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樓市重點應是在於限制炒賣樓花行為 規管樓市重點應是在於限制炒賣樓花行為

據報導,特區政府計劃在短期內設立跨部門工作組,協調多個與房地產運作息息相關的公共部門的政策制訂、實施管理及訊息發佈,以促進本澳私人樓宇市場的透明、公開及規範運作。該跨部門工作組由運輸工務司司長領導,房屋、工務、法務、金融、財政及物業登記等部門代表將參與其中。工作組將研究在房地產中介活動、「樓花」銷售、房地產稅務、租務市場及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短、中、長期政策措施,跟進上述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工作組將與社會各界保持互動,定期開會,收集及分析各界對促進本澳房地產可持續發展的意見,必要時可邀請有關的公共部門或私人機構列席會議,及委託學術機構調研。而運輸工務司劉仕堯前日在出席一個公開場合時又進一步表示,特區政府正籌設跨部門工作組,其成立是希望促進本澳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推動本澳私人樓宇市場更公開、透明和規範運作,工作組將研究如何進一步減低發展商、中介人及置業者之間掌握樓宇市場資訊不對稱的程度,以保障置業者的權益。日後亦會就採取何種措施進行構思,同時聽取收集社會各方面的意見。

由此可見,澳門特區政府在遏制樓價急升方面所採取的措施,是因地制宜,根據澳門的實際情況而出手的,並沒有盲目照抄照搬其他地方的做法。

實際上,內地遏制樓價飆升的種種措施,主要是以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增加住房有效供給,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盡快編制和公佈住房建設規劃,明確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設數量和比例為主。當然,也包括了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財政部、稅務總局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稅務部門嚴格按照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內地各地樓價飆升,很大程度是與內地各地方政府將賣地收入當作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甚至是賣地收入比例高於與地方稅收有關。這種弊端極為顯而易見,因為為了必須保證賣地收入,就與地產發展商「合作」,抬高地價,越拍越高。而且,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賣少見少,賣光了之後就不可再有新生土地,除非是填海毀林占用農田,現在深圳、東莞等地土地使用就已經飽和。而這種高地價政策,使當地政府的財政收入對賣地收入產生很高的依賴性,以至於疏忽了在推動各業經濟上多下功夫。反正地方行政首長都有任期限制,只自己的任期內做得好,那管接任者是否還有土地可賣,極不負責任。

而澳門的財政收入來源,博彩稅佔了很大比例,因而並不依靠其他收入尤其是賣地收入來支撐政府財政,這就形成了另一種形式的財政依賴。盡管博彩稅主要是來自內地遊客的進貢,可能會因為反貪腐、反洗錢等各方因素考量,而隨時會採取收緊簽註政策,但畢竟賭客是「可再生資源」,不象土地那樣賣少見少。因此,澳門的遏制樓價措施,就不必從限制土地方面著手。當然,由於澳門土地儲備已經餘下不多,在新城填海之前,也已無多少土地可批。故限制高價賣地這一招,也不完全適用於澳門。

因此,澳門是從規管房地產中介活動、「樓花」銷售、房地產稅務、租務市場及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等方面著手,這是因地制宜的辦法。因為澳門的房地產中介,早已超出了「中介」的範疇,本身也在炒樓,在發展商推出「樓花」之前,就已與發展商「合作」聯手抬價,以「內部認購」的方式壟斷了大部分的單位,迫使居民只能向中介人買入,樓價成本抬高。但中介人并非是以其財政實力囤積「樓花」,而是依靠銀行貸款,如果爛尾就有「爆煲」危機。不但連累社會,也將危害金融安全。

為此,金管局提出的七成按揭,倘是針對中介人而言,應是一個可行的辦法,但就不適宜針對自用買家。畢竟現在的樓價動輒就是二、三百萬,工薪階層要湊足三成首期,並不容易。倘因此而令他們上樓無期,將會惡化住房領域的「M型問題」,迫使中產階層為住房問題上街遊行,社會管治危機就將更為嚴重。因此,提高按揭應區別對待,主要是針對炒賣行為,而不應限制買樓自用,不能「一刀切」。

正因為「樓花」是中介入貨的主要途徑之一,遏制炒樓就須從規管「樓花」入手,適用限制二套以上辦法,防止炒家大量入貨。迫使中介做回其「中介」的老本行,堵死其炒樓而抬高樓價之路,也防止其大量囤積「樓花」儲備。這一做法,類似內地打擊囤積土地,及澳門特區政府清查批地逾地不發展的做法。

樓價高企,令到居民購樓難,這是當前社會矛盾之一,已超逾臨界點。實際上,今年的「五一」遊行,其中一個訴求焦點就是樓價問題。如果不認真加以規管,必會徒再增加「官商勾結,提升樓價」的疑慮,惹來更為尖銳的社會矛盾。尤其是在未來幾年低收入階層可藉萬九公屋政策的實施而逐步解決居住問題,但處於「M型」中的低谷中的中產階層仍受困於樓價的情況下,待到中產階層跑出來「造反」,就將爆發社會危機,嚴重影響政府的管治威信與社會和諧。

誠然,澳門奉行自由市場經濟,政府不能完全干預樓價,但應以行政手續來加緊規管,不能任其為所欲為。否則,日後樓市「爆煲」,還須由政府「埋單」。

而由於規管樓市涉及到工務、法務、稅收、金融、登記等各個不同領域,各自為政無法整合。因此,成立跨部門樓市小組也就很有必要。當然,應是任務編組,不是常設機構,任務完成後就應解散。否則,不符合特首崔世安「科學決策」的施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