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非凡危機處理應可卸下「弱勢特首」「原罪」 藉非凡危機處理應可卸下「弱勢特首」「原罪」

特區政府果斷處置「非凡」航空停航危機事情的正面效應,正日漸顯現。由於危機辦和民航局不但是妥善處理了滯留在澳門國際機場的旅客,向非本澳旅客提供食宿服務,而且還為滯留在海外的「非凡」澳門居民乘客,以補貼票價差額的方式,讓其能平安返澳,這一處置方式己獲普遍好評。

實際上,在國際民航史上,航班延誤或取消而須向受影響乘客提供食宿的責任,是由執行該航班的航空公司承擔的。而在今次「非凡」航空航班延誤或取消的事件中,執行該航班的航空公司不但是未有按照國際慣例承擔這個責任,而且也沒有負責人出面向乘客說明情況和道歉,曾一度引起受影響的乘客鼓噪。為避免焦躁憤怒的滯留乘客忍耐不住而致釀成惡性群體事件,損害澳門特區旅游業和航空業的聲譽,及影響澳門社會的和諧穩定,危機辦決定由政府承擔起提供食宿的責任來,因而創下了航空公司惹出的麻煩由政府來清理,亦即由政府來承擔向受航班延誤或取消影響的乘客提供食宿的責任的先例。這種處理方式,不但是使受影響的乘客,在因未能乘搭班機而滯留并急需解決食宿問題的不滿部分得以消除,並贊揚政府的處置方式,而且連在去年特首選舉期間,對參選人崔世安有諸多批評的香港《明報》和《亞洲週刊》等,今次也說了公道話,稱贊崔世安任特首的澳門特區新政府做得漂亮。這就印證了本欄曾經評議過的「特區政府相關部門為解決這次危機,包括墊支的燃油費,安置滯留旅客的食宿,安排其乘坐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為被滯留在外地的『非凡航空』返程航客返回澳門,相信將花費不菲。可能會有人指責這是『公私不分』。但這已是公共事件,政府有關部門為了減輕其對澳門旅遊業的影響,為了維護澳門特區的形象,更是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和公共利益,這筆錢是應當花的,也是值得花的。如果處理得好,相反還等於為澳門特區賣了一個樹立和推廣良好形象的『廣告』。這個做法,與『二億元無息貨款』有著質的不同,值得肯定和支持。而且,經此一役,澳門特區政府相關部門的危機處理工作,積累了可貴的成功經驗。日後在遇到類似甚至是更嚴重的危機事件時,可能反應更迅速,做得更好,效果更佳。」

實際上,「非凡」航班延誤取消危機事件,是對剛上任不久的崔世安及特區新政府極為嚴峻的考驗。本來,新一屆特區政府剛上場不久,已因所謂「假招工」和「澳亞衛視」事件遭受指責,甚至有人籍此煽動「五一上街游行」。而就在特區新政府正為此忙於危機處理之際,又突然爆發了更為嚴重、尖銳的「非凡」事件,更是對新特首崔世安和新一屆特區政府的嚴峻考驗。如果處理失當,就不但是將會嚴重損害澳門特區的聲譽和對外形象,而且也將對崔世安和特區政府的管治權威造成嚴重威脅,對被部份人視為「弱勢特首」的崔世安給予致命一擊,今後更難樹立管治威信。尤其是在新、老一屆特區政府都飽受「官商勾結」責難之際,而坊間又盛傳「非凡航空」具有雄厚的「官商背景」的情況下,特區政府如未能及時、妥適地處理這個危機,就將更「坐證」某些指責,使到崔世安「陽光政府」的承諾和努力破局。因此可以說,新任政府這次能夠及時以果斷手段迅速將「非凡」停航所引發的乘客鼓噪事件處置下來,並遏止因繼續網上售票而可能會招惹「特區政府縱容商業詐騙」的指責,不但是以自己的實際行動來「避嫌」、「除嫌」,而且也是藉此而為自己「立威」。因而有人認為,經此一役,所謂崔世安是「弱勢特首」的說法,已初步得到廓清。

這也正是一些反對派人士在質詢「非凡事件」時,多是針對老政府對「非凡」的監管,及給予提供二億元無息貸款的問題,并沒有糾纏於新政府對「非凡」危機事件的處置方式本身(即使有也是批評前半段的較為混亂部份)的原因所在。很明顯,政府對「非凡」的監管失察及提供二億元免息貸款的責任,主要是在前屆政府任內發生的,盡管在國際公法理論和政治學上有「政府繼承說」,即後任政府應當全盤接受前任政府所承受的一切權利義務,包括政府財產和政府債務,因而新政府也應當承擔此「監管不力」和「二億元無息貸款」的責任,但畢竟新政府在對「非凡」危機事件的處置過程中,尤其是在鑑於「非凡」已無具備適當技術資格及財政能力,及在處置危機過程中的不合作態度,確認其現時已沒有條件經營公共航空運輸服務,已是否定了前任政府的不合理做法,並已是將功抵過。因而,不能不分青紅皂白地將老政府的非正面責任栽在新政府的身上。何況,在國際公法理論上,也有新政府往往根據老政府承受的權利義務的性質以及自身政策和利益的需要而決定對有關權利義務的態度的原則。

實際上,新政府在處理「非凡」,確實展現了「並非弱勢政府」的真實本質。不是外間傳說,「非凡」的「政商背景」十分雄厚嗎?新政府卻就是敢於捋其「虎鬚」,那就更是呈現為了維護公共利益,為了捍衛特區聲譽,為了兌現「以人為本」、「陽光政府」的政治承諾,甚麼「政商背景」也不在話下的氣概了。就此而言,所謂「弱勢政府」、「弱勢特首」的「原罪」,應可卸下。正因為如此,「非凡」以其以往的經驗和習慣,向新政府提出天價「索償」訴求的做法,在新政府面前就未必行得通。因為新政府決心要履行其「陽光政府」的政治承諾,與過去被指責為「官商勾結」的做法徹底告別,哪還會有「二億元乘以四」的「好康」?當然,「非凡」為自己被「釘牌」而不服,完全可以循法律途徑尋求解決。但至少是因為提出這個天價「索償」訴求的做法,已令致本就對「二億元貸款」不滿的民眾,更為反感。官司尚未打,首先就輸了理。這幾天,坊間茶樓輿論,就使原本輿論形象還算正面的某「紅頂商人」,自毀形象。何況,即使真的要打官司,也未必能贏,可能連堂費也給賠了進去。實際上,盡管目前的說法有些象「羅生門」,且是各執一詞,但作為分專營公司的社會公共責任,都是明擺著的。既然連這個責任也未能承擔起來,還能繼續承批政府的專營事業嗎?

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說得何等好啊:「港澳地區的全國政協委員,必須全力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而剛當選全國政協副主席的前任特首何厚鏵也淳淳囑咐,愛國愛澳人士應積極參與特區各項事業、出謀獻策,但不要造成干擾;要全力支持、盡力幫忙,但不要添亂;要應與時俱進、百花齊放,但千萬不能造成內耗。但愿所有自認為愛國愛澳的人士,共同互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