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寧大廈小業主達共識拆危樓原址重建樓換樓

【本報訊】土地工務運輸局的驗樓委員會經檢驗位於新橋大纜巷的福寧大廈第二、三及四座後,證實該舊式低層樓宇處於殘危狀況及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因此列作危樓處理。三座合共廿八戶小業主近日終達共識,全部同意清拆該樓齡逾四十年的大廈,由發展商原址重新興建。政府前日再向小業主及坊會代表講解驗樓報告及跟進事項,承諾協助加快拆卸及重建工程的審批程序,並於昨日刊登有關危樓的告示。

首宗居民自發重建

由於該大廈日久失修而成為危樓,據小業主透露,三座合共廿八戶小業主經協調後終達成共識,將按“一樓換一樓、一舖換一舖、基本保持各戶原有面積和原有位置,如有出入多除少補”的原則,由發展商原址重建,有可能成為本澳首個居民自發組織重建的項目。

土地工務運輸局昨日下午六時在局方會議室舉行會議,土地工務運輸局陳寶霞副局長、城市建設廳陳榮喜廳長、監察處梁俊佳處長、驗樓委員會工程師,向街總黃耀球副理事長等坊會代表、十多位小業主及建築師樓代表再次講解樓宇目前的最新狀況、傾側程度、處理程序,以及將相關驗樓報告書交予小業主;並通知了與會小業主須於卅天內全部遷離和拆卸樓宇,政府承諾會協助加快拆卸及重建工程的審批。

卅天清拆解除危險

土地工務運輸局今日刊登告示通知該大廈其餘的全體分層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或其他佔用人,必須在卅天限期內遷離及拆卸危樓、清理場地並加建圍牆,以解除對公眾安全構成的威脅。按照規定,基於公眾及住戶的安全理由,政府必須勒遷超過期限仍未遷出危樓的住戶及商戶,並強制拆卸大廈,費用則由樓宇全體小業主承擔。但由於目前福寧大廈的小業主已達成重建共識,而且部分小業主已經遷離大廈,相信餘下的住戶和商戶亦會在限期內自行搬離。

樓宇傾側不斷擴大

土地工務運輸局自收到該大廈的投訴後,委託了土木工程實驗室反覆檢測,土木工程實驗室去年四月開始在大廈安裝兩組用作測量樓宇傾側狀況及兩組監測柱子沉降等儀器。根據測量結果,發現大廈出現因地基問題引致不均勻沉降,大廈的傾側程度已經超過技術法規的規定,且傾側度數更有持續擴大的趨勢;同時,部分柱、樑、板等結構件出現開裂、鋼筋锈蝕、混凝土剝落等現象。政府的驗樓委員會綜合多份土木工程實驗室的檢驗報告,三座大廈因日久失修而導致殘危的情況大致相約,同樣列作殘危樓宇處理。

政府一直密切關注

政府一直密切關注福寧大廈的狀況,為了加強小業主與政府之間的溝通,去年至今多次舉行工作會議,由局級、廳級人員及專項跟進工程師詳細解釋驗樓報告及回應小業主提問;同時,工程師亦經常到現場實地了解樓宇和居民的情況,保持信息互通。

土地工務運輸局呼籲,大廈小業主有責任每五年至少一次維修大廈,維修前應先聘請工程師全面檢查樓宇,以幫助延長大廈的使用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