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黨無理取鬧阻撓連宋配將自取其辱

既是出於要護衛及鞏固「泛獨政權」持久執政,以繼續累積政治資源俾能最終實現「台獨建國」之目的,也是為了避免「台獨新共主」李登輝在死後,會被「泛藍」政權從「新瑞都案」和「國安秘案」入手進行「鞭屍」,台聯黨正竭盡全力,千方百針地質疑連戰和宋楚瑜參選下屆「總統」的正當性,甚至是要剝奪兩人參選的權利。繼去年提出「台生條款」〔即「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必須在台灣地區出生,而連戰、宋楚瑜都是在大陸出生,馬英九則是在香港出生〕之後,昨日台聯黨「立法院」黨團又上演鬧劇,就「連宋配」是否「違憲」問題要求「大法官會議」「釋憲」。台聯黨的這一舉動,就像中國國民黨發言人蔡正元所指斥的那樣,是「呷飽太閑」〔吃飽了閑得慌〕,專門製造笑話,全世界跨政黨合作參選的例子不勝枚舉,「連宋配」哪有什麼問題,國民黨沒空陪台聯黨攪笑。

台聯黨質疑「連宋配」「違憲」,主要是搞了如下的兩個小動作:一、台聯黨籍「立委」廖本煙等人昨日上午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遞交由八十名「立委」連署的「釋憲聲請書」,指兩個以上政黨共推一組正副「總統」候選人,可能會有抵融「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的疑義,故聲請「大法官」盡快做成解釋。這項「修憲聲請」明顯是針對國親兩黨共推的「連宋配」。而「司法院秘書長」楊仁壽則表示,「司法院」收到「聲請書」後,會盡速轉交「大法官會議」決定是否受理或做成解釋。

二、台聯黨「立法院」黨團昨日與「內政部長」余政憲會晤,就「總統」大選相關事宜交換意見。台聯黨團對修訂《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明確表達了「四反」〔反對「通訊投票」,反對「台商投票包機」,反對不同政黨共同參選,反對欠稅大戶參選〕的立場。這「四反」原則,完全是針對「連宋配」而來。其中「通訊投票」和「台商投票包機」訴求,都是「藍營」提出。因為在大陸投資、工作、求學、定居的數十萬台灣居民,是龐大選票資源,已被視為明年初「總統」選舉的「第二十六縣」〔按:台灣地區共有二十五個縣市〕,如能方便這些大部分「偏藍」的選民投票,他們就極有可能會是「連宋配」能夠取勝的關鍵一票」〕。而國親合作、連宋成配,集中「泛藍」政黨力量共推一組候選人參選,以台灣地區「藍綠對決」的基本盤相衡,「藍營」能夠戰勝陳水扁的機率,當然是會比連戰、宋楚瑜再次分頭參選要高得多。而台聯黨所指的「欠稅大戶」,則顯然是暗指宋楚瑜。因為檢調部門在偵查「興票案」後,雖然並未發現宋楚瑜有侵佔公款行為,還了宋楚瑜一個公道﹔但其中的合法贈予部分,則據說宋楚瑜及其兒子、小姨等,都有「漏繳贈予稅」之嫌。

而余政憲則在回應台聯黨「四不」原則時指出,在無明文禁止之下,連宋二人是可以跨政黨推荐參與「總統」大選。但若在十一月十二日「中央選舉委員會」發佈「選舉公告」之前未能完成《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修正,在印製選票時,連宋二人的「政黨欄」部分將以空白方式處理。至於「通訊投票」「違憲」之說,「內政部」對此明確反對,畢竟《中華民國憲法》將中國大陸視為「中華民國」領土。不過,余政憲又認為,由於台灣當局無法在大陸地區設置投票所,這就難以保証填寫選票的公平及隱密性,故在技朮上「通訊投票」不可行。

其實,連戰、宋楚瑜二人是否可跨黨搭配參選「總統」的問題,「內政部」及余政憲本人一直是持抱較為開明的態度,並已研擬了《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修正草案,內含兩個不同政黨可以共推一組候選人的內容,並對兩黨共推一組候選人之下,選舉經費的籌措及選後「政黨選舉補助金」的分配,也作了相應的跟進。但從目前情況看來,由於第五屆「立法院」第四會期於九月下旬正式開議後,將接續進行「行政院總質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公投法案」攻防戰,這些課目均將佔去「立法院」運作的大部分時間,已根本不可能讓《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能趕在「中央選舉委員會」十一月十二日發佈「選舉公告」之前「插隊」審議通過。即使是能讓該法案「見縫插針」地排上審議程序,由於有關允許跨黨共提一組候選人的條文內容,不利「綠營」,估計民進黨和台聯黨也將會全力堵截,並威迫利誘無黨籍「立委」投反對或棄權票,使到該「法案」無法過關。因此,要讓連戰、宋楚瑜作為中國國民黨和親民黨兩黨共同提名的候選人,就將會缺乏法源依據。

但是,這並不等於是「連宋配」不能合法參選。實際上,依據台灣地區的相關法律制度,仍是可以採用以下方式提名候選人:

一、由國民黨直接向「中選會」提交候選人名單。這種方法最為簡單省事,且亦已有二零零零年「總統」選舉中,新黨提名候選人採用類似方法的先例。但是,可能會遭到親民黨內部分擔心會令該黨失去「自主性」,及領取不到「政黨選舉補助金」的「鷹派立委」的反對。不過,由於「國親政黨聯盟」已決定,在明年底的「立委」選舉中,將由宋楚瑜統籌並操盤國親兩黨的選戰,故親民黨籍「立委」擔心失去「自主性」的憂慮,似可得以消除。

二、連戰與宋楚瑜都不代表任何政黨,而是以「公民連署」方式推荐連宋二人參選。這一方法較為麻煩,但卻沒有任何政治阻力。以國民黨基層組織的組織能力,及宋楚瑜在選民中的威望,要取得二十三萬七千三百四十名選民〔此數字是以上次「立委」選舉時的選民人數一千五百八十二萬二千六百八十四人的百分之一點五計算〕的連署,並不困難。實際上,宋楚瑜上次就徵集到一百零六萬八千八百八十八名選民「連署」,是當時所要求的二十三萬四千四百二十九人的五點二倍。

至於台聯黨「立委」指「連宋配」抵觸「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的一組為當選」的規定,則純屬無理取鬧。據國民黨籍前「國大代表」、「憲法增修條文」的主筆者謝瑞智教授在《憲政體制與民主政治》一書所述,「總統」選舉中的「政黨推荐」,只是規定同一政黨不得推荐二組以上候選人,推荐二組以上候選人者,其後登記者不予受理,而並未規定兩個政黨不得共推一組候選人。按「負面立法」原則,沒有規定「不得」者,則是「得」。以謝瑞智的「憲法學權威」及草擬「憲法增修條文」條文內容,因而了解其立法原意的權威身分,早就作出了如此明確的闡釋,對此之下,台聯黨的「違憲」之說,是不經之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