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期過半各選團百花齊放尚未見負面策略 宣傳期過半各選團百花齊放尚未見負面策略

第四屆立法會選舉的競選宣傳期,到今日已是整整一個星期,亦即是已經過了一半。從這段時間十六個參選團體的表現看,都以法定的形式進行競選宣傳活動,誓師大會,造勢、張貼宣傳品、出動廣播車…等,各式其適,招數盡出,形式活潑多樣,頗為熱鬧。被政治讀物喻為「盛大民主節日」的代議士選舉競選活動,晉入高潮。而且,各參選團體又都基本上能夠遵守規定,雖然有一些輕微的投訴,但只要選管會一發聲,就立即改正。而且,人們當初所擔心的「負面選舉策略」,到如今為止尚未有明顯出現。但願,這種健康的競選宣傳作風,能夠貫徹始終,直到下周五午夜十二時結束之時。

「競選活動」是民主選舉的其中一個重要環節,其定義是候選人及其支持者〔包括助選員〕,要在短暫的特定時間內,使出渾身解數,運用一切可能的手段與方法,將自己的政治見解、人格及其價值,迅速而有效的推銷給他的選民,增加選民對他的認識與瞭解,進而爭取選民的支持,以達到當選的目的。日本憲法學者美濃達吉把競選活動解釋為:「在選舉過程中,以利於特定人當選為直接的目的,對於選民之交涉所為之連續行為」。根據這個解釋,我們可以看出競選活動是一種接授的、連結的意思和手段行為。它包含了以下幾種元素:一、競選活動是在選舉中所為之行為。二、競選活動是候選人以當選公職人員為直接目的而為之行為。三、競選活動是候選人為獲得選民支持,所為一切必要而且有利的周旋、游說、勸誘以及誘導的行為。四、競選活動可以由候選人為之,也可以由幫助他的支持者為之。五、競選活動與政治活動應劃分界線:競選活動是為候選人當選而為之行為,而政治活動則是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所作的政策宣傳、黨務擴張及啟發民智等行為。

按照台灣地區大學政治系中有關「選舉學」的教材所示,「選舉行銷戰」的基本法則,是「展己之長,擊人之短,護己之虛,解人之打」。所謂」展己之長」,簡稱「攻」,是指利用各種技巧,因事、因人、因時、因地而制宜地凸顯自己比其他候選人優勝之處。而「擊人之短」,簡稱「打」,則是打擊對手缺失,瓦解對手形象,導引選民消極性不支持競爭對手,並進而轉向支持己方候選人的主要手段,亦即「攻擊是最好的防禦」,以打擊來消耗對手戰力,可使己方減輕受攻擊之壓力。「護己之虛」簡稱「守」,則是在一日數變的激烈選戰中,妥善構築防築工事,在一旦遭遇攻擊時,及時進行危機管理,轉危為機。「解人之打」簡稱「變」,則是引用毛澤東「敵進我退,敵駐我擾,敵疲我打,敵退我追」的遊擊戰術,及「大步進退,誘敵深入,集中兵力,各個擊破」的運動戰術,予以發揮。而觀察過去十多天的選戰實況,基本上只是使用了「展己之長」的戰術,較少使用「擊人之短」的手段,因而各參選團體也就用不上「護己之虛」。連最能「展己之長,擊人之短」的電視辯論,也是「問答會」而不是「辯論會」。在此情況下,所謂「解人之打」,更是派不上用場。這就使到今次選舉的競選宣傳期,基本上呈現激烈而不慘烈,緊張而不緊吃的態勢。這除了是本澳有志參政者的本質仍相對較為厚道、純朴之外,也可能是明白到澳門社會存在著一種「鋤強扶弱」的逆反心理,攻擊別人可能會激發選民對受攻擊者的同情心,將會導致弄巧反拙、適得其反,因而不敢輕易使用「擊人之短」手段。因此,今屆選舉的選風基本上還算是較為健康的,可算是一場「君子之爭」。

從目前情況看,各參選團隊的競選宣傳策略,集中在兩點。一是「展己之長」,在批評政府的各項施政缺失之中,推銷自己的監督理念和方法。二是「解人之打」,某些參選團體在遭到網民和媒體質疑時,連忙透過記者會等形式予以澄清。當然,這些澄清能否澄清人們的疑惑,又是另一回事。

今次參選的十六個團體,大致上可分為五大類:一是傳統愛國團體,如「群力」、「同心」等;二是博彩和工商勢力,如「革新盟」、「澳發盟」等;三是族群力量,如「民聯」、「粵澳公」等;四是屬於「第三勢力」的新興力量,如「公民監察」、「社會公義」等;五是「泛民主派」,如「民主兩組」、「民主起動」等。本來,以公職人員為主的「新希望」,可被視為屬於「第三勢力」的新興力量,但由於其第一候選人平時的「反建制」過激表現,似乎予人的印象是應被歸納為「泛民主派」。

但各參選團隊之間又存在著交叉重疊性。比如,本應被視為「第三勢力」的「公民監察」,其競選政綱中的許多理念,與「民主兩組」頗為近似,而且其參選人的個人特質,也多有相似之處。在此交叉重迭之下,競選宣傳是否做得好,將會對爭取中間遊離選票起很大作用。但奇怪的是,從目前情況看,屬於「初出茅廬」的「選壇菜島」的「公民監察」,無論是在質還是在量的方面,都比「政壇老鳥」的「民主兩組」要積極進取得多。難道「民主兩組」不擔心「公民監察」發揮「狙擊」作用,將其潛在支持者都全部吸走嗎?抑或這只不過是「暴風雨前夕的寧靜」,「民主兩組」正在積累能量,在最後兩三天才突然爆發,「不鳴即己,一鳴驚人」?

某些參選組別,雖然很懂得「展己之長」,但卻仍呈「捉到鹿唔識脫角」狀態。比如「群力」,今次舊人全部退出,換上新人,其實這正是「薪火相傳」的民主姿態之一。對於曾被指為「來來去去這班人」、「守舊」的傳統社團來說,這應是最大的「亮點」。但「群力」的宣傳焦點仍是集中在與其他大多數參選團體都差不多的「共性」議題之上,而沒有主打自己的這一「個性」。尤其是沒有針對在立法會議場上經常以把「民主」理念當作是手電筒,只照別人,不照自己,老是追打自己「守舊」的「民主兩組」,卻是並沒有把新人擺到最前位置,進行對比:誰才是真正的「守舊」,誰才是真正的「來來去去這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