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再次鼓吹「修憲」圖謀「建國立憲」

今日是台灣當局的「行憲紀念日」六十五周年。一九四六年的十一月十五日,蔣介石南京政府在四面楚歌、內外交困的情況下,為了爭取美援,繼續內戰,急匆匆召開了沒有中共和民盟的代表參加的「國民大會」,並於十二月二十五日正式通過《中華民國憲法》,成為中國國民黨統治的第一部正式「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共十四章一百七十五條。這部「憲法」抄襲了歐美資本主義國家憲法中關於國會制、責任內閣制和「自由」、「民主」的一些條款,但在實質上卻違背了有中共及民盟的代表參與的「政治協商會議」通過的「憲法草案」所確定的民主原則,是以根本性的形式確認了「總統」即蔣介石個人獨裁的國家制度。一九四七年一月一日,國民黨政權正式公佈這部「憲法」,並規定自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施行。

以「一分為二」的觀點看,《中華民國憲法》並非一無是處。它的最大優點,是堅持了「一個中國」的原則。其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這條條文後來在國民黨政權逃遷到台灣地區後,成了遏制及打擊「台獨」分子分裂國土圖謀的有力武器。

一九九一年四月三十日,台灣當局宣佈停止持續近四十三年之久的「動員戡亂時期」。許多受到「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限制的「憲法」條文規定,必須恢複常態,包括「總統」及「國大代表」、「立法委員」應當全面普選等。然而,由於台灣當局的實際管治權力僅限於台灣金馬地區,無法按「憲法」規定在整個中國的範圍內進行全民選舉,故在李登輝主導之下,從一九九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起,操縱「國民大會」對《中華民國憲法》進行修訂,此後到二零零零年五月間,先後進行了六次「修憲」,將一部結構完整、嚴謹的《中華民國憲法》,修改得面目全非,千瘡百孔。

台灣當局的「修憲」手法,是仿照「美國憲法修正案」的模式,即「憲法」本文不動,只在其後添加了「增修條款」。由於「憲法」本文的「國家定位」是基於「一中原則」,再加上當時台灣地區的「統派」力量強大,李登輝的「台獨」真面目尚未充分暴露,故前期的「憲法」修訂方向,仍未敢於背離「一中原則」。實際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就有「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的宣言。雖然「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國大代表」及「立法委員」是由「自由地區」的選民普選產生,摒棄了「憲法」本文中的在包括大陸地區在內的全中國領域選舉產生的規定,有「台灣化」亦即「獨台化」之嫌,但這也是囿限於台灣當局的實際管治權力不及於大陸地區的實際情況而採取的不得已措施,事出有因,尚可理解。不過,圍繞著「修憲」問題,國民黨內爆發了「主流派」與「非主流派」之間的激烈鬥爭,使國民黨發生了第一次分裂,「非主流派」最終被迫出走,另行成立了新黨。但有趣的是,當時奉李登輝之命負責主導「修憲」工作的「憲改小組」的成員施啟揚、馬英九、宋楚瑜等人,後來都是堅定堅持「一個中國」立場的「統派」人士,與李登輝的「台獨」理念徹底決裂。

台灣當局的六次「修憲」,最重要的有一九九一年第一次的「國會台灣化」,一九九二及一九九四年的第二、三次的「總統台灣化」,一九九七年第四次的「政權台灣化」。此後的兩次,則是一九九九年第五次的「國代延任案」及二零零零年的「凍結國大案」。至此,已基本上將李登輝的「獨台」理念轉化為「憲法」條文,亦即是《中華民國憲法》已成為一部「台灣化」的「憲法」,除了一句「固有疆域」的「中華民國領土」之外,基本上就是一部「中華民國在台灣憲法」,已為日後台獨分子進一步將之篡改為「台灣共和國憲法」,打下了基礎。

但盡管如此,這部已經「台灣化」的《中華民國憲法》,仍是台灣民眾反對「台獨」的有力武器。實際上,陳水扁上台之後,許多堅持「一中原則」的政治人物及傳播媒介,都是以「憲法」中的「一中原則」,來質疑陳水扁、蔡英文等人的「去中國化」政治傾向及決策舉措,逼得身為「中華民國總統」的陳水扁不得不表示將會恪守「憲法一中」,並信誓旦旦地作出「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的保証。

正因為如此,自詡為「台灣之父」的李登輝,在任期屆滿卸任下台,並間接地將「台灣之子」陳水扁扶上台之後,就對未能在他任內將《中華民國憲法》徹底改造為「台灣共和國憲法」,而深懷悔憾。尤其是面對民進黨執政團隊「只懂選舉,不懂治國」,將好好的一個台灣地區攪到政局混亂、經濟低沉,人民被迫要過苦日子,其民意滿意度和支持度均大幅下降﹔而在野的中國國民黨卻是受到民眾懷念及擁護,國民黨與親民黨也有意攜手合作,爭取在二零零四年實現「第二次政黨輪替」的政局,這就使李登輝著急了起來,近日就不甘蟄伏,跳出來高聲叫喊,要求人們支持「少年總統」陳水扁,不要再讓「外來政權復辟」。甚至,還不惜推翻其「第六度修憲可換來三十年長治久安」的承諾,力求再次進行「修憲」,以正式制訂明定「疆域」只及於台灣金馬的「新憲法」,從法統上正式將台灣地區與中國大陸割裂開來。與此同時,他又推出《台灣二十一世紀國家總目標》的新書,為其「二零零八年台灣建國論」製造「理論基礎」。

雖然,李登輝是窺准了目前在「立法院」中,民進黨和台聯黨合共佔據接近過半議席,如果啟動「修憲」機制,利用「凍結國大決議案」中有關「國大代表」的各政黨議席名額是按各政黨在「立法院」所佔議席比例分配的規定,民進黨和台聯黨在「國大」所獲議席也將接近過半的「有利時機」,再採用離間分化手法,如果在野黨「國代」不夠團結,缺席或是「放水」,「修憲法案」就不難取得三分之二票數過關。這一次「修憲」,可能就是按李登輝、陳水扁的意旨,「畢其功於一役」,成為「台灣共和國憲法」。對此政治新動向,切不可等閑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