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旃處長的主要職責是保護世遺歷史文物 郭旃處長的主要職責是保護世遺歷史文物

澳門特區文化局提供給本報的由國家文物局世界遺產處處長、中國世界遺產協調員郭旃撰寫的《澳門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意義重大》一文發表後,該文中將本欄評議文化局在「澳門歷史建築群」申報「世界文化遺產」過程中存在急功近利、急於求成情緒,工作不夠細致,在條件尚未成熟之際就急於申報,可能會糟踏寶貴的申報機會及名額的情況,指責為「不愛家鄉,不想澳門好」之後,引來坊間強烈反響。不少人在表示基本贊同本欄的主要觀點的同時,又指出郭旃處長並非澳門居民,也非中央主管港澳事務工作的官員,卻指責享受「澳門基本法」中所賦予的言論、新聞自由,行使監督政府權利的澳門居民「不愛家鄉,不想澳門好」,有「河水犯井水」之嫌,不符「一國兩制」精神。

這種說法,可能是「帽子」稍嫌大了一些。因為可能郭旃處長的本意並不在此,而是站在其任職的國家文物局的工作性質的角度,希望「澳門好」,澳門能夠一躍跳進「世界文化遺產名錄」之內,不負郭旃處長本人及國家文物局所付出的一番努力,也不負澳門特區文化局的良好意愿及已經進行的各項工作。

然而,站在「各司其職」的角度,國家文物局是否主責申報「世遺」工作的法定機構,郭旃處長為「澳門歷史建築群」熱情奔走是否存在「越位」情況,卻是值得探索。這是因為,昨日「中新網」轉發《解放日報》一篇題為《騎虎難下怎麼辦?都江堰建壩之爭從表層走向深入》的報導指出,中國關於「世遺」的現行體制,是「一分為三」,即國家文物局下設「世界遺產處」〔亦即郭旃先生擔任處長的單位〕,專管故宮、長城等列為文物單位的「世界遺產」,其餘由建設部下設的「風景名勝處」負責,還有一個「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設在教育部,主要負責「申遺」與相關保護。盡管《解放日報》這篇報導,是指出這種「一分為三」的現行體制,亦即至今並沒有一套專門的世界遺產管理機構,以及國家至今尚未頒佈《世界遺產保護法》,是導致我國「世遺」管理工作混亂,保護「世遺」與發展旅遊產生強烈衝突,「申遺」動機不完全符合「保護世遺」主旨,而是為了提高地方知名度、促進當地旅遊發展,因而導致「世遺」保護不力,可能會有「世遺」面臨被打入「另冊」的根本原因。但即使如此,倘該報導所指的分工是屬實的話,也從現行體制的角度,指証了其主要職責是「專管故宮、長城等列為文物單位的世界遺產」的郭旃處長,卻是本末倒置,承攬了本應是由教育部屬下的「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負責的「申遺」工作,為尚未被列入國家「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澳門歷史建築群」「申遺」而熱情奔走,並因此而指責澳門居民「不愛家鄉,不想澳門好」。這不但是在職權上存在著「越位」的問題,而且在政治上也有不符「一國兩制」精神之嫌。

實際上,據由「新華社《中國政府機構名錄》編輯部」主編,「中央文獻出版社」於二零零二年九月出版發行的《中國政府機構名錄‧中央卷》一書所載,國家文物局的主要職能是:研究擬定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發展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划,制定有關的制度、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出境、宣傳等業務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相關審核、申報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審核或審批全國重點文物的發掘、保護、維修項目。指導大型博物館的建設及博物館間的協作、交流。研究處理文物保護的重大問題;對查處盜竊、破壞、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國家文物局方面的專業性意見。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辦法;審批文物出口鑒定機構的設立和撤銷。編制文物事業經費預算,審核划撥並監督各項經費使用情況。統籌規划文物、博物館專門人才的培訓,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和博物館方面的科研工作。管理和指導文物、博物館外事工作,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承辦國務院和文化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盡管「申遺」工作確是屬於國家文物局的職能之一,但其側重點卻是在「文物保護」方面。

國家文物局下設辦公室〔人事勞動司〕、文物保護司、博物館司等三個內設機構,而郭旃先生任處長的「世界遺產處」所屬的「文物保護司」,其主要職能則是:研究和指導文物保護與搶救工作;擬定相關工程質量標准;審核、申報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承擔歷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相關審核、申報工作;承辦審核或審批全國重點文物的發掘、保護、維修項目工作;組織、指導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工程方案的論証、設計、施工、質量監督與驗收;指導重大考古項目的實施,組織考古成果的評審鑒定;承辦審批文物建築維修、設計資格和考古發掘領隊資格工作;研究擬定文物流通的具體管理辦法;組織開展文物鑒定工作;指導搶救、回收社會上特別珍貴的文物;承辦審批特許文物的出境工作;協調與國際文物保護機構的關係;研究處理文物保護重大問題。這更顯示,「世界遺產處」的工作重點,仍是「文物保護」。

至於教育部的十七項主要職能中,其第十五項則是:負責協調「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各委員單位及其他部門、機構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負責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亞太地區辦事處、駐京辦事處的聯繫與交流;負責與我國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常設代表團的聯絡並指導其工作。另外,國務院辦公廳和中央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有關教育部的「職能調整」規定,「中國聯合國教委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秘書處」仍設在教育部,其行政編制包括在教育部編制總數內。

由此可見,郭旃處長的主要職責,是搞好被列入「全國文物保護單位」名單內的「世界文化遺產」,如故宮、長城、周口店及北京猿人遺址、泰始皇陵及兵馬俑、敦煌莫高窟、武當山、布達拉宮、承德避暑山莊及外八廟、孔廟孔府孔林、峨眉山──樂山大佛、麗江古城、平遙古城、蘇州古典園林、頤和園、天壇、大足石刻……等古跡的保護工作,及被列入「全國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項目的「申遺」工作。而並未被列入國家「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澳門歷史建築群」的「申遺」工作,並不是他的主要職責。甚至連已被列入「世遺」名錄的九寨溝、三江併流等,因不是「文物保護單位」,其管理工作也不屬郭旃處長的工作范圍。因此,郭旃處長在樂山大佛、武當山等「世遺」遭到破壞,未有受到有效保護的情況下,卻在「澳門歷史建築群」的「申遺」問題上批評澳門居民,確是有「指三道四」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