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利的啟示:危機應急機制從特例走向慣例 勝利的啟示:危機應急機制從特例走向慣例

澳門特區政府衛生局昨日發出「通告」,指出本地區首宗〔也是至今唯一一宗〕「SARS」確診病例的患者已經康復,於當日離開康復隔離病區。位於離島的康復隔離病區也於同日關閉。該「通告」還指出,現在外圍的疫情雖然已經有所緩和,但隨時有可能出現新的病例﹔「SARS」在鄰近地區以至世界各地仍未完全消滅,仍在威脅著人類的生命與健康,我們不可以稍微放鬆警惕。為此,衛生局將在未來一段較長的時期內繼續加強各個出入境口岸健康檢查和社區監察,所有的衛生部門、醫療機構都應當做好各種准備,嚴防疫情出現反覆,特別是防備今年冬天可能出現的更大的傳染病流行。「通告」還呼籲廣大居民繼續加強防疫工作,注意個人健康和家居衛生,保持社區清潔,嚴防病毒入侵,確保澳門特區的衛生環境與所有居民的健康。

特區政府衛生局的這則「通告」,雖然對防治「SARS」疫症保持了高度的警惕性,並沒有任何的鬆懈,但「通告」中宣佈所採取的「關閉康復隔離病區」措施卻明確地宣示,澳門特區的防治「SARS」疫情的鬥爭,已經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可以告一段落,並轉入全力推動旅遊等各業經濟全面恢復的新階段,以保持及維持澳門特區的繁榮穩定。當然,正如「通告」所言,仍需繼續做好嚴防疫情反覆的各項工作,以保衛澳門特區前一階段防治「SARS」疫情鬥爭所取得的勝利成果,及確保澳門特區的衛生環境和所有居民的健康。

其實,即使是疫情十分嚴重的香港特區尤其是疫情初發地的廣東,都早已由世界衛生組織宣佈解除「旅遊警告」,而世界衛生組織昨日亦宣佈了撤銷河北、山西、天津、內蒙古等前段時間疫情十分嚴重的省、區、市的「旅遊警告」。至於北京和台灣等疫區,據說世界衛生組織也將在短期內撤銷其「旅遊警告」。這些省、區、市早在「旅遊警告」被撤除之前,就已部署恢復正常的生活、生產及社會秩序的工作,推動恢復及重振經濟,爭取把受「SARS」疫症影響的損失奪回來。而澳門特區的疫情十分輕微,生活、生產和社會秩序基本上沒有受到衝擊,只是旅遊業及其周邊行業有不同程度的影響,那就更應是在防治「SARS」疫情方面作出優於各兄弟省、市、區的表現的基礎上,在重振經濟方面也要取得比各兄弟省、市、區更佳的成績。

在這場迎戰「SARS」疫情的鬥爭中,澳門特區之所以能夠牢牢地掌握主動權,打了一場令世人刮目相看的漂亮仗,除了是特首何厚鏵及特區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得力之外,也與戰鬥在第一線上的醫護人員大公無私的奉獻,及民間團體、傳播媒介的密切配合所分不開。為了總結經驗,表彰先進,以利再戰,並透過針對「抗疫」事件的專門激勵機制激發各個領域工作人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我們謹再次建議,在今年的授勛活動中,宜重點表彰在防治「SARS」疫症工作中湧現出來的有名和無名英雄。透過這樣的表彰活動,進一步建構和健全澳門特區的激勵機制,以激發廣大公務員和全體「澳人」的正確的動機,調動其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和潛力,從而更好地促使特區政府順利運作,更好地促進澳門特區的繁榮穩定,使「一國兩制,澳人治澳」偉大事業煥發出更為燦爛的光彩。

在高唱凱歌的同時,我們仍不能忽略澳門特區的各項工作仍然存在著一些薄弱環節,有必要從防治「SARS」疫症鬥爭中發現或暴露出來的某些漏洞,舉一反三,類推旁通,找出特區工作中的各項薄弱環節,及早構筑有針對性的因應機制,以克服工作中的不足,防制將來可能會出現或發生的各種突發危機事件,使澳門特區的「一國兩制,澳人治澳」事業永遠立足於不敗之地。

實際上,今次澳門特區能夠戰勝「SARS」疫症,偶然的因素多於常態的因素,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澳門良好的居住環境,及醫療衛生系統從其特有的溝通渠道及早得悉廣州「SARS」疫症爆發的真相。如果今次的突發事件不是以「SARS」的形式出現,而是諸如地震、海嘯之類,可能澳門特區不會如此「好彩」。其實,就是在內地「SARS」疫情爆發的初期,澳門居民也捲進了搶購白醋、板藍根的漩窩之中,這充分証明澳門居民的危機應變心理建設仍有待進一步完善。我們應將澳門特區在抗擊「SARS」疫症過程中逐步適應及建立危機應變機制這個「偶然特例」,轉化為建構澳門特區全面、系統、完整的危機應變機制的「常態慣例」,避免再次發生澳門回歸後不久警方在應對失業工人遊行騷亂時,所設置的警戒線被輕易衝破的情況。

確實,在城市災害面前,我們需要一個富有應變能力的決策系統,需要一個及時暢通的溝通系統,需要理性與有效的資源組合。政府的積極作為,媒體的迅速到位,民眾的自我調適,在危機中更是不可或缺。總之,對重大災害、突發事件,如戰爭、恐怖襲擊、烈性傳染病、地震、海洋災害等,應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防範和干預系統。這個系統的構成要素應當包括監測、預警、干預及預後等,還應包括災難後的心理危機干預和疏導。尤其是澳門的地理環境特殊,三面環海,距離頻繁發生地震的台灣地區不遠,隨時有可能會遭遇某些氣象災害、海洋災害及地震災害,很有必要在現成的民防機制的基礎上,建構一套有效、有力的危機應急機制。一旦災害結束,政府就應及時發佈危機狀態結束通告,進行災後的心理干預與救助,並將之成為永久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