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時代正式開啟對台決策將有新作為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共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在昨日上午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以百分之九十九點六的高得票率,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從此,胡錦濤正式集中國政治制度上最重要的「黨政軍」職務於一身,宣佈了「胡錦濤時代」的正式開啟。

其實,胡錦濤當選為國家軍委主席,也宣告了已有一段時間的「職務不對稱」的不正常現象的正式結束。──本來,按照「黨指揮槍」的原則,中共中央軍委會的主席應由中共黨的最高負責人──中共總書記兼任,而不是在軍事領域上,由一個「普通黨員」凌駕在黨的最高負責人的頭上。同樣,按照政治學上「國家元首擔任三軍統帥」的國際慣例,國家軍委主席應由國家主席兼任,而不是在軍事領域上,由一個「普通公民」來指揮國家元首。實際上,即使是在毛澤東政治威望甚高的上世紀六十年代前期,他也只是以中共中央主席的身份,兼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的職務,而國防委員會〔即國家軍事委員會的前身

〕主席的職務,就由時任國家主席的劉少奇兼任。按此傳統及慣例,胡錦濤在先後當選為中共總書記和國家主席之後,也應分別同時兼任中央委員會主席和國家軍委會主席,而不應是在拖到兩年多之後,才能完全「歸位」。

人們注意到,在昨日上午的會議中,剛辭職的前國家軍委會主席江澤民,並未出現在會場上。因此,當胡錦濤當選為國家軍委會主席後,也就未能出現新舊主席握手致意,以示職務交接的場景。其實,江澤民即使是其辭職請求已獲人大會議接納,但畢竟他還具有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身份,還是本次會議的主席團成員,他也應當遵守大會紀律,出席昨日的大會,參加新任國家軍委會主席的選舉。因此,他昨日的「避席」,也就顯得不夠風度。

持平來說,從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中共「十六大」到今年三月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前後兩任中共總書記、前後兩任國家主席、前後兩任中央軍委主席、前後兩任國家軍委會主席的「交班」,是自一九四九年以來的「交班」歷史中,最為順利、最為平穩的。並未象過去那樣,或是在「腥風血雨」中交班,或是後任者接過慘淡落台的前任者的棒子。這一點,人們將會永遠銘記江澤民開創「平順交班」歷史的偉大貢獻。然而,昨日在全國人大會議進入選舉國家軍委會主席議程時,他卻「請假」,無論是出於主觀還是客觀的原因,都令到外界諸多揣測。一場好戲未能完美落幕,未免令人感到惋惜、遺憾。

其實,人們的議論話題,又何止於此﹖﹗透過近來胡錦濤在「當家」之後,在對台事務方面的主動及積極作為,不少人就議論紛紛,並將之與其前任的被動、消極做法,進行對比。就連台灣地區的媒體和政客,也都強烈地感受到:胡錦濤的決策風格與江澤民的審慎、保守,截然不同。過去對台政策瞻前顧後,「硬也硬不起來,軟也軟不下去」的尷尬,在胡錦濤掌控對台決策後,已顛覆傳統思維與作法。春節包機直航,貨運包機商談,「雙亞」赴台吊唁辜振甫,在在顯示胡錦濤式的決斷風格〔上文引自《中國時報》王銘義昨日述評〕。

實際上,這幾天筆者在台北市,在與各方人士包括民進黨高級黨工接觸的過程中,都聽到不少有關「胡與江作風對比」的議論。盡管他們中,不少人對「反分裂國家法」不以為然,但私底下卻又不得不驚嘆胡錦濤「硬的更硬,軟的更軟」的厲害:從原本是計劃制訂有可能會被美國認定為「片面改變台灣現狀」的「國家統一法」,到最後確定制定並未抵觸白宮台海政策「維持現狀,不統不獨」底線的「反分裂國家法」;從「反分裂國家法」立法工作的本身,到「反分裂國家法」的內容;從「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操作手法〔即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的原則,然後根據各方的反應,草擬法案的條文〕,到在正式立法之前,首先「搞掂」美國和日本,甚至還刻意地將「反分裂國家法」與美國南北戰爭時的「反脫離聯邦法」相提併論……;都顯出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更是手法靈活,技巧細膩。連向以縝思嚴密、計算精準的民進黨「新潮流系」中人,也私下大為驚嘆,並認為陳水扁當局今後將遇到難以對付的對手。

胡錦濤掌政後對台決策的可貴之處,不單止是「硬的更硬,軟的更軟」,而且還體現在主動出擊,帶動主題,積極作為,搶佔台灣事務的主導權及制高點。其實,自中共十屆三中全會之後,中共的對台決策,也曾一度是主動出擊的。從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葉九條」、「鄧六條」,到廖承志致函蔣經國、鄧穎超致函宋美齡,均是如此。都是北京主動「出招」,台北被動「接招」,措手不及,被北京牽著鼻子走。後來,卻是反過來變成了台北搶先拋出議題,北京在後面被動回應,被對方的「康乃爾講話」、「兩國論」、「一邊一國論」、「公投制憲」、「正名」……等,耍到團團轉。

現在,發球權又被北京奪了回來。近來的頻頻主動「出招」,就如台灣媒體所說的那樣,顛覆了十多年來的傳統思維和作法。胡錦濤《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的四點意見》,賈慶林在「江八條」發表十周年紀念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已經勾勒出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的對台政策,有了飛躍性的發展,甚至於直接回應「扁宋會」的十項「共同結論」,並不忌諱與民進黨接觸。而「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就更是如平地起驚雷,收到了震懾和阻嚇「台獨」分裂勢力的言論。──別看民進黨要搞甚麼「大遊行」,這只不過是為了維繫選票及表明「政治正確」的表面功夫而已,其實卻是色厲內荏,斷不敢將「反制」行動提升到「政府」、行政的層次。「發泄」過後,回歸平靜,只得被迫接受現實。──現在,就有民進黨人及「獨派」媒體,開始接受及擴延林濁水「與其說是一部動武法,不如說是一部限制動武法」的觀點,而間接「承認」「反分裂法」的既成事實。僅就此而言,這就比以往十多年的瞻前顧後,要高明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