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葡青年死於澳處理手法 律師指澳司法機關撒手不管

【本報訊】本澳律師雷正義日前代表其當事人發出新聞稿,表示對司法機關處理2007年葡萄牙青年於本澳死亡的案件不滿及失望,指司法機關重開案件後也是“撒手不管”。

2007年9月30日,葡萄牙青年路易士‧阿莫林在本澳死亡,經過調查後案件定論為“跳橋自殺”於2009年被批示歸檔。對其死因,死者家屬不認同本澳司法機關的判斷,認為當局“掩蓋事實”,多次要求檢察院重新調查。

日前發出的新聞稿中,雷正義律師及其當事人詳細列述案件發生後死者家屬所採取的行動,以及本澳司法機關的回應。新聞稿強調,即使死者在葡萄牙進行第二次驗屍發現新證據後,澳門司法當局批示重開案件也是“單純走形式”,只“詢問屍檢的幾個澳門法醫”及“詢問曾處理死者遺物的司法警察局探員”,這些不能對案件提供新的資料。

重開案件後6個多月後,本澳司法機關採取詢問死者父母提供的有用線索,分析死者父母所提供資料,請求葡萄牙司法警員交提交調查結果等一系列取證行動。但當事人及其律師認為這些行動是“給人撒手不管的印象”,“將調查工作交給了死者父母及葡萄牙司法警員”。

新聞稿中,當事人及其律師引述第二次屍檢的病理學報告及人類學意見書,強調該兩份報告已經“完全排除從高處墜下的可能性”、“創傷可能歸結為多個毆打器具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