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搵工碰壁連日放火洩憤

【本報訊】一名廿六歲男子因搵工不順利,到處縱火,事發被捕。

司法警察局稱,司警前晚拘捕一名男子,偵破了最近2日接連發生的多宗縱火案。

司警發言人表示,被捕男子是本澳居民,今年26歲,報稱無業,他已供認與4日發生在民安新村和翡翠廣場的縱火案有關,較早前臺山太平工業大廈發生的縱火案,司警相信很大程度與他有關。

司警昨日上午帶同被捕人先後到民安新村和翡翠廣場重組案情。被捕者承認,以打火機點燃紙巾引火焚燒雜誌、木櫃等,之後留在現場看熱鬧,觀看消防員救火。

司警稱,被捕者過去亦曾因縱火罪入獄,去年12月獲釋,今次惡習不改,再次縱火。被捕者供認他再次縱火動機是因為找工作不順利和欠缺關懷,故而縱火發洩,最後“引火焚身”。

司警發言人指出,縱火對居民生命財產構成極大影響,是極度嚴重刑事罪行,可被判處3至10年徒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