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曉陽講話稿有著《論十大關係》的影子 喬曉陽講話稿有著《論十大關係》的影子

本欄昨日提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喬曉陽前日在「澳門基本法高級研討班結業典禮暨第二階段開班儀式」上的講話,有幾個段落頗有新意。其實,喬曉陽的這篇講話稿,不但是在內容上有新意,而且在行文形式和風格上,也貫穿了港澳地區較為少用的唯物辯證法精神尤其是對立統一規律。那就是,他在講話中提到了要正確處理幾個關係,包括「一國兩制」方針「五十年不變」與中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這個歷史大轉變的關係,國家管理制度具有普遍性意義的原則與澳門特區制度的特殊性的關係,中央政府的權力與澳門特區的高度自治權的關係,國家政治體制與澳門特區政治體制的關係,分權與制衡的關係,分權與配合的關係,權力與責任的關係等,還有任何改革都將涉及到的「變」與「不變」的關係。

這樣的論述思維方式,有點類似當年被列為毛澤東六篇哲學著作之一的《論十大關係》,因而也是充滿了唯物辯證法尤其是對立統一的哲學氣氛。盡管喬曉陽的講話並沒有像《論十大關係》那樣,是系統地羅列了每一種關係,也沒有對每一種關係都展開來論述,但其神韻相當接近。

《論十大關係》是毛澤東一九五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報告,五月二日又在最高國務會議上對此作了進一步闡述。而在此之前,中共中央對經濟問題進行了一次時間較長、內容比較廣泛的調查研究,毛澤東用一個半月的時間,聽取了中央三十四個部門的工作匯報,經過中央政治局幾次討論,毛澤東將其中的問題概括為十大關係。毛澤東在這個講話中,以蘇聯的經驗教訓為鑑戒,總結了中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經驗,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論述了中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中的十大關係,提出了適合中國國情的一系列建設社會主義的基本原則,這些基本原則是我國社會中的客觀經濟規律的正確反映,是指導中國社會主義建設的綱領性文件。

《論十大關係》以對立統一規律和矛盾分析的方法,來解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中的錯綜複雜的十大關係問題。這十大關係是:一、重工業和輕工業、農業的關係;二、沿海工業和內地工業的關係;三、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關係;四、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係;五、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六、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係;七、黨和非黨的關係;八、革命和反革命的關係;九、是非關係;十、中國和外國的的關係。毛澤東強調這十種關係,都是矛盾。世界是由矛盾組成的,沒有矛盾就沒有世界。我們的任務是要正確處理這些矛盾。這些矛盾在實踐中能否完全處理好,也要準備兩種可能性,而且在處理這些矛盾的過程中,一定還會遇到新的矛盾、新的問題。毛澤東對這些矛盾的諸方面進行了具體的分析,但又不是把這諸種關係和方面絕對的平等對待,而是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有佔主導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也有不佔主導地位的矛盾的次要方面。在關於正確處理各種經濟關係的闡述中,毛澤東提出了中國的社會主義建設方針,其中包括統籌兼顧、全面安排國民經濟的基本比例關係,建立合理的產業結構和工業佈局,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等基本原則和政策。

毛澤東提出處理這十大關係的基本方針,是要把國內外的一切積極因素調動起來,為社會主義事業服務。在國內,工人和農民是基本力量,中間勢力是可以爭取的力量。反動勢力雖然是一種消極因素,但是仍要做好工作,盡量爭取化積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在國際上,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都要團結,不中立的可以爭取為中立,反動的也可以分化和利用。我們的任務是:一定要努力把黨內黨外、國內國外的一切積極因素,直接的、間接的積極因素,全部調動起來,把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

《論十大關係》包括著豐富的辯證法思想:一、關於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諸因素相互作用的辯證法。如對重工業與農業、輕工業,沿海與內地,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都應當使之協調發展,互相促進,而不能只顧一頭。二、關於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統一性和獨立性的辯證法。這主要是指中央和地方的關係,應當在中央統一領導的前提下,擴大地方的權力,給地方更多的獨立性,發揮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三、關於社會主義條件下矛盾轉化的辯證法。在社會主義社會,革命和反革命的關係與是非關係,是有本質區別的,但是在一定條件下也會發生轉化。四、關於對外國的東西要具體分析的辯證法。對外國的科學、技術和文化,不加分析地一概排斥或一概照搬都是錯誤的,正確的態度應當是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學習一切國家的長處,積極吸取和借鑑一切有利於中國發展的先進的東西。十大關係也就是十大矛盾,正確處理十大關係,就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用不同質的方法解決不同質的矛盾,防止片面化和絕對化。《論十大關係》堅持運用矛盾分析的方法,闡述了社會主義社會矛盾的辯證法,是《矛盾論》的繼續和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當然,喬曉陽不是毛澤東,喬曉陽在「澳門基本法高級研討班結業典禮暨第二階段開班儀式」上的講話也不是《論十大關係》,兩者不能等同併論。但畢竟喬曉陽在講話中,運用了類似《論十大關係》的辯證方法,尤其是其中的國家管理制度普遍性與澳門特區高度自治特殊性的關係,中央的權力與特區的高度自治權力的關係,國家政治體制與澳門特殊政治體制的關係等,就與《論十大關係》中的「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十分近似,盡管毛澤東所論述的是在同一社會主義制度下的中央與地方關係,喬曉陽所說的則是「一國兩制」下的中央與特區,兩者並非是同一回事,但在處理這對關係的政策原則方面,仍有著某些共通之處。因此,我們在閱讀和學習喬曉陽的講話稿時,如能充分領悟其中所使用的唯物辯證法尤其是對立統一規律的思想方法,就更為容易領會、吸收、消化、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