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國慶活動奏唱國歌時應飽含愛國真情 慶祝國慶活動奏唱國歌時應飽含愛國真情

隨著澳門同胞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五十三周年籌備委員會的正式成立,澳門特區本年度慶祝國慶的各項活動,將陸續展開。當然,最重要的慶祝活動,相信還是十月一日上午八時在金蓮花廣場舉行的升旗禮,上午十時由慶祝國慶籌委會假綜藝館舉行的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五十三周年大會,及當日下午特區政府舉行的慶祝國慶酒會。

按照禮制,這三項重要活動,都將會有一項極為重要的程序,就是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這就使我們想起了一個老話題:集會奏唱國歌時應當肅立不應有失敬行為,以及在警察樂隊演奏,音響播放國歌時,與會者宜同聲高唱國歌的歌詞。

實際上,以往在回歸前的由前澳門新華社舉行的國慶酒會,及回歸後的由澳門特區政府舉行的國慶酒會,當進行「奏國歌」程序時,會場上卻出現了一些頗不肅嚴的現象,就是一些來賓甚至是平日表現得「唯有自己獨愛國」的人士,竟然在繼續高談闊論,或是站相不端,甚至是在大朵快頤!這叫那些與會的葡人朋友們看得莫名奇妙:這是自稱為「愛國同胞」的人士應有的行為嗎?國務院頒布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奏唱的暫行辦法》就嚴格規定,「集會奏唱國歌時,應肅立致敬,不得交語,擊節或鼓掌」,「國歌不得與其他歌曲緊接奏唱,但遇舉行接待國賓的儀式和國際性的集會,則可連奏有關國家的國歌」。而教育部於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向全國教育部門發出的通知亦指示,「大,中,小學的重要集會要唱國歌。要教育學生從小尊敬國旗,升旗時要立正,唱國歌時要嚴肅」。儘管這些法令,「通知」並不是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但作為愛國愛澳同胞,特別是個別將「愛國」當作是自己「專利」的某些人,為了體現自己的愛國主義精神,在集會和慶典時,是應當表現出自己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應有的尊嚴的吧?

至於在「奏國歌」程序時,與會者宜高唱國歌歌詞的問題,在祖國內地,這早已成為一種集會文習慣。從天安門廣場每日清晨的升旗儀式,到中共和國家的重大政治集會〔如中共十五大及全國人大,政協會議的開幕式等〕,從普通群眾到國家領導人,無論是風華正茂的年青人,還是白髮蒼蒼的老者,以至幾歲大的孩童,都是齊唱國歌,而且其神情都是十分嚴肅,莊重,誠摯。他們的全情投入,顯示出他們對偉大祖國的無限熱愛和眷戀。

可能有人會說,澳門沒有唱國歌的習慣。但如果說是「沒有習慣」的話,內地以前也是一樣沒有有唱國歌的習慣的,但在受到一些海外華人批評之後〔批評內容還包括內地一些群眾和遊客在天安門廣場觀看升旗禮時,舉動頗不嚴肅,甚至有人衣冠不整〕,內地也開始注意按照國際慣例,在奏國歌時必須唱出歌詞來。一九八五年九月五日,《光明日報》還發表了題為《大家都來唱好國歌》的評論員文章。另外,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國家教育部發出通知,要求各中小學建立升旗制度,學生都要學唱國歌,大,中,小學的重要集會要唱國歌。

實際上,唱國歌而不是「奏國歌」,這是國際慣例,世界各國都有此規定或習慣。就是在屬於中國一部份的台灣地區,在會議或慶典的開始時,有一項議程就是全體出席者起立,齊唱「三民主義,吾黨所宗……」。甚至在過去,在每場電影開映前,也要求觀眾起立,齊唱這支歌曲。既然高唱國歌是國際慣例,也既然內地也已有齊唱國歌的習慣,那麼,作為國際城市的澳門,及作為愛國愛澳的各界社團,及代表內地上至中央下至地方的外派機構,在進行集會及慶典時,就更應將「奏國歌」的議程改為「唱國歌」。

要做到這一點,是並不困難的。這是因為,外派幹部既然是由內地外派的幹部,就肯定是會唱國歌。而傳統愛國社團的會員,相信也大多數是懂得唱國歌的。在一般居民中,有相當一部份是由內地移居澳門的,他們在內地生活時已經學會了唱國歌。至於尚不懂唱國歌的各界人士,那也好辦,只要各界社團能舉辦國歌培訓班,至多是花幾個晚上就包教會。更何況,現在許多家庭都有卡拉OK設備,如果各界社團能夠派發一些學唱國歌的唱碟,相信在家中學習,就既是學唱國歌,也當是唱卡拉OK娛樂。而各學校也有音樂課,就更應將唱國歌作為必修的一堂課。

實際上,國歌是民族精神的像徵。唱國歌,可以激起人們熱烈的愛國熱情,喚起人們強烈的民族意識。高唱國歌,不但展示了每一位國家公民的自強不息,而且還代表了一個民族的共同心愿,並起到振奮民族精神,鼓舞人民鬥志的巨大力量。當我們高唱《義勇軍進行曲》的時候,就會激勵我們居安思危,不忘記祖國過去受侵略受壓迫的苦難歷史,不忘記中華兒女為保衛祖國而進行的可歌可泣的英勇鬥爭,不忘記「台獨」分子正在蠢蠢欲動,國際霸權主義亡我之心不死,不忘記建設和保衛國家,爭取國家早日實現統一仍然是我們的神聖使命。希望,各界社團盡快掀起一個學唱國歌的熱潮,也希望有關社團和機構在舉行集會或慶祝時,把「奏國歌」環節改為「唱國歌」,讓大家在《義勇軍進行曲》那特有的緊迫的節奏感中,激發我們的愛國主義熱情,提高我們的民族自豪感,增強我們對「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