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旅院合作培訓藝管人才

【本報訊】文化局與旅遊學院合作,開展澳門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文化局推出的「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旅遊學院將開辦的「藝術行政證書課程」,學費將獲資助。主辦單位期望計劃能培育具備專業能力的文化藝術管理人才,促進本澳文化藝術團體發展。

藝術行政證書課程

旅遊學院將今年六月開辦「藝術行政證書課程」。即日起至五月二十日期間接受報名。旅遊學院是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委員會積極聽取業界的意見,各小組先後舉辦多場文創業界座談會,來自視覺藝術、產品設計、時裝設計、文化藝術、文學與出版等業界人士出席,提出不少意見,他們關注本澳藝術行政管理人才培育的工作。旅遊學院有見台灣近年文化創意藝術發展百花齊放,起步快,成效高,因而與台灣相關專業的台灣教授和學者針對澳門的需求特別設計了「藝術行政證書課程」。

「藝術行政證書課程」包括六個單元:藝術行政管理、文化經濟學導論、博物館學導論、中西藝術鑑賞、會展管理及實用公文寫作,合共二百三十四學時。入學要求為中學畢業、持有效本澳居民身份證及年滿十八歲,具學士學位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

為鼓勵更多本地文化藝術團體及業者報讀,優化本澳文化藝術發展之環境,文化局將為此課程的學員提供全數學費資助,學員出席率達80%以上,並經考核合格者,將獲發還所有學費。文化局亦將此課程列入「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藝術行政證書課程」的資料,可致電旅遊學院八五九八三一六○與教務處聯絡。

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

文化局將於今年九月推出「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希望透過工作的實踐,培養文化社團在策劃、統籌、活動管理和技術管理等工作職務的人才。凡在本澳註冊的文化藝術社團均可向文化局申請資助培訓一名人員,資助以每月不同的培訓時數分為三個不同的資助類別,各社團可按各自的實際情況作出申請。文化局希望藉此提供適當的條件,讓文化社團能為本地具有潛質的文化藝術管理人才提供實踐機會。

資助將九月份起接受文化藝術社團申請,凡具高中畢業學歷或以上的本澳居民,由本澳註冊社團推薦並具備以下任一條件,包括:(一)具有文化、藝術及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二)具五年或以上本澳文化社團工作及營運經驗(由所屬社團提供證明文件或聲明書);(三)曾修讀總時數一百二十小時或以上之藝術行政管理相關課程者;(四)正在修讀由旅遊學院舉辦之「藝術行政證書課程」,均可申請資助。

資助類別分為第一類每月培訓時數為一百四十四小時、第二類每月培訓時數八十小時、第三類每月培訓時數四十小時。批核成功後,文化局將資助每小時澳門幣八十元的金額。如欲進一步了解「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可致電八三九九六六一七吳小姐或八三九九六三九四曾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