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拿了陳水扁的錢竟要劫持馬政府?

陳水扁因「國務機要費」貪汙案,先後被一、二審法院判決有罪,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日前開庭就「機密外交費」部分進行審理,除提訊因龍潭案、陳敏薰人事案貪汙被關的陳水扁出庭,另傳喚黃志芳與王丹就「國務機密費」轉做「機密外交」及資助大陸民運人士部分作證。檢方指控陳水扁將「國務機要費」轉做「機密外交」及資助大陸民運人士,除了未依《國務機要經費支用程序作業規定》辦理外,核銷後的帳目也與名目不符,甚至有部分資金交給陳鎮慧經手處理後,部分錢的流向不明,甚至是被扁家所私自挪用。王丹和黃志芳都承認,王丹在扁政府時代曾收受四十萬美元的資助,這兩筆錢第一次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間,第二次是二零零五年四月間,兩次都是陳水扁交代當時的「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從國務費的「機密費」支出,他再請民間人士協助結匯,轉匯到海外給王丹。 除了資助王丹外,陳水扁還曾交代馬永成,轉交數筆「機密外交費」,轉匯到海外從事機密外交,其中包括陳水扁贊助美國某位眾議員競選連任的經費。而陳水扁認為王、黃兩人的證詞對他有利,強調他確實將部分「國務機要費」轉做「機密外交」及資助大陸民運人士,證明他是「公款公用」,不是私自挪用,更不是用於扁家私人開銷,他沒有貪汙。

由於王丹收受陳水扁的政治捐款見不得人,故其申請庭審以不公開形式進行,並獲法庭核准。但在事後,有幾家台灣媒體憑其本事(或是不值王丹所為的知情人故意向媒體報料),報導了庭審內容,亦即王丹在庭上承認先後兩次收受陳水扁捐款的四十萬美元,使到過去一直傳言的王丹是陳水扁豢養的「台獨走狗」獲得證實,因而王丹大發雷霆,除了在其「電視台名嘴」的陣地上肆意大罵之外,還在報刊上刊登題為《中華民國要不要支持中國民運?》的文章,既為自己領取陳水扁的政治捐款而作辯護,並為陳水扁的貪腐行為「保駕護航」;又是埋怨甚至是責難馬政府不像陳水扁那樣,繼續支持海外民運。

王丹接受民進黨當局甚至是「軍情局」的資助,這已是眾週知的事情。實際上,王丹任社長的《北京之春》是台灣「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的外圍機構,它有一個正式名稱是「大陸工作海外研究室」。台灣媒體無論是「藍」的《中國時報》、《聯合報》、《TVBS週刊》,還是「綠」的《自由時報》都曾報導,《北京之春》是一個由台灣「軍情局」提供經費,執行先是李登輝後是陳水扁的政策,為「台獨」、「藏獨」、「蒙獨」、「疆獨」製造輿論,並替「軍情局」收集兩岸及美國的情報資料,監視、控制大陸流亡海外的民運組織及海外華僑社團的台諜機構。《北京之春》經理薛偉曾在臺北告訴《自由時報》記者,「軍情局」撥給《北京之春》的活動經費,共達兩億元新台幣,而《北京之春》每年必須向「軍情局」提交的情報定額為二百五十件。但在二零零一年底,台灣當局以在「六四事件」之後,大批大陸民運人士逃亡海外,他們已不再是「中國內部的反共力量」為由,決定停止對《北京之春》的資助。為此,《北京之春》社長王丹等人跑到台灣活動,拜會執政民進黨高層人士,還向馬永成遞交了「報告」,請求台灣當局恢複資助《北京之春》。其實有消息說,「軍情局」撥給《北京之春》的資助,是真正的特務經費,正如前述的間諜費用。至於《北京之春》的編印出版費用,另有來源,是來自於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

