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公佈“天價酒事件”查處結果直接責任人被免職

【中新社北京4月25日電】25日,中國石化集團在北京召開媒體見面會,通報了對其下屬廣東石油分公司違規購買高檔酒事件的調查結果和處理決定。

中石化集團介紹說,廣東石油分公司原總經理魯廣余,個人決定、私下違規購買高檔酒,嚴重損害了中國石化的形象,造成了惡劣影響,個人負有直接責任。中石化決定免去魯廣餘廣東石油分公司總經理職務,降職使用。同時,對魯廣餘給予經濟處罰,已消費的13.11萬元人民幣紅酒費用由其個人承擔。

中石化集團介紹說,調查發現,2010年9月,魯廣余私自安排下屬購進茅臺酒480瓶、貨款95.83萬元,茅臺酒的單價從500多元到近1.2萬元不等;購進紅酒696瓶、貨款63.07萬元,紅酒的單價從38元到1.3萬多元不等。白酒和紅酒兩項貨款合計158.9萬元。

2010年10月,有人將此事揭發。中國石化油品銷售事業部責成廣東石油分公司立即整改。但魯廣餘通過做賬將這些酒轉入非油品業務管道,虛假銷售,抽回資金、應付檢查。本月13日,廣東石油分公司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購酒與魯廣餘無關,酒品主要用於非油品業務。此後,經媒體報導,引起廣泛關注,被稱為“中石化天價酒事件”。

中石化集團稱,魯廣余聯繫廣州兩家酒業經銷商,將一百多萬元貨款匯入廣州石油分公司帳戶,廣州石油分公司向其出具賣酒的貨款發票,但並沒把酒賣給這兩家公司。此後,魯廣余以高於進價將白酒出售給江蘇、山東等五家社會單位。由這五家單位給上述兩家酒業經銷商匯款沖賬。

中石化集團介紹說,目前,茅臺酒已售出450瓶,剩餘30瓶存放在廣東石油分公司物品庫房;紅酒沒有賣出,已有613瓶用於業務接待。

本月履新的中國石化集團董事長傅成玉出席媒體見面會時表示,中石化下屬部門眾多,分佈區域較廣,防止盲目用權,難點在於執行。一些人在物質誘惑下會鋌而走險。但一旦出了這種人,就必須讓他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