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信食品零售業守則訂定

【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昨日表示,已訂定手信食品零售業守則,這是消委會制定的第12個行業守則。為進行消費維權教育工作,消委會將舉辦“消費維權”中文口號創作比賽。

制定手信食品零售業守則

消費者委員會為經營手信業食品零售範疇的「誠信店」制定守則,要求「誠信店」恪守,保持「誠信店」的誠信及優質服務的形象。這是自2002年向「誠信店」發出一般守則後,消委會制定的第12個行業守則,此前已先後為珠寶、手機、衣履皮革等零售行業,以及地產中介及美容服務共11個行業的「誠信店」制定守則,這些守則成為消委會評審「誠信店」是否獲續發年度優質標誌的重要指標之一。消委會相信「誠信店」切實執行守則,無論對維護消費者權益及促進本澳旅遊城市發展,都有積極的作用。

消委會指手信業尤其食品零售業是本澳一個傳統與重要的零售業,這行業隨本澳旅遊業發展,2010年旅客人均消費為澳門幣七百七十多元,其中手信食品佔了24%。為提升手信業食品零售範疇的產品與服務質素,消委會制定的守則要求「誠信店」須保證其使用的秤量設備或工具必須準確,及確保出售的食品衛生。

消費維權口號創作賽

為提升居民消費維權意識,消委會進行消費維權教育,與居民加強互動與溝通。消費者委員將舉辦「消費權益」中文口號創作比賽,有興趣參加人士可由即日起至六月十七日遞交參賽作品。消委會將選出五個金句作品,得獎者各獲得澳門幣兩千元及獎座作獎勵,金句作品將用作該會的宣傳材料。

消委會表示,創作比賽的參賽作品內容除可涵蓋日常生活的合理消費權益外,其他內容亦可包括綠色消費等,參賽作品字數不可超過二十個字,歡迎年滿十八歲本澳居民參加。有興趣參加人士可向消委會或登入消委會網址索取參賽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