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宜強化擴大「澳門模式」的實施範疇 兩岸宜強化擴大「澳門模式」的實施範疇

由澳門中華文化交流協會、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聯合主辦的「兩岸關係展望研討會」,在結束了在澳門的研討活動之後,轉到北京繼續進行研討活動。昨日上午,來自澳門、台灣的與會者與北京的涉台專家學者,在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孫亞夫、常務副主任喬峰主持下,進行研討座談活動;下午,國台辦副主任王在希接見與會的澳門、台灣人士。今日上午,與會的澳門、台灣人士還將拜訪商務部並進行座談。

在昨日的兩場研討活動中,都有澳門與會者提及到如何進一步擴大「澳門模式」效應的問題,並反映了發展澳台關係中仍然不盡如人意的情況。

「澳門模式」,最初的內涵是指在一九九五年的「澳台航線」談判過程中,所創立的「政府主導,民間協商」的談判模式,及「澳航」所執行的「一機到底,飛航兩岸」的兩岸間接直航模式。此兩項模式,成為後來港台航約續約談判,及香港「港龍」航空公司也採「一機到底」模式飛航兩岸,以及澳台航約續約談判的範例。

後來,在兩岸台商春節包機直航談判中,又給「澳門模式」賦予了新的內涵,就是兩岸的民航行政主管部門官員以民間民航社團負責人的身份,在澳門磋商並達成協議,因而被稱為「澳門模式」。這個「澳門模式」之說,不僅僅是指在澳門進行的這場談判的形式〔兩岸民航官員戴上「白手套」與談〕,而且也指兩岸包機直航的實施方式──雙向、對飛、不落地。

為此,當海峽兩岸當局醞釀進行兩岸貨機包機直航,客機包機直航節日化、常態化,大陸居民赴台灣觀光旅遊,台灣水果輸銷大陸等多項議題的談判時,都不約而同地提到了以「澳門模式」來進行談判。

其實,「澳門模式」的效應,還可以進一步強化、擴延,將之運用到兩岸關係的各個領域中去。尤其是台灣當局至今仍拒絕承認「一中」原則和「九二共識」,因而使到台灣海基會與大陸海協的事務性談判失去基礎,海峽兩會的「白手套」功能已經盡廢的情況下,循「澳門模式」來尋求新的「白手套」,也就順理成章,並成為最佳範例。今後,海峽兩岸有關事務性、專題性的談判,就大可運用「澳門模式」來進行,甚至進行談判的地點,就是在澳門。

十年前,本欄率先提出了澳門是兩岸領導人會面的最佳地點的命題。後來又分析認為,倘兩岸進行政治對話,兩次正式對話之間的非正式接觸。尤其是秘密接觸,澳門因為兩岸來人入境方便,易於保密等別處不具有的有利條件,應是最佳地點。本欄的這一分析觀點,受到當時正在部署參加二000年「總統」選舉的連戰的輔選團隊大陸政策幕僚關中,張京育等人的注意,並曾探討過倘連戰當選後與大陸進行政治對話時,利用澳門來進行非正式接觸、秘密談判的地點的探討。據說,後來大陸海協會在澳門設立辦事處,其動機之一也是出於這方面的考量。

既然「澳門模式」具有如此多的優點,在日後推動兩岸關係發展,進行兩岸事務性甚至是政治性議題的商談時,還應可以繼續發揮其作用。即使是日後倘馬英九能代表泛藍民眾奪回台灣地區的領導權,中國國民黨,全面貫徹落實「胡連會五項共同愿景」,理直氣壯、名正言順地在北京或台北進行兩岸政治對話,澳門的中介居間作用,仍不能被忽視,尤其是兩次正式對話之間的非正式接觸,為下一次正式對話準備議題或討論推敲、潤色協議文本等,在澳門進行更為方便。

「澳門模式」的具體運用,還可反映在兩岸合作打擊跨境犯罪活動方面。近年,台灣地區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兩岸往來已較前方便之便,在台灣地區作案徵就潛逃大陸。另外,也有台灣地區的犯罪分子,在大陸地區安該「指揮部」,指揮在島內的同伙進行詐騙等犯罪活動。為此,一些善於捕捉話題煽動民瘁的民進黨人,就攻擊說大陸成了台灣犯罪分子的「避風地區」、「天堂」。

兩岸跨境犯罪分子是兩岸人民的共同敵人。因而打擊跨境犯罪分子,並不帶任何政治色彩,也不應受政治議題的影響。因此,即使前台灣地區是由民進黨執政,也應當在打擊跨境犯罪活動方面有所合作。為此,最近大陸地區的公安機關加緊了對跨境犯罪活動或潛逃到大陸的台灣犯罪分子的查緝。

這就涉及到遣返罪犯的問題。本來,兩岸之間是存在著一個「金門協議」,可在金門、廈門之間的海域進行交接。但據說台灣警方存在憂慮,擔心海上交接的安全,包括不排除有組織犯罪集團會在途中劫走罪犯。

因此,兩岸移交犯罪嫌疑人的「澳門模式」,就是最安全的途徑。按照遣返詹龍欄的做法,兩岸警方在澳門機場的禁區,在澳門警方的協助下移交犯罪嫌疑人,因為是採機艙對接移交方式,因而就是最安全,而且也是最方便的方式──即使香港也可在機場禁區交接的有利條件,但由於香港警方的某種政治態度,未必會樂意於擔任在大陸航機到台灣航機之間押送犯罪嫌疑人的角色。因此,「澳門模式」也成了兩岸合作打擊跨境犯罪活動,移交犯罪嫌疑人的最佳模式。

〔發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