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供經屋資料小組指極具參考作用

【本報訊】根據政府向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提供的資料顯示,至去年底本澳推出經屋單位約二萬四千個,其中二萬三千多個已經過了禁售期,有七千二百多個已經由二手市場轉入私人樓市,佔總數三成左右。委員會認為這些資料有很大的參考作用,在今後審議經屋法案時會作為深入思考的依據。

政府昨日向委員會遞交這些資料。因時間關係,委員並未深入探討這些資料。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三成的數量是多是少值得深思,這些數字接下來對經屋法案的審議有很大的參考作用。

委員會昨日與政府探討經屋申請的准入制度。鄭志強說,新制度最大的變化是今後申請經屋一定須是永久居民,而且會考慮家團成員的因素。

准入制度較受關注的是對申請人資產的限制,包括申請人收入上下限,以及存款等其他財產限制。委員會將在另外的會議單獨討論關於收入上下限的問題。在昨日的會議中,委員會關注申請人持有物業的問題。法案建議經屋申請人在申請前五年不得持有物業。但對其在外地持有物業,或在申請到經屋後再到私人市場購買樓宇並無規範。有委員提出可能有人為滿足沒有物業的規定改以公司名義或股份形式持有私人物業。委員會認為如果出現這些情況可能與“解決有需要人士住屋問題”的立法原意有衝突,是浪費經屋資源。

委員會關注到保留單位供舊區重整過程中有需要的人士或特別許可人士申請。委員會認為這樣做可能不公平,希望再深入思考,即使要保留單位也要考慮加入審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