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自甘充當外部勢力代理人的反華活動 一項自甘充當外部勢力代理人的反華活動

據澳門治安警察局日前發出的「新聞稿」指出,本澳四名市民擬於今日舉行以主題為「為維護人權尊嚴,尊重普世的基本道德原則,為維護澳門民眾的基本人權及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迫害,人權無國界,聲援並支持『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調查國』所發起的『人權聖火』全球傳遞行動」的集會遊行,參與人數為三十人。但直至法定的「預告期」,治安警察局仍未收到有關活動發起人選擇公佈所載的地方作集會活動預告,故認為該集會活動的起點及終點被視為不合法。而該集會遊行的發起人則反駁治安警察局的「新聞稿」是誤導公眾。

包括立法會議員區錦新在內的四名澳門居民,此舉在坊間引發議論。但有點不尋常的是,即使是那些平時在網路上強烈支持「民主派」的「憤青」們,對區錦新摻和宗旨是反對和抵制北京奧運的「人權聖火」傳遞活動,表達不解及遺憾。甚至有人引述胡錦濤在中共「十七大」報告中所強調的「堅決反對外部勢力干預香港、澳門事務」,來勸誡區錦新等四名澳門居民。

實際上,區錦新等四名澳門居民在今日舉行的「人權聖火」傳遞活動,並不等同於他們或其朋友們以往所進行的旨在爭取澳門民主政制及改善民生等屬於澳門內部事務的遊行集會活動。而是境外政治勢力干預中國內部事務,騷擾北京奧運的不友善行為。區錦新等四名澳門居民摻和其中,不管其主觀動機如何,所引發的客觀效果,卻是與全球華人不管是左、中、右,都程度不同地支持北京奧運,甚至是連達賴喇嘛也聲稱樂見北京奧運的意願,嚴重相悖的。

何況,發起「人權聖火」傳遞活動的機構--「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本身就是一個以散播謠言來支撐其反華活動的政治組織,已超逾了「宗教信仰」的範疇。該「調查團」於去年五月三十日發出了「奧運會和反人類罪行不能在中國同時進行」的「聯合聲明」,聲稱中共如不能在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前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不停止活摘器官牟取移植暴利的「反人類罪行」,及其他嚴重的違反人權的行為,就將與全球其他反華團體一道,共同抵制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為此,衝著北京奧運的火炬傳遞,該團體舉辦了這項「人權聖火」全球傳遞活動,其起點從歐洲開始,終點在亞洲。按照計劃,「人權聖火」今年六月在台灣地區傳遞(由民進黨「新潮流立委」賴清德任總指揮)後,將於七月十八日抵達澳門並在澳門傳遞,七月二十日抵達香港。

按當時的計劃,該項活動的組織者也明知「人權聖火」傳遞活動難以進入大陸,故而是在抵達香港後,在深港邊境作象徵式的「入陸」活動,即告結束。但在今年三月十四日西藏打砸搶燒活動的刺激之下,「調查團」與香港「民主派」人士改變主意,未待「人權聖火」傳遞到香港,就「提前」於三月二十三日在香港舉辦「人權聖火進入大陸」的「誓師大會」及遊行活動,司徒華、「長毛」梁國雄等充任了點火的「火炬手」。隨後,就以內地有人張貼了法輪功的宣傳單張,或是有人佩戴黃絲帶,當作是「人權聖火」進入了大陸,據說其活動將到北京奧運開幕的八月八日為止。其針對北京奧運的性質及主旨,更為昭顯。

因此,區錦新等四名澳門居民今日所進行的「人權聖火」傳遞活動,超逾了「澳門基本法」向澳門居民所賦予的集會、言論的自由、權利,而是國際反華勢力反對北京奧運活動的重要組成部份,嚴格地按照「調查團」的部署安排,在七月十八日「準時」地在澳門進行。這項「人權聖火」全球傳遞活動,與「藏獨」、「疆獨」等反華勢力以「武」的一手--包括大搞打砸搶燒,企圖製造飛機失事事件,策劃恐怖襲擊,搶奪奧運火炬……等,進行「文」的另一手的配合。

值得注意的是,「調查團」策劃這項「人權聖火」傳遞活動,其主要藉口是「抗議中共活搞器官牟取移植暴利」,實際上其組織名稱就是「受迫害真相調查團」。因此,這群反華勢力將「抗議中共活搞器官牟取移植暴利」作為抵制北京奧運的藉口。然而,這個「調查團」挖盡心思,也找不到甚麼「活搞器官牟取移植暴利」的真實證據,只能利用電腦ps技術拼湊一些照片來支撐自己的主旨,欺騙國際社會。嚴格來說,這才是真正的犯罪行為,至少是抵觸了兩個「國際人權公約」所禁止的損害他人聲譽規定。而區錦新等四名澳門居民摻和這項「人權聖火」傳遞活動,等於是認同了「調查團」的造謠誹謗行為及手法,這本身就是侵犯人權的。這與區錦新議員平時在立法會中所標榜的「民主」、「人權」精神背道而馳。當然,由於「人權聖火」傳遞活動的標的,是反對北京奧運,而區錦新卻摻和了進去,也是對其平日「口號不離口」的「愛國」訴求,自打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