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批示司長指示展露理工修章曙光初現 特首批示司長指示展露理工修章曙光初現

廉政公署《澳門理工學院在架構與運作上各種問題的綜合報告》發表後,引起特首崔世安及特區政府主管教育行政事務的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的高度重視。其中,特首崔世安於昨日作出批示,指示由社會文化司張裕司長就廉政公署公佈的「報告」,作出跟進及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改善澳門理工學院的組織、管理及教育等工作。而張裕司長則當即執行特首的批示,約見澳門理工學院的管理層,指示其於就廉署「報告」提出的各項問題提交詳細報告。對當中可能存在違反《理工學院運作章程》的事宜,尤須加緊處理,並盡快採取相應措施。司長辦公室並派出專人跟進。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發出的「新聞稿」還表示,特區政府十分重視廉政公署對理工學院運作提出的意見,現正對「報告」內容作全面分析研究,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協助改善澳門理工學院的組織、管理,以利於不斷提升其教學和運作。

在特首崔世安的批示及張裕司長喻示中,著眼點都是「改善」理工學院的組織、管理及教學等工作,並無責備理工學院的意思。雖然張裕司長對理工學院領導層的當面指示,有要求其須就廉署「報告」提出的各項問題提交詳細報告,並須對有可能違反「理工章程」的事宜盡快採取相應措施,但卻又指出,「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協助改善理工學院的組織、管理,以利於不斷提升其教學與運作。」

根據「改善」這一定位,估計對廉署這次審查的後續處理結果,將是皆大歡喜。首先,是理工學院領導層撇除了「貪汙舞弊」、「擴權自肥」的嫌疑,這與廉署或審計署以往對其他一些政府機構所作的調查或審查,往往導致有人因涉嫌貪汙舞弊而遭受處分的情況,有性質上的區別。

其次,是特區政府在認同廉署對「理工」的擅自擴權導致機構臃腫的結論予以認同的同時,似乎也對導致「理工」擅自擴權的原因予以理解,並給予「改善」的機會。也就是說,事情解決的方向,盡管受制於「理工」的師資質素、學術水準參差不一,因而不一定能完全滿足到「理工」領導層「升格為綜合性大學」的強烈願望,但「理工」自二零零三年起就提出的修改「章程」的訴求,卻總算得到了正視和重視,而且極有可能會是以「度身定做」的方式來進行修章。亦即是以在默認「理工」擅自「擴權」設立的學術機構的「既成事實」基礎上,在「修章」中增加這些機構的方式來予以解決,「以利於不斷提升其教學和運作」。

本欄昨日有關「理工」的擅自擴權,主要是上級部門給其下達了較多的但卻是明顯地超越其《章程》的職能任務,如「社會經濟研究所」、「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等,都是特首批示決定成立的,也是針對形勢發展所需而成立的,雖然並未在《章程》之內,但既然接到特首或特區政府的批示等形式而成立,而且社會發展也確實是需要成立,「理工」當然義不容辭,如真的是要追究「不按章辦事」的責任,似是並不應由「理工」來承擔的分析,得到不少讀者朋友的認同。實際上,廉署「報告」中所指的擅自擴權而設立的機構,包括「社會經濟研究所」、「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等,都是由特首以批示形式或奉特區政府的指示而建立的,也是為了適應澳門社會發展形勢而設立,而且今後還應當繼續發揮作用。既然是「合理」,就應將之納入「合法」的範疇內。因此,按照「理工」現時所設的教學研究機構「修章」,已是勢在必行。否則,就必須由現任特首以批示形式宣佈廢除前任同時批示成立的這些機構。而無論是通過「修章」令到這些「私生子」擁有合法「戶口」,還是透過廢除批示形式宣佈收回這些「私生子」的「準生證」,都是「依法施政」、「依法行政」的作為。但為了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也是為了維護前任特首的聲譽,讓這些「合理」的機構得以「合法」存在,效果會更好一些,也可避免發生政治危機。

實際上,回歸前的澳葡政府在頒佈《理工學院管理章程》時,是根本預料不到現時澳門特區及「理工」的發展態勢的。這份已經陳舊過時的「章程」,是早就應當修改的了。值得注意的是,《高等教育法》法案自二零零五年公開諮詢意見以來,至今仍未送交立法會,故而澳門特區的高等教育仍是在適用一九九一年二月四日頒佈的《澳門高等教育綱要法》。而這部法律頒布至今,已經整整二十年,其頒布時距離澳門回歸,也有八年之多,已經完全不適應目前的發展形勢。因此,趁著解決「理工」問題的契機,也應當加快《高等教育法》的立法步伐,並將之納入明年度的《施政報告》。而由於此一事件的發生,似乎也宜思考,將「理工」所衍生的制度問題,也適當地收納進去。比如,是否適宜比照北京大學以社會科學為主,清華大學以自然科學為主的模式,將澳門大學與理工學院區隔開來。但既然如此,「理工」現存的「社會經濟研究所」、「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等,就應撥歸「澳大」,而「澳大」的一些屬於數理化學科的科系,就宜撥給「理工」,從而理順關係。當然,最理想的解決方法,還是滿足「理工」的強烈願望,將之升格為「綜合性大學」。倘此,「社會經濟研究所」、「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就可以繼續留在「理工」了。

值得注意的是,現任特首崔世安在第一、二屆特區政府中,正好就是出任主管教育行政事務的社會文化司司長。「理工」的「幾點說明」中的滿腹牢騷:「二零零三年以來,理工學院已經多次報請修改章程而未獲准」,是否也「燒」到了他的身上?當然,當時未能批准「理工」修改「章程」,可能是出於諸多因素,既有要等待《高等教育法》後才「一攬子」解決澳門特區的公立高等教育問題的考量,更要面臨「理工」的「升格為綜合性大學」的訴求,需要認真分析這一訴求的利弊及是否可行,以致「理工」的「修章」時機尚未成熟,而拖了下來。

但既然現在事態已經發展到了廉署出面進行審查的程度,也就不得不正視「理工」的「修章」訴求了。因此,在特首崔世安的批示中,就有「作出跟進及採取必要措施,以改善澳門理工學院的組織、管理及教育等工作」的表述,及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的「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協助改善理工學院的組織、管理,以利於不斷提升其教學與運作」的指示了。這顯然是對「理工」要求修改其「章程」的訴求有利。因此,在一定角度上,廉署的「勸喻」,是「塞翁失馬,安知非福」,有利於解決「理工」多年來「修章」的訴求。但是否將會隨著「修章」而達成「升格」這關鍵一步,看來目前時機尚未成熟,還須從各方面慎重考量。

本欄昨日提到「理工」發展面臨「缺地」困擾的問題,有讀者致電表示,還是將填海新區留給全體市民最好。即使是「理工」有必要擴大搬遷,也要留待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建好並搬到新校區後,再將澳門大學現時位於氹仔大潭山觀音岩的主校區,移交給「理工」。這個想法,有一定道理,特區政府不妨可作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