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政策研究室與可持續發策中心之差異 再談政策研究室與可持續發策中心之差異

本欄昨日曾分析特區政府籌備中的政策研究室,與現存的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的差異,言猶未盡。為此,願意繼續深入探討。

從五年前前任特首何厚鏵批示成立綜合生活質素研究中心,到後來轉型為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的過程來看,其與政策研究室最大的差異,就是它是一個任務編組型的臨時機構,在完成任務後卻不再存續。而政策研究室則有可能是一個常設的政府智庫機構。也就是說,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並非是崔世安先後在「參選政綱」和「施政報告」中所指的高層智庫中心。因為按照常規,政府高層智庫中心應是常設性、大型的由專家組成、多學科的、為決策者在處理社會、經濟、科技等各方面問題出謀劃策,提供最佳理論、策略、方法、思想等的公共研究機構,是影響政府決策和推動社會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嚴格意義上的智庫是一種相對穩定的、獨立於政府決策機制的政策研究和咨詢機構。其主要職能是提出思想、教育公眾和彙集人才。智庫首先通過研究和分析形成新的政策主張,再通過出版書刊、舉辦各類交流活動、利用媒體宣傳等方式,力圖使這些主張獲得公眾的支持和決策者的青睞。因此,兩者不可相提並論。

因此,特首崔世安曾批示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運作期延長一年,應是在政府建制內的高層智庫中心即政策研究室正式成立之前,為避免政府政策研究工作出現「真空」、「斷層」的「過渡」安排。當然,也不排除崔世安的設想,是在成立正式建制的政策研究室的同時,仍然保留作為「任務編組型」的可持續政策中心,隨時向其交付專題性、臨時性的政策研究任務。為此,當政策研究室成立後,有可能是兩個機構併存。但更有可能是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合併進政策研究室,甚至是就地裁撤。倘此,反正其續存期到今年十二月十九日為止,屆時崔特首就有可能不再為其作出「續期」的指示。而本欄昨日分析,最好是在崔世安就任特首一周年前後宣佈正式成立政策研究室,使到其能及時投入運作,這才使設立政策研究室有其實質意義,並讓廣大澳人感受到崔特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高效決策的誠意。這就正好是與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的本次續存期終止的時間點相吻合。

從種種跡象看,可持續發策研究中心與政策研究室還有一個最大的差異之外,就是政策研究室基本上使用本地力量,除非是較為特殊的研究項目,不假手外人。而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的研究工作,多是外發給香港的學者進行。這種做法,「有辣有唔辣」。好處是香港學者經驗豐富,而且是以「第三隻眼」看澳門,可避免先入為主、習以為常。但是,他們對澳門的情況並不熟悉,容易以香港的思維習慣來分析觀察澳門的事物,往往其研究結論與澳門實際情況有所出入。倘是作為學術研究報告,算是「百家爭鳴」,無可厚非。但如是將之用來協助特區政府施政,則會有「理論未能結合實際」之虞,輕則未能發揮智庫的最佳作用,重則將會令特區政府作出錯誤的決策。

但若政策研究室是全部使用本地人才,澳門是否擁有足夠的人才?其實,目前在各司長辦公室或各局級部門,都擁有一批人才,以「顧問」等形式提供服務。據說,經濟財政長司長譚伯源,就曾把其屬下各局級部門的研究人員,集中在司長辦公室,形成一個類似「小智庫」的非建制機構。政策研究室可從全澳各政府部門中,挑選有潛質及有實力人員,集中使用。另外,在大專院校中,也有藏龍臥虎之輩。再有,在社會上也有一些具有獨特見解之人,也可招攬進去。

其實,社會上確有不少有識之士,只不過是因為他們生活中澳門這個充斥著「武大郎開店」氛圍的特殊社會,長期受到「掌櫃的」的忽略以至是排斥,難有表現的機會,也難以出頭而已。實際上,社會上就有一些社團領袖型大人物,一邊叫喊「缺乏人才」,以突顯自己才是「人才」,別人一概「對不起」──皆非人才,另一邊卻壓制真正的人才,以圖壟斷、鞏固自己的位子。倘特首崔世安能打破這種「武大郎開店」氛圍,以「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思維來招賢納能,一定能夠招攬到各種人才。 

當然,也得注意兩種極端情況。其一是某些有真才實學的人,出於種種原因,尤其是懼怕「木秀於林,風必摧之」,而效法鄭板橋「詠竹」詩「我自不開花,不惹蜂和蝶」,長期自我壓抑,導致難以發現人才,這就必須下盡苦功去尋找,甚至要學劉備「三顧茅廬」,以誠意請其「出山」。其二是有些人雖然也有些小聰明,卻是「半桶水才滉出來」,積極推銷、表現自己,但卻非真正需要的人才。

至於某些民間人才,雖然可為特區政府所用,但卻因種種原因而不適宜進入公職者,也不能遺漏。因此,應當採取適當的方式,組建政策研究室的顧問委員會或詢詢委員會,作為政策研究室的補充。當然,也可仿效香港中央政策組是策略發展委員會常設辦事機構的做法。但倘如此,就需由特首親自擔任其召集人。這樣,就可「眾人拾柴火焰高」,充分調動建制外和建制外智庫人才的積極性,共同為特區政府建言獻策。

前日本欄曾評議,在內地的政務機構,從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級政府,都設有研究室。而在黨務機構,則從中共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都設有政策研究室。看來,澳門特區政府的高層智庫機構,名稱是採用政策研究室,但業務則是傾向於政府系統的研究室。實際上,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是中國共產黨的最高智囊機構,是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專為中央政治局研究政治理論、政策及草擬檔。其主要職責是:一、負責起草全國黨代會中央委員會的工作報告;根據中央領導同志指示,單獨或組織、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中央的有關重要文件;起草中央領導同志部分重要講話。二、對党的建設、思想理論重要課題和中央重大決策的可行性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三、參與黨中央大型會議的文件起草。   四、對全國經濟形式跟蹤、收集、分析、整理,以及報送黨建和思想理論的重要綜合資訊、動態,為中央決策提供建議和諮詢。五、承辦黨中央交辦的其他事項。

但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黨務系統的政策研究室,還是政務系統的研究室,都有一個任務,就是撰寫大報告,如中共黨代會的報告及中央委員會會議的決議等,或每年「兩會」時的「政府工作報告」等。而日常的發言稿,則由首長的秘書或秘書局(處)負責。為此,澳門特區政府的政策研究室是否也須承擔今後特首「施政報告」的研擬職責,有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