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文要求提高食品安全應急能力

【本報訊】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明確表示,要提高食品安全應急能力,修訂《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完善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和程式。

提高食安應急能力

工作安排指出,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要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響應原則,及時開展應急處置,最大限度減少危害和影響。建立健全輿情監測機制,暢通投訴舉報管道,及時收集掌握和核查處理群眾、媒體反映的食品安全問題。對有關方面反映的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涉及的地方政府要迅速組織核查和採取執法措施;對具有行業共性的問題以及對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需要科學證實的問題,有關監管部門要及時組織調查、評估、研判,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穩妥、準確發佈食品安全資訊,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認真做好解釋說明工作,防止引起消費者恐慌和輿論負面炒作。

同時,工作安排還明確,加大行政執法和責任追究力度。監管部門要嚴把食品、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生產經營和餐飲服務許可關,加強對生產經營者的許可後續監管和執法檢查。對不能持續滿足許可條件的企業,要依法撤銷許可;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要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直至停產整改、吊銷證照;對隱瞞食品安全隱患、故意逃避監管等行為,要依法從重處罰;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嚴禁以罰代刑。要抓緊出臺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辦法,完善責任調查處理機制。強化行政監察和問責,對監管中的失職瀆職等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今年五方面工作重點

《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指出,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的安排:

第一是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其中包括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加工和進出口、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各個環節。

第二是突出抓好重點品種綜合治理,具體包括:加強乳製品綜合治理、加強食用油綜合治理、加強保健食品綜合治理、加強鮮肉和肉製品綜合治理、加強食品添加劑綜合治理、加強酒類綜合治理。

第三是著力提升企業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要監督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鼓勵支援食品企業推廣應用先進管理制度和技術,提高食品行業自律水準。

第四是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準,強化地方政府的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基礎能力建設,加大行政執法和責任追究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應急能力。

第五是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加大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力度,充分發揮社會和媒體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