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邦國代表中央向澳門法制建設提出更高要求 吳邦國代表中央向澳門法制建設提出更高要求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昨日在「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十周年座談會」上發表了題為《認真總結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經驗,把「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不斷推向前進》的重要講話,高度評價澳門特區成立十年來實踐澳門基本法的成績並總結了三點經驗,及就澳門特區的法制建設、依法治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於這個座談會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主辦,而座談主題也是圍繞著實施澳門基本法,因而作為我國最高國家機關和最高立法機構「一把手」的吳邦國委員長的重要講話,無論是在總結澳門特區十年來實踐澳門基本法的成績及就經驗,還是提出新的希望方面,都是緊緊地扣這個「澳門基本法」的主題。這與其他黨和國家領導人談論澳門事務時,還涉及到政治、社會、經濟、文化等事務相比,更顯得吳邦國這位「立法總掌門人」和「護法總司令」本身的法制、法治意識是全國十三億人的「NO一」。既嚴於律己,更高要求於人,對實行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澳門,也不因澳門不實行內地的制度而有所懈怠。因此,就連他在總結歸納澳門回歸十年來的諸項經驗時,也是直奔「澳門基本法」的主題,把「始終高舉愛國愛澳旗幟」提煉歸納為貫徹實施基本法,把「一國兩制」偉大實踐不斷推向前進的政治保障;而「充分發揮制度體制功效」,則是貫徹實施基本法,把「─國兩制」偉大實踐不斷推向前進的必然要求;「全力保障穩定發展「,更是貫徹實踐基本法,把「一國兩制」偉大實踐不斷推向前進的根本目的。

也正因為吳邦國委員長是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掌門人」,也是中國法制建設的「總指揮」,故他澳門特首、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的三點希望,也全都與法制、法治有關。一是要全力增強法制觀念,二是要大力加強制度建設,三是要努力提高依法管治的能力。

作為在憲制層面上的中央政府的最高領導人,吳邦國特別強調了「中央授權」的問題。他指出,澳門基本法明確澳門特區的法律地位,既表明澳門特區處於國家的完全主權之下,又賦予澳門特區高度的自治權,因此,澳門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不是澳門固有的而是中央授予的。澳門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律。在制度建設中凡是涉及到中央管理的事務和中央與澳門特區的關係的事務,要依法向中央報告,需要批准的要報中央批准,需要備案的要報中央備案。

這與兩年前吳邦國在香港回歸十周年前夕相同性質場景的講話,強調行政、立法、司法之間必須互相合作不同。顯然,盡管澳門特區在行政、立法、司法的合作方面,尚存在一些問題,昨日就連何厚鏵自己在發言中也承認,澳門特區政府的施政仍存在不少不足之處,在部份領域甚至曾經出現過較大的失誤。而這些不足和失誤,都與特區政府對「澳門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和立法精神的理解有欠全面和準確,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係,但澳門特區的行政、立法、司法之間的關係,基本上還是暢順的,因而吳邦國給予了澳門特區「依法實行行政主導體制,正確處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者的關係,自覺維護行政長官的權威,全力支持行政長官的工作,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恪守定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實施良好管治,共同推動澳門各項事業向前發展」,與對香港的評價明顯不同,因而澳門在這方面的問題不大。

在此情況下,澳門就更需要自覺地調適對中央與澳門特區關係的態度。因為既然吳邦國提到了「中央授權」的問題,並強調「在制度建設中凡是涉及到中央管理的事務和中央與澳門特區的關係的事務,要依法向中央報告,需要批准的要報中央批准,需要備案的要報中央備案」,盡管澳門並沒有明顯的違背他所強調準則的事例,但畢竟也出現了一定的苗頭,必須認真地做好杜微防漸。尤其是一些人提出的種種訴求,都有著「三權分立」的影子,而「三權分立」主要是適用於西方獨立主權國家的政治制度,這是完全違背「澳門特區處於國家的完全主權之下」,是直轄於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的定位的。如果潛意識泛濫下去,就很容易會把澳門當作為「獨立主權實體」。因此可以說,吳邦國是從另一個全新的角度表述澳門特區的三大權力機關之間的關係,而且還將它提升到必須正確處理中央與澳門特區關係的層次。正因為如此,他在總結澳門回歸十年貫徹實施基本法的經驗時,特別強調了堅持一個中國,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並高度讚揚澳門官民堅持澳門是祖國不可分離的部份,高度認同澳門事務是中國的內政,自覺維護國家的核心利益和中央權威,堅決反對和抵卸外國勢力干預。

吳邦國委員長指出,隨著澳門社會的發展,基本法實施中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情況,必須加強對基本法的研究,認真總結基本法實施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研究及解決基本法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豐富基本法的理論和實踐,把基本法貫徹好實施好。這就給澳門特區的基本法推廣、落實及研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總結經驗,是為了未來的路走得更平穩更順遂,不能忘乎所以。

吳邦國特別強調了要提高依法管治能力,堅持以人為本,適應澳門發展的新需要和廣大居民的新期望,認真研究解決影響澳門經濟社會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妥善處理各方面訴求,統籌兼顧各方面利益,不斷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水準,推動澳門經濟持續發展、社會全面進步。因此可以預料,在澳門特區的下一個十年,將強調法制建設、依法治澳,做法治的模範。這樣,澳門就可進一步沿著澳門基本法指引的方向,勝利前進。

(發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