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海運便捷化的要害是要搞「國際化」

國台辦發言人李維一前日在國台辦新聞發報會上強調,積極推動兩岸盡早實現「三通」是我們一貫立場,並為此進行了長期不懈的努力。我們一直主張,兩岸海上通航是一個國家的內部事務,只能由兩岸的船公司使用在兩岸登記註冊的船舶經營,外輪不能介入。李維一說,祖國大陸交通主管部門早在一九九七年就允許從事國際班輪運輸的船舶按照「出口一路裝,進口一路卸」的原則,在同一航次中直接掛靠兩岸港口。這種做法既符合國際海運慣例,也符合國內運輸不允許外輪介入的原則,同時也照顧到了兩岸航運經營者的利益。這次台灣方面提出了某些主張,違背了國內運輸不允許外輪經營的原則,是一種將兩岸航線變相國際化行為,也是我們不能接受的。

李維一的這番話,不但是回答了在場媒體提出的問題,而且也是對台灣當局意圖藉提出「兩岸海運便捷化」來暗渡陳倉,將兩岸航運提升為「國際化」定位,進而大搞國土分裂的圖謀,代表中國政府作出了警告及拒絕。

實際上,陳水扁在去年底今年初其選情一度危急之時,就意圖打出「直航牌」來爭取人心,挽回敗局。為了將「直航牌」的效益最大化,就以「官方談判」、「繞道飛行」等無理要求來凸顯及抬高「直航牌」的「最高價值」。──這是「向天要價,適當還價」的策略運用,只有曾經「向天要價」而顯出兩岸直航的「高困難度」,在「適當還價」時才能顯出自己最終同意實施「直航」的「誠意」,使自己的競選活動收到最大的吸票效果。為此,台灣當局在去年八月間推出了「空運」方面的「兩岸空運便捷化措施」說貼之後,又於近日推出了「海運」方面的「兩岸海運便捷化」措施。據「陸委會」與「交通部」表示,該項措施的重點,是除增開台中港、基隆港為海外航運中心適用港外,也開放權宜輪與外籍輪承攬國際貨,不限兩岸轉運貨,也不需再彎靠第三地。

台灣當局的這一「新措施」,受到台灣航運界的批評。他們指出,目前推動「兩岸海運便捷化」措施,雖然對相關產業有正面幫助,但效益有限。只有儘快推動兩岸直航,才能落實建設台灣為轉運中心政策目標,並增進兩岸經濟及華人利益。

其實,這項「新措施」的「效益有限」,還是問題的其次。其要害所在,正如李維一所言,是要把兩岸航運問題「國際化」,達到「一邊一國」事實化的目的。實際上,「直航」對台灣當局來說,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它固然會為可能會為陳水扁的競選和政績起到「加分」效果,對台灣地區的經濟發展也確是有利,也讓陳水扁能兌現曾對「國政顧問團」作出的承諾;但另一方面,卻又擔心「兩岸航線」的定位及「不掛旗」的安排,將會破台灣當局「一邊一國論」的局,及因得罪了極力主張「戒急用忍」的李登輝而導致「泛綠」勢力的分裂。因此,台灣當局主掌大陸工作事務的機構,似是打算以「特殊航線」的定位,一方面蒙騙極力主張「三通」的島內民眾,使他們以為這個定位已經迎合了北京提出的「兩岸航線」定位,從而使陳水扁的「直航牌」能夠發揮預期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偷換概念,以「特殊航線」來偷置「特殊國際航線」,保持「一邊一國論」及「特殊兩國論」的「尊嚴」。來個一石二鳥,兩面得分。

實際上,在「特殊航線」與「兩岸航線」之間,是有著本質上的區別的。「兩岸航線」是「一個中國」範疇下的航線,猶如內河內海航線;而「特殊航線」則是背離「一個中國」前提的,帶有濃厚的「特殊兩國論」的影子,其實「特殊航線」只是「特殊國際航線」的簡寫,只不過是它並不那麼明目張膽、明火執仗,把「國際」二字隱藏起來而已。──按照國際公法的理論,國內河流及內海完全置於國家主權管轄之下,除另有條約規定的之外,任何外國船舶都沒有在內河航行的權利。國際法的理論和實踐都肯定了國家對內河和內海的主權。在舊中國,帝國主義國家通過不平等條約,致使不僅外國商船而且軍艦也橫行於長江、珠江等內河上及台灣海峽中,完全破壞了國際法規定的關於內河內海的法律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廢除了一切不平等條約,並根據國家主權的原則,對外國船艦的所謂內河航行權也徹底取消。也就是說,一個國家的內海內河航運,是具有強烈的「排它性」的,亦即是只許由本國的航商經營,不准外國輪船參與。也正因為如此,國台辦負責人就曾多次強調,兩岸「三通」不能讓外國航商參與。而交通部頒佈的《台灣海峽兩岸航運管理辦法》等法規也明確規定,「非經交通部批准,外國航運公司不得經營台灣海峽兩岸間雙向直達的或者中轉的貨物運輸和旅客運輸」。

其實,台灣當局將「三通」航線定位為「特殊航線」,還有更深一層的用意,就是要刻意討好美國人,使美國航運商也可從中分一杯羹。換句話說,台灣當局是意圖以出讓部份航運利益的「小虧」,來取換美國政府繼續支持台灣當局「以武抗統」的「大便宜」。

美國人對兩岸直航的心情是頗為複雜的。一方面,它向台灣當局提出警告﹕如果不實行兩岸直航,台灣經濟就會有被「邊綠化」的危險;另一方面,美國人對北京將之定位為「兩岸航線」頗為不滿,埋怨北京斷了美國的航商的「財路」。實際上,美國政府希望也能在兩岸直航中分一杯羹,亦即是美國的航商能參加兩岸直航的航運經營﹕在航空方面,美國人希望能讓美國飛機在執行中美航線中在台灣地區的機場享受「第五航權」攬客攬貨,海運商則除了是希望能仿照空運的「第五航線」模式攬貨之外,更希望能夠直接經營海峽兩岸之間的海上貨運。在「九一一事件」發生,美國的海、空運輸事業遭到一定程度的打擊之後,如能在兩岸直航中插上一腳,對其經營就不無小補。尤其是當今中國大陸經濟發展迅速,充滿無限商機,而台商的大舉西進又為兩岸經濟合作與交流帶來了龐大的航運業務。這個市場商機對美國的航運商充滿強大的誘惑力,也就必然會引起美國政府的關切。

在此情況下,如果海峽兩岸的直航被定位為「一中」基礎上的「兩岸航線」,就將排除美國航空的參與經營。但如按台灣當局將其定位為排除「一中」原則的「便捷化」亦即「特殊航線」處理,兩岸間的直航就將不具有「排它性」,即包括美國在內的外國航商可以參與經營。這也就是台灣當局主張將「三通」航線定位為「特殊航線」,除了是要大搞「國際化」之外,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為了討好美國政府,讓美國航商也能參與「三通」航線的經營。對此,我們絕對不能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