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續打擊非法旅館

【本報訊】《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自2010年8月13日生效至今,跨部門工作小組已查封了124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

在執行調查中,跨部門工作小組向在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內的566名住客調查取證,住宿者中有33名逾期逗留人士及25名非法入境者,已交警方處理。

跨部門工作小組繼續打擊非法提供住宿活動,旅遊局人員也持續巡查受封單位,確保有關單位保持封閉及斷水斷電狀況。旅遊局強調,破壞查封及擅自恢復水電屬刑事罪行,一經發現將由司法機關處理。

目前,旅遊局共開立了124個制裁卷宗,並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對19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各科處罰款澳門幣20萬元。

按法律,任何違反者在法定期滿未繳罰款,旅遊局將通知財政局對其執行強制徵收,並知會治安警察局,當事人如非本澳居民將被禁止進入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