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貴賓廳更有利促進博彩業健康發展

博言

澳門的博彩業從合法化至今已經有超過100多年歷史。澳門回歸之後,特區政府為了打破澳娛的壟斷市場地位,決定通過公開招標只發放三個博彩業經營權牌照。2002年,澳門特區政府宣佈將牌照發放給由澳門博彩股份、銀河娛樂及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三家公司,其中澳博是由澳娛新成立的公司,銀河娛樂場股份是由香港銀河娛樂與美國金沙合營的企業。隨後香港銀河娛樂和美國金沙決定獨立發展,於是向澳門政府申請將博彩牌照一分為二並獲得通過,由銀河娛樂持有主牌,再向金沙發放副牌,主牌副牌的責任權益均相同,並且可分別獨立經營業務。2005年,澳博用同樣的方法將牌照轉批給由何鴻燊女兒何超瓊與美國美高梅的合資公司美高梅金殿,而2006年永利用同樣方法將牌照轉批給由何鴻燊兒子何猷龍與澳大利亞首富之子的合資公司新濠博亞。至此澳門博彩業的牌照從一分為三,三分為六,然而何鴻燊家族仍然持有三張博彩牌照。

澳門的博彩業可以分為五類:博彩、賽馬、賽狗、即發彩票和體育彩票,其中博彩收入占了約95%的比重。澳門博彩業早在2006年就超過了美國拉斯維加斯的收入,2010年行業的收入達到了1883.43億澳門元,同比增長57.8%,收入規模巳超越美國拉斯維加斯,市場規模已達到拉斯維加斯的4倍,澳門博彩業已經成為澳門特區政府收入的主要來源。

近年來本澳的博彩收益逐月上升,於上個月本澳的博彩業收入首次超過200億澳門元,當地博彩業收入同比增長48%,至200.9億澳門元,再創月度新高的好成績。相信這也與特區政府早前調控博彩業發展政策有關,但是如此高額的博彩收益,更加要思考一下,如何再穩健作為龍頭產業的博彩發展勢頭,因為本澳博彩業的最大特色在於以吸引豪客的貴賓廳,並且貴賓廳雖然不顯山露水,但收益佔博彩業總收益的七成,貴賓廳仲介人想盡辦法吸引各地富商來澳門一擲千金,造成大量資金外流,亦衍生洗錢、腐敗等問題。

而且本澳博彩收益與內地“自由行”關係有密切相連的,最為有矛盾的問題是與內地中央政府禁賭、防腐敗的政策有不少抵觸,“水喉放大了”就會衍生社會洗錢、腐敗等問題。例如,有內地高官或企業高層會利用職權動用公款在境外賭場一擲千金,並在一段時間裏,成了珠三角地區部分政府官員“栽下馬來”的特殊景象,這種現象,在近年來已有向內陸省份蔓延的趨勢。“現在澳門賭場的貴賓廳裏,最常聽到的就是普通話了。”一位時常去澳門小賭一把的廣東老闆這樣向記者感歎,“如果說廣東人現在去澳門是為了玩,那麼那些人簡直就是來拼命的。”澳門賭場貴賓房中的內地賭客,他們往往一把下去就是幾十萬,出手之豪闊令人咋舌,這類賭客的特徵相當明顯,他們衣著光鮮卻舉止粗魯,在賭臺上下手狠辣,一雙眼睛因為通宵搏殺熬得通紅。

其實賭場同時也是貪汙受賄等腐敗行為滋生的溫床。據釋,例如在澳門賭場的貴賓房,會有意行賄的老闆們要與他請到賭台前的政府官員暗通款曲,就會不經意地將一枚價值100萬港幣的籌碼放入官員的籌碼堆中,這枚籌碼不過一塊餅乾大小,動作隱蔽到整個行賄過程只有他們兩人心知肚明,即便將來引出禍事被行賄者反咬一口,這筆錢的來龍去脈也是無據可查。據相關資訊得知,僅廣東一省,2003年以來,廣東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官員赴澳門參與賭博案件52件53人,其中廳級幹部3人,縣處級幹部6人,涉案金額2200多萬元。也有國內媒體也報導過內地一些官員去澳門參賭輸錢,回內地後又拿公款去賭以圖撈回損失,結果再輸而陷入更深的經濟犯罪深淵。

澳門賭業這是中國領土上的“毒瘤”,若不好好地管理,相信會加重了對國內幹部、民眾的腐蝕,促進了國內的腐敗滋生,敗壞國家的聲譽,並造成國內大量資金的流失。同時,隨著幾年前我國對周邊幾國在邊境外開設的賭場的打擊,每年流失去境外賭場的資金,應主要流向澳門賭場。澳門博彩業將由佔有主導地位的貴賓博彩業務所推動,而隨著中國經濟擴張,湧入澳門的內地旅客消費力不斷上升,中場博彩業務將成為強勁的增長動力,澳門及其周圍的基建升級,亦將進一步促進行業的自然增長,估計2011年的按年增長率將超過20%。同時,澳門博彩業的業務來源主要分為貴賓廳業務、中場業務以及角子機業務(即老虎機業務),其中貴賓廳業務及中場業務長期以來都是澳門博彩業收入的主要貢獻業務,分別占70%及20%,據2010年澳門博彩市場收益資料顯示分別錄得1356億及440億港元。但是,這種繁榮的代價是大量的中國內地財富被攫取,而內地的官員和富商是將財富帶往澳門賭場的主力軍。

另一個問題就是內地公款賭客喜歡豪賭的派頭和特殊的身份,令他們成了賭場“大耳窿”競相追逐的獵物。所謂“大耳窿”,是放高利貸者的俗稱。這類放貸人現在被叫做“疊碼仔”,比起“大耳窿”這個稱呼,它少了幾分血腥氣,但是他們的行事風格仍舊如出一轍。看到賭客輸錢,他們就會主動上前搭訕,在賭資上提供“幫助”。對於借貸數額不大的小老闆們,賭博結束後,疊碼仔會馬上派出數人開車跟隨賭客去取錢。政府當局對於“疊碼仔”的管治並沒有完全可以制度得到,從而造成發生許多刑事案件。

另外,根據目前中國法律,到海外旅行或進行商務活動的中國人最多只能攜帶5800美元,人民幣僅只有二萬元。但許多內地人在澳門的賭桌上動輒揮霍數萬甚至數十萬美元。怎樣才能將巨額賭資攜帶出境?對於賭客們,這個問題早在很多年前就不用他們費心了。一筆過千萬的資金,通過地下錢莊不需一天的工夫就能“搞掂”。賭客今天將人民幣存入內地的地下錢莊,明天就可以憑著錢莊開出的一張收據,在香港或澳門拿到相應的美元或港幣。由於地下錢莊交易簡便,交易金額巨大,成本也就大大降低,因此也吸引了不少企業或高官前來進行交易。利用地下錢莊為貪官和企業洗黑錢,給境外眾多不法金融機構創造了巨額利潤,這也成為貪官洗黑錢或“便於行事”。

因此,本澳的博彩業不僅也會衝擊到社會價值觀,更是豐厚的收益相互矛盾,特別作為博彩貴賓廳的管理法則更需要重新定位,在配合內地中央政府的防貪防腐法律法規的同時,制訂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規來管理貴賓廳的經營,例如規定進入貴賓廳賭錢的客人都需要有身份登記或相關的風危管理的方式,一方面可以對打擊洗黑錢犯罪活動起到阻嚇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履行“一國兩制”的職責,而起到防腐防貪的作用,規範管理貴賓廳相信不會對本澳的博彩收益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