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議畢稅收法典利提升執行稅務效率

【本報訊】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稅收法典》法律草案,法案整合散見於現行稅法中的同類規範,使其成為有系統的彙編。法案闡明對納稅義務的規範,以及訂定在稅收過程中各方應遵守的原則、程序及權責,加強政府對稅收的管理和保障納稅人的權益。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政府制訂《稅收法典》是為促進特區賦稅收益,令稅制更現代化,以配合未來經濟發展和公共行政制度的改革。

《稅收法典》分兩部份。第一部份關於實質稅務法,定出澳門採用的稅法原則和稅收架構,當中特別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有關稅務的定義和準則作參考。法案亦為國際稅收協定在澳門的適用範圍預設了足夠的法律空間,同時表明環球收益課稅之概念適用於澳門。

第二部份關於形式稅務法,主要訂定行政當局和納稅人在稅收過程中應遵守的原則、程序和各自的權責,當中引入不少新的或與現行法例不同的規定。例如,為方便納稅人,法案為實施電子申報創設了更多有利條件,同時訂明接受分期繳稅的規定。就違法和處罰,法案引入附加制裁措施,以及訂出罰款的最高金額。現行法例不允許納稅人在繳納期過後但仍未進入強制徵收程序期間,即所謂滯納期間繳稅,這規定將會放寬。針對稅務訴訟,法案提出了廢止銀行保密義務的特別訴訟程序。

法案明確訂定行政當局執行稅務時,必須遵循《司法組織綱要法》、《行政程式法典》以及《財政局組織法》的規定。

梁慶庭說,透過這些清晰和完備的規範,可讓行政當局、納稅人、法律及會計專業人士,及法院皆有更明確的規則可循,相信有助提升行政當局的行政效率和加強納稅人自願守法的意識。

法案將提交立法會審議,通過後翌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