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哀嘆已失臺獨建國機會此後難再現

民進黨「五都」初選登記昨日截止。先前表態將審慎評估參選高雄市議員的陳致中,仍未見登記報名。與陳致中的「低調」相反,近日陳水扁卻顯得異常高調,既是透過大台南「阿扁俱樂部」總召集人陳唐山聲稱,支持許添財競選大台南市長,及慫恿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慶林南下為楊秋興參加高雄市長初選站臺,又是透過《蓬萊島雜誌NET》的《阿扁札記》專欄,批評蔡英文的「十年政綱」,及出版新書《關不住的聲音》,後悔自己在任內錯信美國人和李登輝,沒有宣佈「台灣獨立」。

陳致中未有就高雄市議員初選進行登記,既有可能是經過「審慎評估」,認為自己剛將戶籍遷到高雄,此前并未在地方經營,爭取選票不易,因而決定放棄參選,也有可能是認為高雄市議員只是地方公職,無法伸展其「報國抱負」,且也難有「出鏡」見報機會,因而有所不屑,待再等多兩年,直接參選第八屆「立委」,爭取「中央」公職,提升自己的政治層次,及爭取更多的「出鏡」見報機會,以求一步到位。但他似乎忘記了,他的老子陳水扁,是從參選台北市議員的地方公職開始,一步一個腳印,繼而參選「立委」,再選台北市長以至「總統」的。如果缺乏地方基層公職的歷練,及藉著經營地方選民服務而積累民意支持,也就難以一步踏入「中央」公職位置。

陳水扁的高調,一方面是要表達在民進黨的「五都」初選中不會「缺席」,尤其是要插手其家鄉台南市的初選,及要藉著力挺楊秋興,以一報陳菊拿了他的錢卻不愿為其出庭作證的私仇。這顯示,陳水扁對自己的六月二審裁決後能獲當庭釋放,頗有信心。因而要在獲釋前,先行為自己造勢。

站在單純司法程序的角度,陳水扁對自己在二審判決後能獲釋,或許并不是奢望。這是因為,按照台灣地區的刑事訴訟制度,一審和二審都是法律審,法庭為了防止被告串供及恐嚇證人等,必須剝奪其人身自由,予以羈押。而三審亦即終審則是法律審,主要任務是審查一、二審法院在審案過程中,所引援的法律條文是否正確,及是否曾發生有違司法程序的事實。在這個過程中,並不用擔心被告是否會串供,而陳水扁的案子并非是危害公共安全的案子,在二審判決後等待三審的過程中將之釋放,不會對社會公共安全形成威脅,因而可能將會獲釋。

但陳水扁似乎忘記了這麼一個法律慣例,就是最高法院在三審後,倘發現二審法院引援法律條文有不適,而會將之發回高院更審。而更審還是屬於法律審的二審,及亦即仍存在著被告串供的危險,羈押的必要仍然存在。而且具體到陳水扁的案子,其存在海外的犯罪所得還未匯回臺灣,仍存在其在海外支配資產的可能。因此,陳水扁應是高興得太早了。

而最高院在三審時,認為高院引據法律條文並無不適,那就等於是承認二審的判決并予以維持,終審定讞,陳水扁就得即時被收監,正式服刑,那就更無獲釋的可能。實際上,高院對陳水扁作出延押裁決,就已含有對其二審判決經得起終審考驗的信心。因此,陳水扁的高調,以為可以獲釋,只能是提錯用神。

至於陳水扁的「後悔論」,則是瘋言瘋語,可能說是其在正式入獄服刑前的猖狂一跳。但卻又根本不值一駁。

陳水扁批評十一年前民進黨「全代會」通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忽略、甚至刻意迴避台灣與「中華民國」之間的問題,企圖將「台灣」等同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等同於「台灣」;從今天的角度來看,這不但是《台灣前途決議文》最嚴重的謬誤,更與「台灣應揚棄『一個中國』的主張」自相矛盾。但陳水扁不要忘記,倘若不是十一年前民進黨「全代會」通過了《台灣前途決議文》,以「B型台獨」來掩蓋其「A型台獨」,並抬出了「承認『中華民國』道統」來欺騙那些「投國民黨不甘心,投民進黨不放心」的中間以至淺藍選民,陳水扁又如何能登上「總統」寶座?只能是如同一九九六年民進黨指派「台獨教父」彭明敏出選「總統」,即使是國民黨陣營內分裂為李登輝、林洋港(郝柏村)、陳履安等多支隊伍參選,泛藍票源被嚴重分薄,也無法「漁翁得利」那樣。

實際上,陳水扁二零零年在當選」總統」後,立即就由其競選總部的大攪手張俊雄(競選指揮中心總幹事)、邱義仁(競選總部執行總幹事)、游盈隆(競選指揮中心研究群副總幹事兼發言人)策劃主編了《破曉--二零零零陳水扁勝選大策略》一書,其第一章《走出新中間路線》就明確指出,陳水扁在民意滿意度高達七成以上的極為有利條件下,競選連任台北市長仍然失敗的重要原因,絕對不是政績不佳,而是中間選民對於民進黨的基本主張始終存有高度疑慮。如果無法消除選民這種基本疑慮,民進黨執政的機會將微乎其乎。正是有此背景,民進黨在無法修改「台獨黨綱」之下,「全代會」通過了首度承認「中華民國」正當性的《台灣前途決議文》。而陳水扁本人也首度提出了「新中間路線」的新概念。陳水扁在「學習之旅」中,還特意跑到「第三條路」的發源地--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發表了《台灣的新中間路線--一個全新的政治視野》的演講,力圖爭取國際社會改變對民進黨是「台獨黨」的觀感。因此,陳水扁今日否定《台灣前途決議文》,說輕了就是他「佔了便宜還賣乖」,說重了就是他推翻了自己籍以當選的策略和正當性。

其實,我們從陳水扁的所謂「十年政綱」如果再次選擇迴避台灣與「中華民國」的關係,甚至排除「公投制憲」與「獨立建國」等重大議題的討論,台灣面對的不再是民進黨能否再次執政問題,而是何時會走向滅亡的問題之說中,可以窺見,陳水扁的這番話,實質上是在哀嘆「台獨」勢力已經徹底喪失了「台灣獨立建國」的機會。也就是說,既然在民進黨執政初期的較為有利時機,都未能宣佈台灣「獨立」,就已經等於是奠定了民進黨永遠也無法宣佈「台灣獨立」的既定形象及基礎理論。而且,在「胡連會」發表《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尤其是國民黨重新執政,兩岸恢復談判,並即將簽署「ECFA」協議之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大趨勢及國際社會對臺海局勢的基本態度,已使「台獨建國」更不可能。日後即使民進黨再次上台,也難以回頭了。更重要的是,由於民進黨搞不成「公投制憲」,就正如陳水扁自己所哀嘆的那樣,「台灣面對的不再是民進黨能否再次執政問題,而是何時走向滅亡的問題」。

因此,陳水扁的這猖狂一跳,表面上看來氣勢洶洶,實質上卻是滅頂前的絕聲哀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