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是在於白宮並未否定反分裂法的本身

很多人都奇怪,以民進黨擅長於緊緊抓時機挑動民粹,「打鐵趁熱」、「議題不過夜」的特長,為何未有搶在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反國家分裂法》之後的數日內發動「嗆聲」遊行,而非要待到時隔十二天之後,才在三月二十六日舉辦所謂的「百萬人大遊行」不可,使到議題已被「攤凍」,極有可能會使其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會因為民眾的「激情」已經降溫以至回復平常,而難以達到動員「百萬人」之目的?

實際上,北京要制訂「反分裂法」,是早於去年十二月十七日就透過新華社宣佈了的。隨後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八次會議審議「反分裂法」草案時,台灣媒體也作了密集的報導。今年三月五日開幕的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因有審議「反分裂法」的議題而受到全球觸目,大批海內外記者踴往北京採訪,台灣的媒體更不例外。三月八日,王兆國副委員長向大會作「反分裂法」草案的說明時,其內容也已公佈於眾。因此,在三月十四日通過「反分裂法」時台灣全島上下皆知,亦即該議題並非是「突發議題」。民進黨應是早就擁有充裕的時間籌劃反對「反分裂法」遊行活動的。何況,民進黨亦早在籌備於三月十二日舉行的「臨全會」時,也已準備好了內容含有針對「反分裂法」的「大會宣言」文稿。如按照民進黨以往「緊抓議題」的老傳統,所謂的「大遊行」應當是在「反分裂法」通過的這個星期內進行。也就是說,如考慮到將「遊行」日期設定在周六、日,以方便在職人員參加的話,最遲也應在三月十九日或二十日舉行,以免「夜長夢多」,議題遭受「攤凍效應」。

但是,民進黨卻是把遊行日設定於三月二十六日。其公開的理由,是泛藍群眾將於三月十九日舉行「三.一九槍擊案」一周年的遊行,而三月二十日則是去年「總統」選舉一周年紀念日。民進黨如在這兩天舉行遊行,前者會有「撞車」之虞,後者則會遭人引起某種政治誤解…云云。

其實,這只不過是「掩耳盜鈴」式的藉口而已。民進黨要將「遊行」的日期設定在三月二十六日,其關鍵原因是要等待美國國務卿賴斯訪問中國的結果。實際上,賴斯的亞洲之行,已定於三月二十日抵達北京,並在北京停留一天半。民進黨是要看看賴斯屆時將如何就「反分裂法」問題向北京進行「交涉」,而北京又是否將會作出「讓步」或向台灣作出「補償」,才決定「遊行」的力度及深度,包括陳水扁是否參加,及「遊行」的規模、主軸等。這幾天,台灣一些媒體就報導,謂賴斯將會要求北京在台灣參加世界衛生大會問題上鬆口放手,以作為對製訂「反分裂法」給台灣的「彌補」,而北京對此將會持正面態度。這就折射出台灣當局的這種「等待」心情。

然而,賴斯此次的亞洲之行,議題集中在朝核、反恐等問題,台海事務並不是重點。而且時間匆匆,七天內要走遍五個國家,在北京停留的時間只有一天半,很可能無暇深入討論「反分裂法」的問題。何況,美國目前在朝鮮核武問題上正有求於中國,恐怕賴斯也不至於以「反分裂法」的「次要議題」來衝擊朝鮮核武的「主要議題」。因此,民進黨要「等待」賴斯訪華的結果來決定「遊行」的定位及規模,將有可能會錯失「打鐵趁熱」的時機,或許將會是一個決策失誤。

其實,台灣當局要寄望由美國出面向北京「施壓」,這本身就是一個決策失誤。實際上,與上世紀九十年代中台海危機時,美國又是公開發表「聲明」譴責中國大陸進行導彈演習,又是派出航母戰鬥群到台灣外海「護衛」的激烈反應相比,這次美國對中國制訂「反分裂法」的反應,是出奇的低調、溫和。除了是在口頭上說了幾句「不幸」、「於事無補」之外,未見有甚麼實質的行動。連一向「友台」的國會議員,也不象以往那樣提出「責華」動議案。甚至乎,美國還說出「希望兩岸都不要以反制和反反制來拉高對立氣氛」的話來,對台灣當局也打了「五十大板」。即使是與這兩年來白官針對台灣當局「公投制憲」、「正名」而採取的激烈態度相比,反差也是十分強烈。這已使到台灣當局十分失望。如要寄望賴斯北京之行能給台灣帶來甚麼「福音」,未免是期望值過高。

白宮為何會以較為低調、溫和的態度對待「反分裂法」?看來,除了是白宮不想因「反分裂法」的爭論而影響中美兩國在朝核、反恐等重大議題上的合作之外,也與美國對「反分裂法」無法反對得起來有關。實際上,本欄較早前已作分析,「反分裂法」是「維護現狀」的法律,有助於遏制企圖「改變台海 現狀」的「台獨」分裂活動,符合老美的利益。其次,中方在向美方說明「反分裂法」的立法意圖及其內容時,是將之與「南北戰爭」中的「反脫離聯邦法」掛聯起來的,美國當然不好因為反對「反分裂法」而等於間接否定自己的光榮歷史。還有,白宮也心知肚明,「反分裂法」作為中國的國內法,是與作為美國國內法的「與台灣關係法」相對應的。美國不希望中國批評「與台灣關係法」,當然也就難以開口批評「反分裂法」。因此,人們到目前為止,看到美國對「反分裂法」的反應,只是埋怨「立法時機不錯」,及針對「非和平方式」一詞,並未否定「反分裂法」的本身及就該法進行的立法行為。

這一事實對台灣當局來說,才是要害所在。這是因為,白宮既然除了是對「非和平方式」有異議之外,並沒有公開否定「反分裂法」,那就等於是默認,至少是並不反對「反分裂法」所強調的以下幾項主張:一、「一個中國」原則;二、反對「台獨」;三、解決台灣問題不受任何外國勢力干涉。這等於是使到美國必須在台海事務上由戰略模糊轉為清晰的「反獨」立場。這樣,今後台灣當局要進行種種含有分裂性質的活動,就都將會被白宮視為「麻煩製造者」,日子將更不好過。

因此,台灣當局對賴斯訪華的「等待」及憧憬,將會只不過是竹籃打水一場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