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縮中國護照逗留時效必將影響投資移民 緊縮中國護照逗留時效必將影響投資移民

治安警察局宣佈縮短經澳門前往第三國的中國護照持有者的在澳門逗留期限,在本澳引起不同反響。多數意見認為,站在響應中央關於凍結澳門博彩業發展規模、協助中央加強對中國護使用的管理工作,與廣東合作加大打擊跨境犯罪活動的力度等立場上,治安警察局所採措施是正確的及有必要的。但也有人對此措施表示不解甚至是反對。昨日,本報就收到一位名為「丁愛華」的讀者的電郵,指責澳門特區政府的規定等於是把中國護照持有者當作是「犯罪嫌疑人」,因而聲稱「海外華僑都不必到澳門」。「丁愛華」認為,「入境者中有一部分人有違法行為,澳門政府不在自身職責內採取應對措施治理沓碼、扒仔等現象,而採取懲罰全體中國護照持有者的做法,實在令人心寒。澳門政府在享盡中國內地帶來的大量遊客、賭資後不思回報,反而把中國護照持有者認為是麻煩的根源,還以『新聞稿』形式公佈這這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真是對中國同胞失禮。回歸已將近十年,澳門政府對六十多個國家 實行免簽入境,短則三十天,長則九十天,禮數有加,唯獨對自己同胞不改歧視心態,該好好反省一下了吧」。

這位「丁愛華」先生,抓住了治安警察局「新聞稿」中的「利用過境性質進入本澳的內地居民中不乏活躍賭場的沓碼、扒仔等,對治安構成影響」這麼一句話,而誣指澳門政府將中國護照持有者與「犯罪嫌疑人」等同起來。這就反映了兩個對立的「盲區」:治安警察局可能是未能全面理解新措施的實質意義,或許僅是從自己的職能範疇出發,因而未能全面、準確地闡述實施新措施的意圖,而只是將之列為對付「沓碼」、「扒仔」等行為的手法。而那位「丁愛華」先生,則混淆了「護照」 與「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性質及功能,仍然維護過去將本來只能使用於國家與國家關係的護照,使用在屬於國家內部的內地與澳門之間關係的錯誤做法。

對於收緊並非過境前往第三國的持中國護照者在澳門逗留時效措施在匡正護照功能方面的意義,本欄昨日有所分析:護照是由一國主管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發給本國居民和特定對象出入本國國境和在境外旅行使用的身份證件和國籍證明。也就是說,護照是居民在國際間通行時使用的身份證,也是一國政府為其提供外交保護的重要依據。澳門在回歸前,是由葡國進行管治,而中國與葡國是國與國之間的國際關係,內地居民可持憑中國護照到澳門旅遊,這本身倒是名正言順。但在澳門回歸之後,中國政府已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澳門特區已成為直屬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劃,再允許內地居民持憑彰顯「國際關係」的護照來澳門旅遊,則顯然是不符「一個中國」原則,在客觀上把澳門視作為「國家」。因此,內地居民因私前往港澳,是應當持憑符合「一中」則原則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否則,長此下去,澳門特區有關部門必將難免會被質疑為「搞兩國論」,並任由內地居民持憑護照在澳門旅遊甚至是放數、販毒、賣淫。 因此,藉著「收縮」措施的生效執行,澳門警方還應進一步控制持憑中國護照者進入澳門特區的問題。凡是未持前往第三地的機票的內地居民,應當予以拒絕入境。就此,這些人在澳門賭場上的活動,並不能算是「合法逗留」。因此,最終的解決辦法,還是「護照的歸護照,通行証的歸通行」不要混淆在一起

實際上,無論是在回歸前還是在回歸後,前澳葡政府和現澳門特區政府對中國護照的定位及功能,都是有所混淆的。在回歸前,前澳葡政府曾一度允許內地持中國護照者在澳門定居並領取身份證,這就干擾了中國政府對內地居民前往港澳定居的審批管理工作。——根據《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內地居民到港澳地區定居,必須按上述「暫行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和手續,申領「單程」的「前往港澳通行證」。也就是說,中國政府是不承認內地居民持憑中國護照到港澳地區辦理定居手續的。後來,經過交涉,前澳葡政府廢止了中國護照持有者也可申領身份證規定。

但是,前澳葡政府在對待中國護照的定位和功能方面的規定,仍與中國相關法律規定發生法律衝突。其中最明顯的,就是在推行「投資移民」措施時,嚴重抵觸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讓享用「投資移民」政策的內地居民,以購買第三國甚至是台灣「邦交國」的居留權的方式,在澳門辦理「投資移民」手續。由於他們並不具備中國公民移民外國定居的法律手續,故他們在出入中國邊境時,所持的證件仍是中國護照,而非第三國的護照或居留證明,更不是「回鄉證」。就此而言,這種做法是干擾了中國的出入境法律制度的。

回歸後,澳門特區政府繼續承襲前澳葡政府的錯誤行為,在實施「投資移民」、「技術移民」政策過程中,仍是使用了當事人「購買第三國居留權」的做法。嚴格來說,這已不單止是干擾中央政府的出入境管理政策,而且也在客觀上為內地貪官「洗錢」、轉移贓款提供了便利。最近內地的一些報刊,就報導了內地貪官藉在澳門「投資移民」轉移贓款,內地司法機關經澳門廉政公署協助追回贓物的新聞。

因此可以預料,澳門治安警察局所宣佈的新措施,也將會在「投資移民」、「技術移民」領域內「撥亂反正」,回復中國護照的定位和功能。那些持憑中國護照購買第三國居留權後,再到澳門透過「投資移民」或「技術移民」途徑取得澳門身份證的內地人士,今後再難以持中國護照出入境。這與「丁愛華」所指責的「歧視同胞」完全無關。因為連「丁愛華」自己也承認,可享受免簽入境禮遇的是六十多個「國家」,澳門地區本身就屬於中國,並不屬於「國家」,當然不能向中國護照給予免簽禮遇。內地居民進入澳門的證件,應是「往來港澳通行證」,並不能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