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主張以退為進仍為「制憲」預埋伏筆

陳水扁的「五•二0講話」最令藍綠各方感到訝異的,是他本人在「公投制憲」問題上的反覆無常、自我否定,昨是今非。實際上,自去年九月二十八日晚陳水扁在民進黨黨慶活動首次提出「公投制憲」的主張開始,其是要「制憲」而不是「修憲」,是透過「公投」形式的體制外「制憲」而不是通過現有憲政法律規定的體制內程序「修憲」的訴求,一再被陳水扁提起,並在「總統」競選的過程中煸動民粹為自己這一主張「背書」。而由陳水扁擔任召集人的民進黨「修憲」小組,還提出了二零零四年邀集專家學者成立「新憲法推動委員會」彙集各界意見及研提「新憲法」建議條文,二零零五年召開由各界人士組成的「制憲會議」並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前提出「新憲法」草案,經過一年全民討論後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日交付全民「公投」,「公投」通過後進行配套立法或修法「新憲法」並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第十二任「總統」就職之日正式施行的「制憲時間表」,直到「三•二0」陳水扁的差微多數票當選,著手草擬其「「五•二0講話稿」後,其「修憲」部份,仍是以「制憲小組」所決議的「公投制憲時間表」為主調。據筆者當時了解到的情況,直到四月底邱義仁到美國「交底」時,仍是維持這一主調,只不過是為了減輕白宮的疑慮,表示這次「制憲」將不會涉及「國號」、「國歌」、「國旗」等問題。

但是,「五•二0講話」中所宣示的「憲改」部分內容,除了是將「制憲」調改為「修憲」,變成單純的「憲政改造」之外,還放棄了透過「公投」進行「制憲」的主張,而是重新回到依循「憲法」和「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進行體制內「修憲」的原點,其流程大致上是邀請朝野、各領域階層代表籌組「憲政改造委員會」討論「憲法修正草案」、「立法院」根據上述意見草擬「憲法修正案」〔須四分之一「立委」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立委」的四分之三決議〕,再選出「任務型國大」複決該「憲法修正案」,同時完成「憲政改造」、廢除含「任務型國大」在內的「國大」,並將「公投」入「憲」,在「公投入憲」後,由人民「公投」複決「國會憲改提案」。

這一重大轉變,等於是陳水扁自打咀巴。實際上,本欄曾在台港澳媒體中獨家報導的「制憲小組」的決議案中,是以由於在野勢力佔據「立法院」過半席位,如循體制內途經「制憲」,窒礙難行的「理由」,來聲言要繞「憲法」和「憲法增修條文」有關「修憲」的程序規定,而訴諸「公投」,直接運用人民力量的。現在卻回到」憲政程序」規定的原點,等於是昨非今是,自我否定。另外,陳水扁在「五•二0講話」中提出的「修憲」流程,實質上就是連戰於去年十一月底,提出的「兩階段修憲」建議案,當時陳水扁還極力抨擊之,現在他卻又拾起了連戰的牙慧。為此,台灣不少政壇人士都認為,陳水扁應當就此向連戰道歉,還連戰一個公道。

這個重大變化的發生,當然是為白宮施加了極大的壓力而致。而白宮之所以施以壓力,除了是這個「公投制憲」計劃將會踏破美國人「維持現狀」的台海底線威脅美國的區域戰略布局利益之外,也因為北京曾向白宮曉以利害,使到白宮不得不予以正視。因此,當陳水扁屈從白宮的壓力,對「五•二0講話」中的「憲政」部份內容進行了重大調改之後,他就公開聲稱,「五•二0講話」將會令美國滿意,北京也找不到藉口。

陳水扁的這一重大改變決定,確是「令美國滿意」了,也因未提實質上是「台獨時間表」的「公投制憲時程」,而使台海戰事的即時危險得到緩解。但是,陳水扁本人卻又面臨難以向「獨派」人士交代的問題。實際上,曾聲言倘陳水扁在「五•二0講話」中重提「四不一沒有」就將拂袖而去的「獨派大老」辜寬敏,就對陳水扁改「制憲」為「修憲」而強烈表達不滿,而台聯黨也提出了「抗議」,並質疑陳水扁如何向投他的票的廣大選民作出交代。

其實,陳水扁對自己的「說變就變」可能難以作出交代,也是心知肚明。為了自我辯解,自圓其說,他指示「五•二0講話」草擬編組人員撰寫了一份擬答問稿式的「內部說貼」,作出了解釋。比如,在回答「二零零六年制憲為何不在五•二0講稿中提到?是否受到國內外壓力,放棄當初的堅持,回到體制內修憲途徑?變化的關鍵點何在?果真如此,又如何對當初支持者交代?」的問題時,陳水扁作答稱:一、修憲非為一黨或一人之私,目的在重建憲政秩序。過去的修憲過程大家都看得很清楚,朝野也都同意現行憲法需要修改。但修憲過程需要集結國內共識,因此需要成立憲政改造委員會。二、本人此次以超過半數的選票當選,但是本人同樣重視另外接近一半沒有投票給我的人,因為大家都是這塊土地上的子民。未來的這部憲法,關照的是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的利益,不是只涉及投票給我的人的利益,所以修憲過程必須凝聚多數的共識。三、二零零八這部憲法之所以新,是因為它將經過凝聚共識以及人民公投的過程,集結人民主權的行使與民主討論的意義,所以最後的產品,才是一部真正讓台灣合身的憲法」。

「內部說貼」在模擬回答「未來修憲程序為何?是否先依現行修憲程序進行?最後是否仍要舉行公投?你建議舉凡領土、主權、統獨不宜列入修憲內容,是否完全排除其可能性?」的問題時作答稱:「一、本人很清楚,涉及國家主權、領土及統獨的議題,目前在台灣社會尚未形成絕大多數的共識,所以議這些議題不宜在此次憲改的範圍之內。二、至於首次憲改的程序,我們仍將依循現行憲法及增修條文的規定,經由國會通過之後選出第一屆也是最後一屆的任務型國代,同時完成憲政改造,廢除國大,以及公投入憲,為民主憲政長遠的發展及未來人民公投複國會憲改提案奠定開闊的基礎」云。

但即使如此,仍無法藏起「五•二0講話」中露出的兩條「尾巴」:一、關於不把涉及「國家主權」、「領土」及「統獨」的議題列為「修憲」的內容,只是陳水扁個人的「建議」,而不是「承諾」或「保証」。不排除日後他又藉口「獨派人士」的「集體要求」,放棄自己的這一「建議」。二、在他的「建議」所列項目中,並不包括「國號」,這又為日後「獨派」人士要發動「更改國號」的「修憲」,預留了伏筆。因此,陳水扁的「退讓」,只是似退為進而已。

更正:昨日本欄題目,應為「文字遊戲華麗詞藻掩飾不了一邊一國本質」。合更正。

(發自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