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收容大陸女偷渡客之新竹處理中心簡況

本欄昨日提及,台灣地區共設有三個大陸人民「處理中心」〔過去曾稱為「收容中心」〕,其中任務最吃重的是「新竹處理中心」。筆者手頭有一份該中心的資料,僅作介紹如下,供讀者朋友作參考。

「新竹處理中心」隸屬於「內政部警政署」,接受「入出境管理局」業務指導、監督,分別於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港澳回歸後〕負責執行大陸地區偷渡人民、香港、澳門居民之收容、整理、遣運及強制出境工作等任務。該中心是任務編組單位,設置主任、副主任、執行秘書各一人,負責執行安全任務、調查借訊、管理等工作,並由保安警察第一總隊派賦警力支援該中心執行任務。

「新竹處理中心」總面積約五萬五千平方公尺,房舍計有三十幢,目前劃為「行政」與「警衛」兩區。警衛區內劃分為甲乙丙丁四區,現可收容八百餘名對象。

「新竹處理中心」於一九九二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九月共收容一萬八千八百八十七人〔其中男性一萬四千二百四十人,女性四千六百四十七人〕。該中心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起,轉型改為專門收容女性對象。目前該中心尚收容九百零六人〔包括嬰兒〕,年齡以十八至二十二歲為最多,原籍則以福建省為最多。至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止,該中心的遣返作業共執行一百五十三梯次,遣返對象一萬八千五百二十四人〔其中男性一萬三千八百三十七人,女性四千七百八十七人〕。

「新竹處理中心」的作業流程是:一、解送桃園縣以南、屏東縣以北之西部地區所查獲非法入境的大陸地區人民,依「兩岸關係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及全島各司法警察機關查獲非法入境女性大陸地區人民,與港澳逾期或涉案居民,均解送「新竹處理中心」收容〔該中心為擴大增收女對象人數達八百餘人,故從去年一月起各單位查獲的男性對象改為解送「宜蘭處理中心」〕。

二、收容。經「新竹處理中心」初訊、清查核對,合乎要件者,予以收容,代管物品,搜身賦號,發給日常用品,再拍照、體驗、捺印存檔,建立基本資料分發運用。

三、管理。告知遣返作業程序及注意事項,使其瞭解遣返過程安心等待;秉持態度和藹可親、愛心、耐心照顧,時時噓寒問暖,並遴選表現優良者擔任自治管理幹部,領導其餘對象,平日配合管理者,擇優參加室外勞動服務;訂定「生活公約」,要求對象遵守,避免影響他人休息,對頑劣不悛者,即時調整寢室,專人專責管理,防範未然,並每天記錄、考核,做為遣返之參考;經常播放影片給對象觀賞,流行名歌給對象聽賞,提供書刊供對象借閱,適時宜指「民主觀念」,告知台灣地區相關法令規定,期能「潛移默化」。

四、清查。派員專責清查,深入了解對象的生活背景,非法入境的動機、目的,並追查幕後蛇頭或僱主,依法究辦,以維護「國境安全」。

五、借、提訊。協助各查獲機關借訊或司法機關借、提訊非法入境涉及刑事案件未結對象等工作,俾司法機關速審速結,盡速遣返。

六、通訊與會客。基於人道精神,避免對象思鄉之情,惦念家人,准予郵寄家書或申請打電話報平安,對象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五親等內旁系血親、檢附相關証件審查核可後,每週可申請會客一次。

七、遣返。依據遣返作業,訂定遣返或前運計劃,完成各項期前整備或準備,聽從上級指示,負責安全警衛,執行遣返任務。

「新竹處理中心」約聘」行政院衛生署」新竹醫院為特約醫院,每週三均請醫師到該「中心」門診,重病者可住院醫治,並派專人照顧。預計一千四百五十九人次,門診一萬三千二百九十三人次、住院治療三百三十六人次,支付醫療費約一千七百餘萬元,做到罹病醫治,愛心照顧的人道精神。

為安撫對象情緒,「新竹處理中心」每週一、三、五均實施室外康樂活動「躲避球、慢跑、搖呼拉圈、跳繩、柔性體操等體育活動〕,每晚八時至十時觀賞電視節目,另放置朴克牌、象棋等於寢內供對象娛樂。每週二、三、五分別邀請佛教法師、基督教牧師及天主教神父至「中心」傳教,並播放宗教類錄音「影」帶供對象聆聽欣賞,以安定她們浮躁之心。對象平時除可藉由紅十字會轉寄書信外,並基於人道考量,每年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三大節前,配合「政府」政策,辦理對象打電話回鄉報平安活動,另該「中心」亦會安排聯歡會,由對象演出康樂節目,藉以娛樂紓解煩悶心情,對於穩定她們情緒,作用甚大。

「新竹處理中心」的資料稱,該「中心」自接管迄今,由於收容處所極為簡陋,僅以鐵絲網做圍籬,執行安全警衛及管理工作,任務甚為艱巨,惟靠全體警員秉持團結一致、盡忠職守、犧牲奉獻的精神,全力以赴,方能完成各階段任務。

〔發自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