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回應報名指是誤解

【本報訊】理工學院回應廉政公署就其運作作出的報告。理工說,校方所設的委員會委員沒報酬,設立委員會目的是按學術規律治學,適合專業分工的需要,但卻被誤解為架構腫脹重疊。

“額外報酬”的誤解

理工說,校方現有委員會的正、副主席均為兼任,除英語教學與研究委員會主席經監督實體批准,額外收取11點津貼外,其餘所有委員會均沒有報酬,亦不發會議出席費,工作為義務性質。例如,《報告》特舉的教學質量委員會,主席為院長,副主席為副院長,委員為理工學院各校的校長和教師代表,在監管和提高我院教學質量方面作用顯著,而學院並沒有為此給予額外的報酬。

“臃腫重疊”的誤解

理工說,成立若干委員會的主要原因是:一、按學術規律治學,專業分工建設的需要。二、實行民主分權、科學管理,體現教授治校原則的需要。三、應對政府提出“按國際標準進行學術評估”的需要。

理工學院目前有五百多名全職教職員工,數百名兼職教師,約有三千名學位課程學生,每年還為約二萬多人提供培訓課程。按照理工學院章程,在學院層面上,原來只有唯一的一個技術暨學術委員會,顯然無法進行有效的學術管理。

理工的教學質量委員會、科研委員會、教材建設委員會、圖書管理委員會、英語教學與研究委員會、葡語教學與研究委員會、電腦教學與研究委員會、博彩教學與研究委員會,都是在現行章程的技術暨學術委員會框架下設置的,而章程又賦予技術暨學術委員會設置相關委員會的權力,可見相關委員會的設置是符合章程的。

理工說,報告所提關於理工學院增加常設性單位問題,主要是因為理工學院在回歸後,爲了配合政府要求和學院的自身學術發展,增設了多個研究與培訓機構,如:“社會經濟研究所”、“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等,均得到了政府的批准。

理工重申,報告中關於“理工學院的章程問題”的勸籲,主要是基於章程未能配合學術發展。澳門理工學院現行的章程,產生於澳門回歸前,由當時的澳葡政府批准實行。自澳門回歸以來,隨著澳門高等教育和學院自身的發展,原有的章程已經陳舊過時。2003年以來,理工學院已經多次報請修改章程而未獲准,現高教法落實在即,期望當局正視問題,讓問題得以解決,讓理工更好地服務社會,培養更多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