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繼續解放思想的思維研擬合作框架協議 以繼續解放思想的思維研擬合作框架協議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在「粵澳合作聯席會議」上指出,汪洋書記和黃華華省長與他在「兩會期」間會晤時,達成了共同制訂《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共識,兩地政府全面推進《協議》的起草工作,經過兩個多月以來的共同調研,已取得較明顯的階段性成果。在下一階段的起草工作中,雙方將根據共同努力推進、充分調研、先行先試、科學決策的原則,進一步做好《協議》的起草工作。他又表示,共同開發橫琴是粵澳合作取得新突破的關鍵。為此,特區政府正加快研究以「先行先試」的新思維,積極參與橫琴新區的建設,努力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

崔世安在其講話中,圍繞著《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研擬工作,提出了「充分調研、先行先試、科學決策」,及「努力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原則,並強調了「新思維」。就此而言,《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內容,已不能僅僅滿足於共同開發橫琴及中醫藥產業、旅遊、經貿、口岸通關、文教衛生、能源環保、食品和供水安全、社會服務等方面的合作,還應以汪洋所提倡的「繼續解放思想」的新思維,及黃華華所主張的粵港澳合作「先行先試」的雷厲風行作風,以及崔世安祈求能透過《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簽署和實施,得以更好地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指令的願景,使《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比以往有關粵澳合作的各類設想和文件,灌注著更多的新思維,充分利用「一國兩制」國策和《澳門基本法》所賦予的特殊政策,實現更多的新突破,為保持澳門特區的長期繁榮穩定創造更多的保障條件。

在這裡,我們注意到,《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中關於「提高珠江三角洲高等級內河航道網的現代化水平,有效整合珠江口港口資源,完善廣州、深圳、珠海港的現代化功能,形成與香港港口分工明確、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珠江三角洲港口群體」的表述,是並不把澳門港收列進去的。但澳門的開埠歷史,就是以「貿易港口」為主要特徵的。《澳門基本法》第一百一十條更是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持自由港地位,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徵收關稅。」而且,澳門已於一九九一年「入關」,成為「WTO」的成員體,被賦予了主體國家——中國之下的單獨關稅區和自由港的地位。但開埠比香港早得多的澳門之所以沒有成為象香港一樣的商貿服務中心,最大的原因就是沒有深水港。在過去,曾有本地商學兩界力圖打破這種被動狀況,提出向珠海市租借珠江口外黃茅島修築深水港,將澳門自由港的優惠政策延伸到此,並修築一條長橋與澳門連接的建議計劃,但因種種原因而未能成事。

澳門回歸後,特區政府對此耿耿於懷,急切希望能打破這種被動局面。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第一任特首何厚鏵在會見湛江市黨政代表團主要成員時,就對時任湛江市長的徐少華(現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兼秘書長)說,可以思考將澳門的自由港和湛江的深水港對接結合起來,優勢互補,並表示他已向朱鎔基總理匯報了這一設想。去年八月上旬,由市委書記陳耀光率領的湛江市黨政代表團在分別拜會澳門特區第三任特首崔世安和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時,雙方也談到了此一很有遠見的設想。

實際上,但與澳門因為沒有深水港而虛有「自由港」獨特優勢而令人感到遺憾一樣,湛江的深水港由於只有硬體,缺乏「自由港」這一軟件,使湛江港在過去長期以來被削弱了競爭力,也同樣令人感到遺憾。因此,利用湛江港的前身——廣州灣,在法治時期曾經是自由港的歷史傳統,及廣州灣和澳門都曾被聞一多先生寫進了《七子之歌》的歷史淵源,爭取國家的支持,盡量用足用好用盡《澳門基本法》賦予澳門特區的「自由港」的地位和國家的「CEPA」政策,按照「WTO」的規則,以「自由貿易區」的體例,將湛江港的深水港「硬體」與澳門的自由港「軟件」結合起來,借船出海,就將能彌補這一對世紀遺憾,並能在密切配合廣東省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加大對粵西地區的支持的戰略部署,促進當地經濟騰飛的同時,有利於澳門特區落實貫徹國家「十一五規劃」的「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定位,使到澳門也能成為國際航運中心之一。

本來,珠海的高欄港與澳門距離最近,最為理想。但是,這必會引起曾在港珠澳大橋採用何種方案問題上,因擔心「雙丫」方案將會將珠江西岸貨源引流到深圳鹽田港而堅持「單丫」方案(這也正是投資鹽田港的李嘉誠強烈反對「單丫」方案的主要原因)的香港特區政府的強烈反彈。因此,捨近求遠,與貨源並沒有「威脅」到香港的湛江深水港合作,就不存在「香港反彈」的問題,可以達至「三嬴」,粵港澳和睦發展。

改革開放已經三十一年了,在未來的「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的征程上,我們必須要有新的思路,思想要再解放一點,要有新的作為,為進一步改革開放創出一條新路。由此,目前上海港、大連港都在研究向中央要「自由港」政策的問題。既然如此,比上海港、大連港等只是希望能自行單獨成為「自由港」更具有優勢的湛江深水港與澳門自由港合作的議題,就更不能落在別人的後頭,更應有搶前意識和實質行動。當然,這將涉及到兩個不同的「WTO」會員體亦即中國和中國澳門單獨關稅區的問題,需要中央政府出面與「WTO」進行磋商,牽涉到外交的層次,難度較大。但「天下無難事,只要肯登攀」,總能找出一個可行的辦法來。即使退一步,以澳門「租賃」湛江港,而湛江港則作為封閉管理區進行管理,相信「WTO」或許比較容易接受,這就像是在一個國家區域內設立「保稅區」,以至內地與港澳特區分別簽署「CEPA」,及臺灣海峽兩岸簽署「ECFA」的原理一樣。辦法是人想出來的,以粵澳兩地「當家人」和人民的聰明智慧,並爭取到國家的支持,總能找到一個最適合的方案。如果這個設想能寫進《粵澳合作框架協議 》,必定成為廣東省「進一步解放思想」的典例,有利於提倡「繼續解放思想」的汪洋書記和主張粵港澳合作「先行先試」的黃華華省長,以其在改革開放中有新突破的開拓思想和優異成績,在中共「十八大」更上層樓。

(發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