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和諧社會及反分裂法是大會兩大焦點 建構和諧社會及反分裂法是大會兩大焦點

「好是三春景,都在百花軒」。舉國關注的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將於今日在北京隆重開幕。這次會議的召開,是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內的全國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這是因為,這次會議將會把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號召,透過寫進《政府工作報告》並獲全體人大代表通過的方式,化為全民共識和國家意志;這次會議還將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和共國反分裂國家法》,使全國人民遏制「台獨」分裂的鬥爭,有了法源依據,從而使推進和平統一祖國大業的進程擁有法律保障;這次會議還將通過江澤民辭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的辭呈,並將選舉胡錦濤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從而標誌著「胡錦濤時代」的全面啟動。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組織形式,其主要特徵是民主集中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以突出人民的權力為核心,主張以人民主權原則為基礎,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政治制度的基礎,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國家政權機關,形成社會主義法制秩序,規範國家各個方面的政治活動。全國人大成立五十年來的實踐經驗証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適合我國國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某些政治人物提出引進西方所謂「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並不適合中國的國情,因而不能對之生搬硬套。

澳門回歸後,由澳門特區自行依法選出的全國人大代表,單獨組成澳門特別行政區代表團,出席全國人大的會議。今次是第六次出席會議,澳門中聯辦主任白志健則以由廣東省人大選出的代表的身份,參與澳門特區代表團的活動。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澳門基本法」等法律賦予澳門特區中的中國公民的政治權利。實際上,澳門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管轄下的地方行政區域,澳門特區中的中國公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一部份,就完全有權與國內其他公民一樣,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都有權選舉或被選舉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參加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在過去六年間,澳門特區的全國人大代表,積極履行自己的職責,模範地遵守「憲法」和基本法,密切聯繫廣大「澳人」,善於把群眾中正確的意見帶到國家的議事殿堂,為國家事務的管理,為「一國兩制」事業的發展,做了大量工作。我們衷心盼愿,澳門特區的全國人大代表在這次會議中,繼續發揚優良傳統,再次代表全體「澳人」的心愿,積極參與會議的各項議程活動,使到全體「澳人」的意愿,也能在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中得到反映。

「建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這次全國人大會議的一個主要關注焦點。去年九月召開的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所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提出了「堅持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要求全黨、全國人民要適應我國社會的深刻變化,把和諧社會建設擺在重要位置,注意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和建議,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維護社會安定團結。估計,在全國人大的這次會議中,將會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寫進《政府工作報告》,經過全體代表通過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也就成為全民共識及國家意志,亦即是全國人民的工作目標和奮鬥方向。

實際上,只有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才能正確處理各種社會矛盾,保持社會的安定團結。目前,由於我國正處在體制轉換、結構調整、社會變革的過程中,形成了各種政治和社會問題的易發期、多發期,就業問題、腐敗問題、分配不公問題、社會治安問題等,是當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因此,盡管這十幾年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最快的時期,也是人民群眾得實惠最多的時期,但卻並不是群眾意見最少的時期。因為,必須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站在統攬全面的戰略高度,以代表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的位置,正確引導和處理各種社會矛盾,以保証整個社會的協調和諧。

同樣道理,整個國家需要和諧,內地與澳門特區之間也需要和諧,澳門特區的內部更需要和諧。在澳門特區與內地的和諧方面,這幾年相關工作有較佳的進程,澳門各界各階層人士連續組團到內地參觀訪問,加強了與內地的聯繫,更增強了愛國愛澳的意識,從而避免了發生澳門與內地的政治矛盾和衝突事件。至於澳門特區的內部和諧,也基本上做到了政通人和,和衷和濟,但仍有分配不公、貧富懸殊距離拉大,及弱勢群體尚未得到充分照顧的情況。此已受到特區政府的高度重視,最近特首何厚鏵批示成立「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努力創造更多更好的條件,全面地提高澳門居民的綜合生活素質,將澳門建設成為和諧社會及小康社會。

審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是這次人大會議的一項重要議題。這部法律將重申中國政府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江八條」、「胡四點」等對台政策,把過去二十多年來爭取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方針政策予以法律化,形成國家意志。與此同時,這部法律也將表明全國人民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容忍「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因此,這是一部促進兩岸關係發展、促進和平統一的法律,是一部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維護台海地區和平穩定的法律,是一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符合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相信,應能得以全體與會代表以絕對多票數通過。

預祝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