。何況,從事「中介業務」的人員亦已成立了「澳門幸運博彩中介人協會」,亦即政府有了徵詢意見的代表對象,而無須擔心在徵詢意見的過程中,出現因人多話雜而無所適從的情況。但政府當局在「中介業務法規」的研擬過程中,並未按照特首何厚鏵在「施政報告」中揭櫫的「以民為本」精神,尤其是其中的「我們將擴闊諮詢渠道,吸收更多專業人士的意見,對澳門法律改革的路向作出深入研判,提出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的專業意見」的指示,難免會令人感到遺憾。

其實,在這項「中介業務法規」的制訂過程中,「澳門幸運博彩業中介人協會」是曾有主動地尋求參與,要求當局「廣泛地聽取業內外人士的意見」,並在對該「法規」的「詳細內容還不知道」的情況下,向經濟財政司司長、博彩競投委員會主席譚伯源遞交了一份「意見書」,並將其副本抄送博彩監察暨協調局局長雪萬龍的。該「意見書」針對「中介業務」從業人員的實際經營情況,提出了幾點意見和建議,其中包括了如對「中介人」徵稅是以毛收入作計徵依據,將會忽略「爛賬風險」等問題,並不合理等,並指出在澳門博彩業面對世界賭業激烈競爭的情況下,如果徵稅不合理將會導致「中介人」的服務活動轉向海外市場,造成澳門博彩業以至整體經濟的損失。但從行政會發言人唐志堅前日披露的「中介業務法規」內容來看,似是當局並未重視、更無意接受該「意見書」的建議。即使是政府當局認為自己對「中介業務法規」的相關設計完全有理,倘若是有進行諮詢活動的話,政府代表在面對面的對話討論中,開誠佈公地講出其理由,或許「中介業務」從業人員還會以顧全大局的態度,「雖不滿意但可接受」。但因沒有進行諮詢活動,也就難免會令「中介業務」從業人員對其中若干內容滿腹牢騷,口不服心更不服了。

幸好,譚伯源主席前日表示,政府當局可根據「新博彩法律」第二十九條關於行政長官可基於公共利益的原因,在最多五年內部分減免博彩中介稅率不超過四成的規定,在短期內向特首作出建議,並將會就「中介人」實際收益的計算方法,「與博彩中介人溝通並聽取業界意見」,以最公平、直接的方法來計算「中介人」的實際收益,這就使「合理徵稅」問題還存在可以調適的空間,不至於使「中介業務」從業人員的實際利益受到損害。希望,政府當局能夠完全兌現這個「將與博彩中介人溝通並聽取業界意見」的諾言,並趁此機會對某些不合理的情況予以補救,從而營造「稅務公平」的環境,並使「中介人業務」從業人員感受到他們的社會地位及意見建議受到政府當局的尊重,心情舒暢地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