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教師津貼及年資獎金 私框實施後教師保障更多

【本報訊】政府稱,私立學校教師是澳門教育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政府秉持“教育興澳”和尊師重教的精神,關注師資隊伍的素質和職業保障,將以開放的態度積極聽取教育界的意見,在穩步提升教師的直接津貼以及優化年資獎金的同時,透過“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的實施,進一步有效完善教學人員的職業保障。

私校教師年資獎不斷增加

私校教師的直接津貼和年資奬金於1985/1986學年開始發放,當時以生活補貼的方式直接發放予教師,年資獎金每十年僅50元。到回歸時,按每五年一份年資獎金、每份70元計,最多可獲六份共420元。

特區政府成立以來不斷加大年資獎金的調升力度,經過2004/2005和2005/2006學年的兩次調升,每份年資獎金的金額由70元增加至190元。在2008/2009學年,特區政府為體現對資深教師的重視,尊重教師的專業地位,並為其創設更長遠的發展生涯,在年資獎金級別方面作出調整,年資獎金最多可獲份數由原來的五份增加至七份,最高金額達到1,330元。早前,特區政府建議每份年資獎金的金額由2011/2012學年起由190元增加至220元,也是為了進一步完善教師的職業保障和生涯發展。

公職人員與私校教師年資獎金制度不同

有意見將公職人員年資獎金與私校教師的年資獎金相比較,其實兩者在計算的條件上有所不同,制度亦不同。

公職人員的年資並非進入公職即計算,而是由進入退休金或公積金供款制度起才計算,而進入上述制度後,公職人員每月需作退休金或公積金供款。在未進入上述制度前,公職人員的年資並未獲年資獎金的計算。例如現時公職體系中有很多任職超逾廿載的人員,其年資奬金可能只有一個。

但私立學校教師則不同,一旦進入教職並在教青局獲登記,私校教師的年資便開始計算。兩者的制度及模式不同,不宜直接比較。

透過“私框”進一步加強保障

政府說未來將盡最大努力增加教育投入,通過“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的實施為私校教師提供更為完整的制度保障。現時已建議於2011/2012學年調整教師的直接津貼,由現時的1,900元至4,000元,調升到2,040元至4,300元。“私框”法規獲立法會通過生效後,特區政府將把“直接津貼”轉為“專業發展津貼”,並在不同職級教師間設置一定的差幅,以體現教師工作經驗和年資的價值,差幅最多為1.8x。如按特區政府之前公佈的直接津貼調升建議,在保證現有教師的津貼不減少的情況下,各級教師都將因此而獲得不同幅度的津貼提升。

特區政府認同須為私校教師創造有效的專業保障,真誠肯定教師的專業地位,未來將採取系列措施進一步提升教師的薪酬待遇,穩定教師隊伍,為本澳非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創設優質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