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鑒崔世安是否創新還須看三月施政報告 評鑒崔世安是否創新還須看三月施政報告

國務院根據第三任澳門特首崔世安提名而任命的第三屆澳門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及檢察長的名單公佈後,自然是引發坊間一番熱議。多數人都認為,大部分現職的主要官員將過渡至下屆特區政府,有利於施政的穩定性。這樣的安排,是出於求穩漸變開局的思路,在實現平穩交接穩定過渡後,俟時機成熟崔世安即兌現其競選時的「創新」承諾。就連作為「反對派」領軍人物的吳國昌,也從其思維定勢的角度認為,「新任官員安排的特色,繼續突出新特首傾向於過渡期望管理的傾向」,「主要官員缺少新臉孔,不一定意味著後繼乏人。相反,當個別範疇出了狀況,可能適時讓舊官退位,第二梯隊上任,就可以取得迴旋的空間」,並未持強烈的異議。不過,仍有一些人糾纏於「主要官員多是舊面孔」方面,批評是「傳承有餘,創新不足」。

批評者似乎是忽略了一個事實,就是崔世安在率領第三屆政府主要官員及檢察長會見傳媒時的談話內容。他指出,「加強廉政建設,推行陽光政府將是新一屆特區政府的工作重點,我和我的施政團隊一定會秉持『以民為本』的理念,在十二月二十日就職後隨即全面投入工作。首先,準備明年三月到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在採取措施應對全球金融海嘯所帶來的影響的同時,我們將全面檢視民生和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化,重點完善醫療體系配合未來社會的發展,優先興建離島醫院,加大教育的資源投入,科學規劃公共房屋的興建以及交通網絡和設施。未來一年,我們將重點組成專責政策研究的機構作為政府高層智庫,推動科學決策的落實,積極研究現時政府部門的功能,根據實際情況,對政府組織架構進行調整作出整合,同時,致力建立財政儲備制度,以切合未來發展的需要。另外,研究設立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提高施政的透明度,建立快速高效的政府回應機制。」

由此可見,在崔世安的未來施政思路中,將會有較多的「創新」體現。可以說,崔世安施政能否落實其《傳承創新,共建和諧》競選政綱,主要官員的任用主要是體現了「傳承」的話(但不排除今後在適當時間將會作適當調整),那麼,其施政報告就將會在較大程度地凸顯「創新」理念。只要待到明年三月他到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就應當可以明朗化。

其實,崔世安在前日「媒體會面會」的講話中所透露的不少「創新」內容,既有全面戰略性的,也有具體因應式的。在具體因應式方面,可能是崔世安也已預料到,社會上對廉政專員和審計長的人事安排,將會有不同聲音出現,因而他特別強調,過去十年廉政建設和審計工作陪伴著特區政府成長,大家從中得到寶貴的經驗。廉政建設方面,特區政府將堅定不移支持建設陽光政府,全力打擊貪污,加強廉政教育。未來亦會全力支持和配合審計工作,如競選時所承諾,會重視審計報告後的跟進工作。同時,將檢討法律法規的需求,繼續服務市民,推進政務公開透明。

其中的「將檢討法律法規的需求」,似是回應了澳門律師公會和許多法界人士及包括本欄在內的媒體輿論的批評和建議。因此估計,《廉政公署組織法》並未對辦案偵查時間設限,將是檢討修改的重點內容之一,以因應「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九條「澳門居民在被指控犯罪時,享有盡早接受法院審判的權利,在法院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及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九條「任何因刑事指控被逮補或拘禁的人,應被迅速帶見審判官或其他的法律授權行使司法權力的官員,並有權在合理的時間內受審判或被釋放」的規定。既此,《司法組織綱要法》「剝奪」行政長官、立法會主席、主要官員的上訴權的「違法性」規定,也應一併考慮進行檢討並予以修改。

由此,安排中級法院法官馮文莊出任廉政專員,其中一個重要意圖顯然就是要充分發揮其豐富的刑事訴訟專業知識及經驗,對上述違法規定進行修訂,向《廉政公署組織法》和《司法制度綱要法》中引進基本人權概念。與此同時,在日後的反貪腐鬥爭中,更注重程序正義,防止「有罪假定」、「未審先判」、「利用輿論審判」,及「超期調查」等弊端發生。

崔世安在講話中,又強調了將會採取針對全球金融海嘯所帶來的影響的同時,全面檢視民生和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化。這就是政務中的「創新」。應當說,第一、二屆特區政府在這方面是作出了不少努力的,但似是並不足夠。在民生方面,有「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之嫌,現金分享等舉措固然是受到市民的歡迎,紓解了部分民怨,但卻並末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應從全局、全面考量,解決經濟急速發展與相當部份市民分享不到其成果之間的矛盾,尤其是消彌越來越嚴重的貧富差距問題。只有這樣,才能共同構建好和諧社會。實際上,「和諧社會」的要素之一,就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係都得到妥善協調,生活富裕。即使是西方的「和諧觀」,也是主張「均富」。正因為如此,崔世安在其競選政綱中就強調,「和諧社會應該是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並重的社會,是社會各階層共享進步的社會」。崔世安在第一、二屆特區政府中,擔任了九年多的社會文化司司長,相信對此是深有體會,就任特首後也必將是駕輕就熟。

至於「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毋庸諱言,第一、二屆特區政府的評價是欠佳的。許多社會問題的滋生,其根子就在於過度依賴博彩業,更遑論這個「被動戰略」將有可能會危害到澳門的經濟安全、財政安全以至是國家安全,及干擾內地的廉政建設、打擊出境參加賭博活動的鬥爭等。因此,崔世安預言在三月份到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時,將會在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化方面有一些新措施,因而也可被視為「創新」的主要表現。

崔世安還提到,將「重點組成專責政策研究的機構作為政府高層智庫,推動科學決策的落實」,這相對於現時的各類諮詢機構的組成及運作方式,以至作為特區政府的高級智囊機構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而言,可能會有一番新氣象。為此,崔世安宣佈委任體育發展局副局長柯嵐出任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協助組織政策研究機構,責任重大,但也是適用善任。因為在崔世安當選並獲任命第三任澳門特首後,柯嵐已以借調方式跟隨崔世安工作,熟悉了崔世安的施政思路和改革意向。再加上其家世背景、與內地智囊機構的人脈關係和行政經驗,相信可以勝任。

因此,我們評鑒崔世安否能兌現其「傳承創新」承諾,不單止是要將觀察重點放在屬於靜態的主要官員及檢察長的人事佈局上,更應要看屬於動態的施政報告。現在就作出「傳承有餘,創新不足」的評價,應是過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