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推廣要把握新一代思維

陳觀生

《澳門基本法》頒布18周年,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今年亦將舉辦紀念系列活動。18年時間,一個剛出生的嬰兒已經成長為一位年青人,筆者發現,本澳很多基本法推廣活動卻是10年不變,得不到所期望的效果,已經難以吸引年青人,其關鍵就是沒有把握和跟上新一代年青人的思維。

推廣活動10多年不變

早前,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召開第11次會員大會,會上審議並通過2010年理事會工作報告、財務報告、聽取監事會工作報告及介紹2011年度的工作計劃。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今年將舉辦紀念《澳門基本法》頒布18周年系列活動、組織社會服務界人士赴京交流、與政府部門合辦不同類型的基本法培訓班及慶祝澳門特區成立12周年系列活動等。

其中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18周年系列活動。包括:邀請北京大學港澳臺法律研究中心合辦,於今年3月底在澳門舉辦專題學術研討會,邀請兩岸四地的專家學者參與;舉辦“基本法與澳門特區法律”問答比賽;與各大中文傳媒合作,舉辦報章有獎遊戲;舉辦攤位遊戲設計比賽;舉辦園遊會,安排攤位遊戲、文藝演出、展覽等;舉辦基本法故事創作比賽;舉辦“歷史的跨越”(成都)圖片展。計劃於2011年5月下旬在四川博物館舉行為期一個月的圖片展,並於四川大學舉行基本法研討會。

協會計劃於2011年年下半年組織社會服務界人士赴京學習交流。與法務局、教育暨青年局合作,繼續開辦不同類型基本法培訓課程,並會因應各學校、社團、機構或政府部門的要求開設專題課程;舉辦2011基本法問答比賽等。

筆者翻查資料,發現這些推廣活動中,很多已經是多年不變,而主辦單位似乎也沒有打算改變的意思。早前,社會也有聲音質疑,過去政府在推廣、宣傳基本法上投放大量資源,但各級部門似是應付上級,無助提高居民對基本法的認識。

對此問題,中央也比較關心,全國人大吳邦國委員長在澳門回歸十周年時指出,要加強基本法的研究,認真總結基本法實施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研究解決基本法實施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推廣活動要迎合新一代

有市民指出,基本法已頒佈多年,經過不斷的推廣後,居民已有基本認識,但未夠全面,個別條文應獨立推廣,更應與時並進,充分利用科技資訊、互聯網、社交網站等管道,迎合年輕人“口味”。

本澳年青一代特別是80後、90後,大多生活在實施基本法過程中,對基本法有著親身的感受,但他們反叛傳統、懷疑一切、希望獨立思考的整體性格,令他們對傳統的推廣基本法方式興趣不大,從而也影響了他們對基本法的正確理解。

本澳新一代青年公民意識已經得到了很大提升,他們對社會發生的事件比前輩更加關心,加上他們接受的資訊越來越多,對社會的看法也趨於多元化,令政府及傳統社團難以把握年青人的想法。

同時,港澳關係一向密切,政治影響也互相傳遞,現時香港部分青年的街頭行動,其影響也逐漸蔓延到澳門,這對本澳公民社會的發展有利。但有些青年人並不清楚澳門基本法與香港基本法是有一定區別的,有人從自身利益出發,混淆視聽,歪曲基本法,誤導市民,也使青年人無法正確理解基本法的精神和真正意義。

筆者認為,目前本澳推廣基本法效果不彰,是因為沒有創新推廣方式,也沒有把握青年人喜歡標新立異的心態和思維,還是以以前的社團活動形式來推廣。本澳的新一代青年,是在特區15年免費教育之下成長,很多具有較高的學歷,不少也接受了外國教育,最主要一點是他們接觸本澳傳統社團活動比前輩少,他們具有獨立思考的習慣也與傳統的社團協商潛規則格格不入。典型的例子就是,以前人們會對社團領袖比較聽話,但新一代年青人對社團領袖首先會想“憑什麼你是老大?”、“為什麼要聽你的話?”,他們對說教式的推廣十分反感,但對一些新鮮刺激、活潑好玩的活動就趨之若慕。基本法推廣如果沒有創新的方式,肯定就是枯燥無味,尋找到迎合青年人口味的方式和活動,才能令推廣事半功倍。

最有效推廣應不著痕跡

澳門特區法務局局長張永春在慶祝澳門基本法頒佈18周年遊園會開幕儀式上表示,法務局正與特區教育暨青年局研究,將基本法納入學校的正規教育課程,以加強年輕一代對基本法的深入認識。特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認為,目前澳門的普法工作有提升空間,她呼籲市民發表意見,協助特區政府做好基本法推廣教育工作。

從以上可見,特區政府也認識到,過去基本法宣傳以普及為主。隨著社會發展,現在的宣傳要進入更深層次的推廣。

特區政府過去就基本法的宣傳教育欠缺重點方向,而且往往只重於宣傳市民的權利,忽略教育市民應有的義務,對於中央與特區關係的教育更是乏善足陳。因此,特區政府必須清楚釐訂基本法內需要普及及深化認識的重點項目,尤其在特區政府就重大政策展開諮詢前,更要確保市民對基本法內有關條文具正確而全面的認識,才能引領社會進行理性討論。

推廣基本法必須結合特區的發展新形勢,全面、準確地理解基本法,並以基本法來規範特區的工作,尤其需要重視、理解、體現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從而確保澳門“一國兩制”的實踐在正確的道路上順利推進。新一代青年人一般都不瞭解基本法起草的背景、過程等,推廣基本法協會應該多發揮原起草委員會成員的作用,通過講座、活動、座談、發表文章、接受傳媒訪問等形式,向新一代青年更多解釋基本法立法原意,因為他們較具權威,其解釋令人信服,可以直接撥亂反正。但歲月不饒人,他們部分已經過世,大部分都已經一把年紀,所以現時抓緊時間要想辦法保留他們與基本法有關的言語、文字、影音等。如原草委、前立法會主席曹其真在網上開設博客的方式,即時就社會熱點問題發表見解,特別是就社會上對基本法的誤解及時更正澄清,十分難得,而且她的博客形式也很受青年人關注和喜歡。

心理戰專家認為,推廣的最大高境界是“看不見”、“看起來要好像從未進行過一樣”。最好的推廣應該能“讓被推廣的對象沿著你所希望的方向行進,而他們卻認為是自己在選擇方向”。

本澳基本法推廣,應該講究技巧,最有效推廣應不著痕跡。筆者建議,關鍵要把握住幾個要點:一是要把握先機,在社會出現有關基本法的爭議或討論時候,推廣協會應主動介入,以合適方式全面、準確地解釋相關條文,以免被某些人先入為主,誤導社會。二是充分發揮情感體驗的作用,利用市民自覺的情感體驗,在生活中親身感受基本法,讓基本法滲人們的潛意識。三是採用對照映襯的手法,在社會熱點事件中,巧妙地將基本法內容結合,引導社會輿論表達意見,達到宣傳基本法的目的。四是重視多次反復的手法,強化基本法對市民的印象,如同一內容反復闡述,使市民無論何時何地,都能接觸到基本法;或者對一事件,用不同角度、不同消息來源,在不同的活動中引用基本法,強化的市民對有關基本法條文的印象;以及抓住一些事情,窮追不捨,使市民感到現實與昨天發生的事情之間的聯繫,都在基本法的保障之中。

總之,本澳基本法推廣應與時俱進,特別是要重視在青年人中推廣,重點應該是社會容易誤解的內容,而方式方法也要有所創新,迎合社會的發展尤其是青年人的思維,注重效果而非過程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