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搬香港「經驗」失敗反華分子無面目見人 照搬香港「經驗」失敗反華分子無面目見人

為《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所進行的諮詢工作,已進入尾聲。諮詢工作呈現了多層次、多渠道的勢態,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尤其是在政府、社團、大專院校的各層次諮詢、座談之下,本澳已形成了支持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承擔澳門特區憲制責任,填補國家安全網漏洞的主流意見,也收集到不少將會使《維護國家安全法》更臻完善的有益意見、建議。相信,政府在將「草案」送交立法會,及立法會在審議「草案」時,是將會尊重這些意見和建議,並將其中的合理部分吸納進「草案」中,使《維護國家安全法》更臻完善,更能體現全澳居民的意志和意願的。

人民大眾開心之日,就是反中亂華分子難受之時。澳門特區的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順利進行,使香港某些反中亂華分子感到恐慌,擔心澳門為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會對香港形成「立法壓力」,於是就有意將他們在五年前破壞、干擾香港為二十三條立法工作的「經驗」,引介給澳門。為此,五年前香港「七一大遊行」的幾位「大攪手」,就在「指導」和遙控澳門的某些特定人士組織「反對二十三條」的遊行活動的同時,自己也親身跨海來澳,參與這場遊行活動。但嚴酷的事實卻令他們十分失望,也十分失落:他們以為以自己在香港某些媒體上的「高知名度」,及在五年前的「成功經驗」,必能在澳門複製一個「七一大遊行」;但結果卻是只有不到一百人參與了這場鬧劇。因此,他們不敢象五年前的香港﹂七一」大遊行時那樣趾高氣揚、氣焰高張,而且只能是以戴上口罩來遮掩其「面目無光」,甚至是在媒體訪問時,也支支吾吾,顧左右而言它。因為這些曾誇下海口的人,已無法向香港和海外媒體「交代」。

更令這些香港反中亂華分子大失所望的是,他們原來的計劃之一,是要將自己打扮、形塑成「烈士」,製造轟動效應。為此,他們在到澳門之前,就大做甚麼「澳門有黑名單」的輿論,以圖拉高聲勢,聚焦輿論,還在登程時帶備了「抗議道具」,計劃在待澳門警方「拒絕」這些人入境時,在入境禁區內展示並「抗議」,讓跟隨而來的香港和海外駐港記者大拍特拍,從而大製造澳門為二十三條立法,就是「打壓人權」的假象的。但出於他們意料之外的是,他們在抵澳後全部都能順利入境,其原要大做新聞的計劃流了產,令他們十分喪氣。或許,這也是他們在遊行時,要面戴口罩的原因之一乎?--「冇面見人」,亦即沒有臉面見其曾向之作「被拒入境」預告的香港支持者和媒體也。

然而,「長毛」等人要將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都攪亂的狼子野心,我們仍不能忽視。這些人,亡華之心不死,意圖以阻撓為二十三條立法的手法,保留甚至是擴大國家安全網在兩個特區的漏洞,為叛國行為,分裂國家行為,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的行為,煽動叛亂的行為,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以及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澳門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香港/澳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提供不受法律懲罰的「安全」環境。這就是他們要反對為二十三條立法的根本意圖所在。甚麼的「爭人權」、「護自由」,只不過是《聊齋》中的「畫皮」而已。也正因為如此,當澳門要為二十三條立法時,這些人就唯恐將會「失陷」一個「山頭」,使他們的「引狼入室」甚至自己就是「與狼共舞」不能再為所欲為,因而才那緊張、焦慮,要透過在澳門的代理人,遙控其組織這場遊行並親自來澳參加,以圖向澳門特區政府和全澳市民施加壓力,從而複製他們五年前的「香港七一遊行經驗」。

然而,他們的算盤在澳門是打不響的。昨日的遊行,除了是在遊行規模等方面令到他們「冇面見人」之外,據澳門電台報導,有參加遊行的大學生表示,澳門特區作為中國領土一部份,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他們參加遊行,只不過是希望為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做得更細緻。雖然他們的表達方式有可商榷之處,但已可肯定,他們並非是「長毛」等人的「粉絲」。聽了此言,「長毛」等人應是更加失落。

這一事實證明,「長毛」等反中亂華分子,在澳門完全不得人心。他們意圖將反中亂華的「野火」引進澳門,只能是玩火者必自焚身。這又從另一個角度,昭示了這麼一個道理:井水不能犯河水,澳門的事務,不容外人插手干預。套用澳門學府一位學者在香港刊物上的名句,澳們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連他們自己也自感會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因而才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用大口罩把自己的真面目掩飾起來。

透過昨日的遊行活動,也使澳門某些政治人物的兩面三刀、背信棄諾的醜陋面目,眾露於人前。實際上,某些人曾經以向特首辦遞信或發表聲明、言論等方式,表態不反對為二十三條立法。但在昨日,這些人卻參加甚至是組織了主旨在「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遊行。其所作所為,有辱於中國知識分子信守諾言的優良傳統,連本澳的草根階層都不如。--幾個新興工會團體,才是一路走來,堅守自己當初表態不反對為二十三條立法的立場,始終不渝。

(發自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