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與FTA同步說從理論到實踐都行不通

第四次「陳江會」,已確於十二月中下旬在台中市舉行。據最新消息,海峽兩會將會在此次會談中商定,將協商兩岸簽署「ECFA」協議,確定為第五次「陳江會」的協商議題。台灣方面已經做好了 第四次「陳江會」的各項保障工作,「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曾親到台中市考察,安排會議場所、與會代表民食宿及會談的後勤支援等問題,並吸取第二次「陳江會」在台北市舉行前,未有做好宣導工作的教訓,加強了對第四次「陳江會」的宣導。而警方也依法安排了可容納數千人的示威請願區,並做好了維安的部署準備。

由於此前三次「陳江會」簽署的九項協議和達成的一項共識,促進了兩岸關係的大發展、大合作、大交流,也有力地推動了台灣的經濟復甦,致使民進黨喪失了對大陸政策的主導權和話語權,因而怕得要死、恨得要命。尤其是對有可能會促進兩岸經濟融合的「ECFA」,更是恨不得將之掐滅在「萌芽狀態」。因此,民進黨已決定在第四次「陳江會」舉行期間進行街頭行動,不排除會「被動」地受到「外人」煽動而釀成暴亂。與此同時,也充分發揮其擅長宣傳戰的看家本領,加緊了理論宣傳。如由泛綠學者創辦經營的「台灣智庫」,近日就拋出了《「ECFA」應待台灣與其他國家簽署FTA後同步生效》的論述,鼓吹兩岸簽署ECFA應比照當年同時加入「WTO」的模式,待台灣與美國等其他國家的「FTA」簽署完成後,才一齊同步生效。

由於「台灣智庫」是台灣地區的主要智庫之一,被島內輿論認為是「陳水扁、民進黨的私家智襄團」,因而對泛綠學者應有一定的吸引力和號召力。但正因為它與民進黨關係密切,極力鼓吹「台獨」,其研究以「台獨」思想為綱,為「台獨」活動造勢,阻撓兩岸關係發展;在陳水扁下台後,又將大批前朝政務官收留進去作其研究員,故人們對這種政治色彩甚濃的論述,並不以為然,因而並不能影響整個大局。尤其是台灣地區的學界向有政治、外交、經濟學者大多偏藍,法律、醫學大多偏綠的背景,這種充滿深綠政治色彩的言論,更難對台灣的經濟學界發生作用。何況,這種「『ECFA』應待台灣與美國等其他國家簽署『FTA』後才同步生效」之說,根本有違「WTO」的慣例,人們都對之嗤之以鼻。

因此,「經濟部」昨日就指出,當年兩岸同時加入「WTO」,拭有其時空環境與背景,與目前台灣為因應區域經濟整合潮流,推動與中國大陸洽簽「ECFA」或與其他貿易夥伴洽簽「FTA」的情形,不宜混為一談。但「經濟部」昨日又強調,面對未來國際經貿情勢的劇烈變化,台灣均宜加快洽簽腳步,不論是「ECFA」或是任何一個「FTA」,只要協商完成,先簽署就先生效,才能有效紓解台灣逐漸被邊緣化的危機。

其實,即使是「經濟部」所說的「當年兩岸同時加入『WTO』」,也並不完全準確。實際上,在當年的海峽兩岸分別加入「GATT」的談判中,台灣地區的市場經濟發育遠比中國大陸成熟,應當說其以「台澎金馬單獨關稅領域」的名義提出的「入關」申請,可比中國更早獲得批准。但「GATT」理事會經過與中方及各締約方廣泛磋商,由理事會主席於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九日發表聲明,承諾按一個中國、「中先台後」,台灣以「台澎金馬單獨關稅區(簡稱『中國台北』)」的名義的加入的原則,處理台灣「入關」問題。這就定下了兩大原則,其一是「中國台北」不能以主權國家的身份加入,其代表身份與香港、澳門代表的身份相同;其二是台灣必須等待中國加入之後才可加入。為此,已經完全具備了「入關」條件的「中國台北」,一直在等待正在與美國等國家進行「入關」艱苦談判的中國。這曾被李登輝時代的經濟官員形容為「成績好的學生要待成績差的學生畢業後才能畢業」。「GATT」於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被「WTO」取代後,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在卡塔爾多哈舉行的「WTO」部長級會議上,按照「中先台後」的原則,中國和「中國台北」分別於十二日和十三日簽署了加入議定書,亦即「中國台北」比中國遲一日簽署加入議定書。而且,正式成為「WTO」成員的日期,更是「中國台北」比中國遲了二十天,即中國為當年十二月十二日,「中國台北」則為翌年十月一日。

由此可知,屬於「WTO」體制下的「ECFA」,根本不可能打破上述定例。何況,雖然「ECFA」含有「FAT」的性質,但其定位比「ETA」稍低。實際上,「ECFA」如同「CEPA」一樣,都是中國國家主體與其單獨關稅區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而非主權國家之間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旨在於中國大陸(內地)分別與台、港、澳三地建立自由貿易區,取消相互間貨物貿易中的關稅和非關稅措施,逐步消除服務貿易中的各種限制,實現貿易投資便利化,促進相互間貿易投資的增長。且為了因應台灣地區朝野的政治意識形態,「ECFA」比「CEPA」淡化了「一中」國家主權的意涵。

值得注意的是,與「FTA」是絕對的「對等互惠」相比,「ECFA」和「CEPA」卻帶有明顯的「單方最惠待遇」色彩。比如,在內地與港澳的「CEFA」中,內地開放港澳專業人士及一般勞工到內地執業、求職,但港澳卻是仍對內地專業人士、一般勞工入境工作嚴加限制。同樣,「ECFA」也將大幅開放台灣農產品進入大陸市場,但卻仍然限制大陸農產品進入台灣市場。這樣的「單向開放」做法,在「FTA」中是不能發生的。因此,最近民進黨為了選戰及「打馬」的需要而掀起的「美牛」風潮,在「FTA」體係中就絕對不能容忍出現。在「美牛」風潮正洶湧之時,綠色智庫虧得還敢說出「『ECFA』應待台灣與美國等其他國家簽署『FTA』後才同步生效」!

這一點,國際經貿研究人才濟濟的馬政府,是十分了解的,從來就沒有類似「『ECFA』應與美國『FTA』同步生效」的訴求。相反,倒是希望能在兩岸簽署「ECFA」後,大陸能拉台灣「兄弟」一把,幫助台灣加入中國與東盟的「十加一」以至中國、日本、韓國與東盟的「十加三」。為了公平起見及尊重一個中國原則,馬政府還進一步提出,還應該加上香港和澳門,成為「十加四」以至是「十加六」。另外,馬英九也曾表示,只有待到兩岸簽署「ECFA」之後,台灣與各國商談「FTA」,才具有正當性和說服力。

但恐怕連馬英九也忽略了,出於兩岸加入「WTO」「中先台後」的定例,即使是台灣與美國簽署「FTA」協議的技術條件已經成熟,也須要過等待中國與美國簽署「FTA」這一「政治關」。台灣與其他發達國家簽署「FTA」協議,也是如此。這就是國際政治的現實,即使不服氣,也不得不如此。

因此,所謂「『ECFA』應待台灣與美國等其他國家簽署『FTA』後才同步生效」之說,是完全沒有理論及實踐基礎的空話,除了是為民進黨的阻撓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錯誤路線服務之外,根本沒有任何實質價值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