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現階段戰略任務為全力衝刺「公投」

一向溫文爾雅、謹言慎行的台北市長馬英九,這兩天卻與「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幹」了起來,被台灣媒體形容為「兩個帥哥之間的戰爭」。兩人爭論的內容,是究竟馬英九有否在前日的「行政院會」上談及「公投等於文革」的問題。而從已公佈的錄音帶內容看,在公方面是「護主心切」、在私方面則是有意代表民進黨參選下屆台北市長,並走馬英九「帥哥路線」的林佳龍,是不惜斷章截義,歪曲馬英九發言的原意,也要全力為「公投」護航;而馬英九則反對沒有法源依據的「諮詢性公投」,但他卻認同有法源依據的「公投」,並希望能盡快為「公投」立法。因此,兩人爭論歸爭論,其實是殊途同歸,都是推動或是不反對有法源依據的「公投」。但爭吵背後的動機卻不一樣,在林佳龍來說,是執行民進黨中央關於在今年十一月底之前全力推動「公投」的部署;而馬英九的「反常」舉動,則折射出「藍軍」在「公投」已成大勢趨之後,希望能搶過「公投」的主導權,化被動為主動。實際上,中國國民黨中央政策會昨日就邀請馬英九等人,討論「國民黨版公投法」草案,並決定在十月間將該「公投法草案」送入「立法院院會」,亦即是要搶在「立法院」黨團協商由台聯黨和蔡同榮連署的「公投法草案」之前,拋出「黨版公投法案」,以圖取而代之。

其實,十多年來一直把「公投」視為洪水猛獸的「藍軍」,六月底在經陳文茜這位「高人」的指點之下,已發現當今台灣地區的政治生態及民眾心理狀態,已比國民黨執政時發生了重大變化:「一邊一國論」及「全民公投」在政壇及民眾中的市場佔有率,已大為擴大。「藍軍」如果一味反對,可能會落得個「脫離群眾」的下場,而且也容易被「綠營」攻擊為「反民主」、「賣台」,不利於「連宋配」的選情。既然如此,就倒不如利用民進黨也不敢在「公投立法」問題上去得太盡,尤其是對是否推動「統獨公投」問題優柔寡斷、躊躇不決的罩門,來個「以毒攻毒」,全力推動「蔡版公投法案」「闖關」,反將民進黨一軍。但可惜功虧一簣,在民進黨發覺「上當」,也樂於「奉陪」之下,「藍軍」在關鍵時刻臨陣退縮,導致「蔡版公投法案」無法在「臨時會」中獲得通過。而王金平則裁定交由黨團協商處理。

按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黨團協商的期限為四個月。黨團協商結論經「院會」同意後,出席「立委」不得反對;經黨團協商的議案在作廣泛討論時,除經黨團要求依政黨比例派員發言外,其他「立委」不得請求發言。而在逐條條文表決時,出席「立委」也不得請求發言。如果協商失敗,就只得交給「院會」,開放給全體「立委」進行逐條條文討論、表決。因此,黨團協商如果在十一月七日的期限屆滿前失敗,「立法院」就將會因「公投立法」而陷入混亂。而國民黨黨團不排除是會「趁火打劫」,刻意使黨團協商失敗,好讓自己的「黨版公投法案」能夠排上「立法院」的審議程序。

民進黨中央針對「蔡版公投法案」的黨團協商期限是到十一月七日為止,而唯一議題是確定下任「總統」候選人的民進黨「十全會」第二次會議已決定在十二月十日的「國際人權日」也是「美麗島事件」二十四周年紀念日舉行的時程,並參照以往慣例,「立法院」今個會期於九月下旬開議後,將會在整個十月間進行「行政院總質詢」,十一月間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情況,決定搶抓時間,見縫插針,進行全黨總動員並拉攏無黨聯盟、分化「泛藍立委」,爭取在十一月間完成「公投立法」。故此,民進黨中央已經決定,全黨在今年第四季度的戰略部署,是在十月及十一月間,集中全力專攻「公投立法」;到了十二月尤其是民進黨「十全會」二次會議決議推舉陳水扁為下任「總統」候選人之後,才轉入「總統」選戰階段。為了為「公投立法」造勢,民進黨將於十月二十五日「光複節」當日,在高雄市發動十萬人的「公投立法大遊行」。另外,九月二十八日在台中市舉辦的十七周年黨慶活動的主題,也是「全民公投」。

因此,「全民公投」已是民進黨的「階段性總任務」,其重要性並不遜於為陳水扁參選「總統」輔選。當然,全力推動「全民公投」的目的,就是為了幫助陳水扁「拼連任」。因為這是陳水扁「拼經濟」失敗、「大改革」又暫時不敢對李登輝動「大手朮」而引發反效果,選情未見起色之下,轉移焦點視線,拉高議題位階,凝聚傳統支持者力量的最有效手法。這亦正是民進黨中央決定,在十二月十日前暫不碰觸「總統」選舉問題,而是全力推動「公投立法」的用兵之著。其一是要避免分散議題,削弱推動「公投立法」力度;其二是要借助推動「公投立法」中所產生的熱度,來「趁熱打鐵」,拉高民進黨「黨代會」確定陳水扁為「總統」候選人的「氣勢」,使到陳水扁在正式宣佈角逐連任下任「總統」時,就能搶佔選情的戰略制高點。

在此情況下,民進黨對「全民公投」,已是「只許成功,不許失敗」。不過,以該戰略任務總操盤手邱義仁的「新潮流系戰略之神」縝密作風,據說亦作出了「進可攻,退可守」的「三策」打算。其中,「上策」是「公投立法」倘能如愿在十一月間順利完成,並在十二月初完成所有的立法程序〔包括陳水扁簽署頒行〕,使得能爭取到首次實施「公投」的三個月「公告」時間,就可將「公投」與「總統」選舉投票綑綁在一起進行。「中策」是,雖然「公投」能夠完成「立法」,但「立法院」的「立法」程序並不順利,耽誤了一些時間,導致未能趕及在三月二十日「總統」選舉投票日的三個月之前進行「公告」,也要爭取在五月二十日第十一任「總統」就職之前進行「公投」。屆時,如果陳水扁得以連任,就是「致賀禮炮」;如果陳水扁落選,就是向「連宋配」顯示「實力」的「示威」舉動。「下策」,則是倘若根本無法完成「公投立法」,民進黨也要在「總統」選舉之前,進行沒有法源依據的「諮詢性公投」,為陳水扁的競選服務。當然,將會遭到「藍軍」執政縣市抵制,不予配合。目前,民進黨中央的相關部門,就正在開動腦筋尋找應對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