最令人不屑的是,陳水扁上臺執政後,王丹等海外民運的輿論主調也由「逢共(中共)必反」變成「逢中(大陸)必反」。陳水扁當局一說「台灣不是港澳,不接受一國兩制」,王丹等海外民運便立刻抨擊香港、澳門「沒有人權」,今非昔比;陳水扁當局否認「一中」和「九二共識」,海外民運便以聯合國成員國兩韓、兩德為例,來比照大陸和台灣的關系,聲稱兩岸即便要實現統一,也得按「聯邦」或「邦聯」的模式,「國號」則採用「中華兩國」。當這些分裂言論遭到輿論的批評後,王希哲就公開「告誡」王丹、王軍濤等人,說「不要怕孤立」,讓他們不必理會海外華人的看法,言外之意是民運應繼續保持「自彈自唱」狀態,「衹要陳水扁聽得順耳就行」。 定居紐約的台灣民進党大老洪哲勝曾在他的一篇文章中直言不諱地指出,陳水扁政權之所以應該支持「大陸民運」,就是要「讓大陸忙不過來」;大陸一亂,台灣就有機會實現「獨立」了。

在《北京之春》停刊之前,「主流派」民運人士在《北京之春》等機構的安排下,每年都跑不少地方,從臺北、泰國到美國、歐洲、澳洲,從「疆獨」的大本營土耳其到「西藏流亡政府」的所在地印度達蘭薩拉,每回都不必掏自己的腰包。同時,一些基金會組織還給他們頒發了獎狀或津貼;沒文化的照樣在美國著名學府獲聘「訪問學者」,拿學位的也不必參加各種考試或到校聽課。為此,他們以為,至少到將來台灣問題徹底解決之前,他們仍可以過著一種衣食無虞、不勞而獲、喊喊空洞口號、罵罵中國大陸、吹捧幾句台灣的逢場作戲而又自我封閉的生活方式混日子。但誰知在馬英九上臺後,這些屬於公帑支付的活動,已經基本停止。而《北京之春》也不得不宣佈停刊。

瞭解了這個背景,我們就可大約知道,王丹之所以在法庭上如此「撐」陳水扁,顯然是有兩個用意,一是希望降低自己接受陳水扁政治捐錢的「原罪」,並「知恩圖報」,幫助陳水扁闖過「國務機要費案」的難關;二是向陳水扁和民進黨輸誠,一旦蔡英文上臺,就能重新獲得「軍情局」以至「總統府」的大筆資助。

但王丹似乎忘記了,就連蔡英文,也不屑於王丹這類「政治寄生蟲」。實際上,就在她的「陸委會」主委任內,王丹、魏京生等人曾前往「陸委會」拜訪蔡英文,大吐「軍情局」停止資助經費的苦水(後來曾一度恢復),希望「陸委會」能「接棒繼續支持。但蔡英文以「陸委會」的財政預算中沒有安排此項支出為由,予以婉絕。其實,蔡英文除了是根本看不起這些不學無術的政客之外,也因為覺得這些沒有台灣投票權的人,不值得援助。

或許,王丹也看到了這一點,因而提出了「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是不是應當支持大陸的民主運動以及海外民運?」的質問,將正在執政的馬英九的一軍,企圖劫持馬政府。王丹在此文中還批評台灣的媒體「硬把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對於海外民運人士的支持,牽引到與台獨勢力的勾結上去,不僅模糊焦點和真相,而且用心極為險惡。」就是不打自招。實際上,在台灣定居或經常到台灣活動的幾位「民運」人士和原居大陸的反華文人中,除了吾爾開希公開表態不支持「台獨」(但其所作所為卻支持「疆獨」)之外,大多是支持「台獨」活動。尤其是曹長青、王丹、魏京生、阮銘、林保華等,直到現在還在台灣的媒體上發表文章,鮮明地表明自己支持「台獨」的態度的。這可見,當年的民進黨政權豢養這些「民運」人士的目的,就是要他們為「台獨建國」保駕護航。

這就是海外「民運」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