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會協商層級提升仍應完成未畢議題

在第二次「陳江會談」的前夕,台灣「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接受《天下》雜誌專訪,認為第一次「陳江會談」象徵兩岸兩會制度性協商的恢復。她又指出,現在雙方已有每半年舉行一次「陳江會談」的默契,而還需要雙方更多的溝通、聯繫和討論,因此未來兩會互動將愈益頻繁。另外,賴幸媛在專訪中針對兩岸兩會協商議題的優先順序時表示,年底前會碰觸的議題包括貨運包機、建立新航路、週末包機擴大、海運直航、兩岸共用打擊犯罪、兩岸合作救災、油氣探勘合作等。而明年協商的重點議題,則主要是金融方面的開放,包括金融監理制度、台灣銀行業到大陸設分行及台商投資保障等,這些議題均將優先列入。

至於賴幸媛日來多次發表談話要求將大陸輸台食品安全及檢驗的議題列入「陳江會談」的優先議題,則未見在此專訪中提及,估計是因該「專訪」是在「毒奶粉事件」爆發之前進行而致。不過,賴幸媛的這個要求,已得到了馬英九的「背書」。馬英九昨日在接見中華醫師公會全理會理事長李明濱一行人時就強調,必須建立大陸食品安全和消費者保護機制的兩岸聯絡熱線。而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李維一昨早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兩岸兩會將會就「毒牛奶事件」進行專案協商,看來已對「陸委會」的要求作出了正面回應,而且「專案協商」可以隨時進行,無須等到有時序性的兩岸兩會制式協商才進行,更具誠意。

但更值得注意的是,賴幸媛在接受《天下》雜誌專訪時談到的兩岸雙方已有每半年舉行一次「陳江會晤」的默契,標誌著今後兩岸兩會協商將會提升層級,而且比十多年前的海峽兩會協商的頻率,更為頻密,把兩會協商停止了十幾年的「損失」,統統奪回來。

實際上,十五年前在新加坡舉行的「汪辜會談」,達成了四個議協:《汪辜會談共同協議》、《兩岸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而《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的第一條「會談」就規定,「海協會長與海基會董事長,視實際需要,經雙方同意後,就兩會會務進行會談,地點及相關問題另行商定。海協常務副會長與海基會副會長或兩會秘書長,原則上每半年一次,在兩岸輪流和商定之第三地,就兩會會務進行會談。兩會副秘書長、處長、主任級人員,就主管之業務,每季度在兩岸擇地會商」。

實際上,在「汪辜會談」之後,「每半年」舉行一次的兩會常務副會長/副董事長的會談即「唐焦會談」,按期舉行了三次;而每季度一次的兩會副秘書長級的會談即「事務性商談」,也按時舉行了七次。但在一九七五年春夏之間,由於李登輝訪問美國發表「台獨」談話,破壞了兩岸兩會進行協商的環境和氣氛,而致使這項制度性會談被迫中止。

至於兩會會長/董事長級的會談,則按《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規定,是「視實際需要」才舉行,故在一九七五年兩會制度性協商中止之前,一直沒有進行。直到一九九八年十月十四日,才恢復進行,並達成了翌年十月海協會長汪道函訪問台灣的共識,似是要為兩會會長/董事長的會談定下每年舉行一次的「不成文規定」。但李登輝極為恐懼汪道涵訪台時將會就「一個中國」的內涵發表談話,搶先發表了「特殊兩國論」以作「反制」,再次破壞了兩岸兩會談判的基礎,導致汪道涵訪台之行被迫停止,也使汪、辜二老在仙逝之前未能再會上一面,留下千古遺憾。

如今兩岸兩會達成了兩會會長/董事長每半年進行一次會談的默契,就似是透露了兩個重大的訊息:其一、今後兩岸兩會的接觸及會談時間,將會比一九九五年四月之前更為熱絡、頻密,而且在層級上也將會有所提高。其二、與一九九三年所簽署的《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相比,兩會會長/董事長會談將會取代兩會常務副會長/副董事長的會談,亦即「陳江會談」將會執行當年「唐焦會談」的功能。隨之,兩會常務副會長/副董事長(秘書長)一級的會談,可能也將由「協議」所規定的每半年一次,增頻為每季度一次。

這個變化,突顯了兩會會長/董事長的功能,已不再是「禮儀性」或「象徵式」的,也不再像汪道涵、辜振甫那樣是德高望重卻無實質業務在身的「虛位領導人」,而是親身實幹的第一線談判指揮者兼主談者。由於陳雲林、江丙坤二人對兩岸事務都十分嫻熟,兩人的直接落場談判並加大談判密度,就將會使今後兩岸關係發展的進度、廣度和深度,都比過去有較大的進展,既弘揚了《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的精神,也符合汪道涵、辜振甫兩老的心願。

不過,《汪辜會談共同協議》規定,雙方應在一九九三年內就「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人員之遣返及相關問題」、「有關共同打擊海上走私、搶劫等犯罪活動問題」、「協商兩岸海上漁船糾紛之處理」、「兩岸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保護」、「兩岸有關法院之間的聯繫與協助(兩岸司法機關之相互協助)」等議題進行商談 。隨後,兩岸兩會也就其中的「遣返偷渡客」、「遣返刑事犯」、「海上漁事糾紛」議題進行協商。但在今年兩岸兩會恢復協商後,再也未見提及上述議題,更遑論響應馬英九剛當選時的「在哪中斷,就在哪接續」的政策宣示。

盡管兩會恢復會談後的第一次「陳江會談」所簽署的「周末包機」和「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協議,確是新形勢之下的當務之急;而陳雲林日前所鎖定的「海上直航」、「空航截彎取直」、「平日包機」、「貨物包機」等四大議題,也是與時俱進的重要議題,但卻未將汪、辜兩老十分重視的前述諸議題列入兩會會談的議題清單,不知汪、辜二老泉下有知,會有作何感?

其實,賴幸媛接受《天下》專訪中所提出的「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議題,就已將《汪辜會談共同協議》中所列「遣返偷渡客」、「遣返刑事犯」、「兩岸司法互助」等議題,包羅了進去。而兩岸跨境犯罪活動問題,正是嚴重困擾兩岸官民及妨礙兩岸關係發展的「老大難」問題,似是兩岸兩會在完成了目前當務之急的有關「開放」的議題的會談之後,宜及早轉入這些議題的會談。這是發展兩岸關係之需,也是對汪道涵、辜振甫兩老的最好的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