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法案問題多轉售制度是關鍵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與政府代表開會3個多小時,雙方認為“經屋轉售制度”是解決經屋法案問題的關鍵,在這一問題委員會內部存在極大分歧。

轉售制度是關鍵

備受社會關注的經屋法案立法會小組已長時間審議,第三常設委員會與政府代表細緻討論法案涉及的幾大問題,在多個問題上仍未達共識。昨日的會議後,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今次會議主要梳理之前討論的問題,其中一點取得的共識是,雙方認為“經屋轉售制度”是解決整個經屋法案所面對問題的關鍵點。目前主要有兩種意見,一是經屋禁售期滿,向政府補交差價後允許流入私人市場買賣,另一種則是經屋永遠“姓公”只能再賣給政府。雖然政府代表在此次會議上提出“政府優先購買”的另一方案,但仍未成定論。

委員會與政府一致認為,只有轉售制度有清晰的取向後,其他問題才能解決,法案文本才能完善。委員會希望政府儘快明確表態,以便能繼續審議法案。

政府:收入上下限不可廢

政府代表在昨日的會議上說明幾個問題。關於申請經屋收入上下限要求方面,雖有意見認為這要求不合理,但政府代表強調,大家對具體數值可能有意見,這可以調整,但絕不能因此取消收入上下限的規定。

在經屋用途上,政府代表繼續堅持“用於解決住屋問題”的取向,對已過禁售期的經屋,要按法案的建議,補差價後方可出售,但不能用於出租,否則是違法。

申請經屋資格方面,政府表明,申請人在外地的資產亦要填報,如果總資產超出規定的標準會被視為不合資格。申請時若不填報,一經發現將被追究虛報資料、虛假聲明的責任,至於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委員會與政府仍未達共識,未有定論。

此外,經屋申請者在獲得經屋後再在私人市場購買物業如何處理,以公司法人名義擁有物業如何處理,以及經屋售價如何訂定,委員會與政府將繼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