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在廣泛基礎上有針對性深入宣介基本法 應在廣泛基礎上有針對性深入宣介基本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紀念「澳門基本法」實施十周年座談會上發表的《認真總結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經驗,把「 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不斷推向前進》重要講話指出,基本法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法律體現,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法律保障,是實施依法治澳的法律基石。貫徹實施基本法是一項長期的任務。要進一步加強基本法的宣傳推介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全面準確地闡述「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精神實質,廣泛深入地宣傳「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深刻內涵與生動實踐,深入淺出地解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使「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更加深入人心,在全社會牢固樹立基本法意識和法制觀念,不斷鞏固和發展貫徹實施基本法的社會基礎。

吳邦國委員長的這段話,不但向全澳官民提出了要進一步加強宣傳推介基本法工作的要求,而且還希望宣傳推介基本法的工作,不要滿足於熱熱鬧鬧的表面形式,也不要止步於普及廣泛宣傳推介,還需要在此基礎上,進行深入透沏的宣傳推介。因此,他這段話中的幾個關鍵詞,如「全面準確」、「精神實質」、「深刻內涵」,「深入淺出」等,就十分重要,向我們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實際上,我們在總結宣傳推廣基本法工作的經驗時,在要看到成績的同時,也得承認仍存在著不少「盲點」。昨日本欄所提及的某些青少年,受到西方民主政制的影響,以為澳門特區也是實行「三權分立」政制,因而老是以「三權分立」的標準來衡量澳門的各項政務工作,一些政治人物更是一味強調立法機關對行政機關的「制衡」而忽略其「配合」,及一些政治人物無視在立法會選舉制度上,「澳門基本法」有「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的規定,與「香港基本法」的「由選舉產生」,「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的規定,完全不同,也仿效香港的民主派提出了「雙普選」的口號等現實情況,就是最為明顯的「盲點」。遺憾的是,雖然社會上已出現這樣的苗頭,但相關權責部門仍不注意進行專題性及有針對性的宣傳推介和「解惑」工作,以致讓這些似是而非的謬種流傳,反而成了「真理」,及反對派攻擊愛國社團「保守」、「保皇」的「武器」。因此,一定要吸取教訓,認真執行吳邦國委員長關於「全面準確地闡述『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精神實質,廣泛深入地宣傳『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深刻內涵與生動實踐,深入淺出地解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的指示,使基本法的各項規定真正深入人心。

由於歷史和習慣的原因,澳門很多事物都是模仿自香港,就連汽車駕駛的位置,既不跟隨葡國,也不跟隨中國大陸和台灣地區,而是跟隨源自於英國的香港。因此,當香港有人喊出「雙普選」的口號時,澳門也有人跟隨。然而,「澳門基本法」與「香港基本法」有多處是不同的,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在座談會上發表的《「一國兩制」譜寫澳門新篇章》講話就指出,「值得一提的是,澳門基本法的許多規定是在『一國兩制』方針指導下,立足於澳門的實際情況制定的。比如,在土地制度、法律制度、永久性居民定義、公務員制度、行政長官的參選資格和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立法會主席、終審法院院長、檢察長的任職資格,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立法會的組成和產生辦法、司法機關的設置、旅遊娛樂業、民用航空、對葡萄牙後裔居民的保護和文化習俗的尊重等方面,澳門基本法的規定與香港基本法的規定都不盡相同,具有澳門特色。」

實際上,「澳門基本法」與「香港基本法」不盡相同,早就引起了海峽兩岸的學者專家的高度注視,並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為此。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楊靜輝、李祥琴著的《港澳基本法比較研究》一書(此書澳門基金會也獲授權在澳門出版),台灣桂冠圖書公司出版、張虎教授著的《港澳「基本法」釋論》等書,都行了比較研究。而關於立法會議員的產生方式,就成為其中對比研究重的點內容。比如,楊靜輝、李祥琴的《港澳基本法比較研究》一書指出, 「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立法會要保留少數委任議席,即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有權委任七位議員參加立法會的工作。「澳門基本法」規定保留委任議席,符合「中葡聯合聲明」中「立法機關多數成員通過選舉產生」的規定,即聯合聲明就明確了要保留少數委任議席。保留委任議席,符合和順應了澳門社會的實際和需要,有利於平衡和照顧澳門社會各界的利益,特別是照顧葡萄牙後裔居民的利益。《港澳基本法比較研究》一書又指出,在澳門立法會中保留委任議席,絕不是中方害怕直接選舉或者立法會的產生的不民主。實際上,從世界各國議會議員的產生辦法來看,由國家元首任命部分議員是普遍的做法。例如,土耳其共和國參議院中有十五名議員由總統指定。馬爾代夫共和國國民議會中有八名議員由總統指定。加拿大參議院的議員,由總督任命,終身任職。印度聯邦院中有十二名議員由總統指定。

遣憾的是,在澳門的基本法宣傳推介工作中,無論是官方主導的還是民間舉辦的,都絕少談及此問題,更遑論有針對性地反駁某些人「雙普選」的政治口號,結果使「爭取普選立法會議員」倒是成了「理直氣壯」的訴求,而維護基本法「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規定的人士和媒體卻反而被攻訐為「保守」。正是「人妖顛倒是非淆」!對此,澳門特區政府及其相關權責部門是負有一定責任的。實際上,如果能夠有針對性地宣傳推介基本法中保留委任議員的規定及其源自於「中葡聯合聲明」的法源依據,就將使人們更清楚地看清「爭取立法會普選」的口號,是違反「澳門基本法」的規定的,因而是缺乏正當性的,這則口號就無法招搖過市並「聲大夾惡」了。

這個教訓一定要吸取,吳邦國委員會的相關指示更是一定要執行。使到「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能夠更加深入人心,及全澳官民都更自覺地、全面準確地貫徹執行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