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的認可,“僅僅是同意你投資,至於項目是否滿足移民條件,5年後能不能收回投資,根本就不關移民局的事。就算美國移民局知道自己所認可的項目不可能達到移民的要求,也可以批准、認可,並不違背法律”
1985年,日本取代美國成為世界最大債權國。 1986年,東京都市圈的地價開始幾乎垂直式的上漲,到了1990年最高峰的時候,東京的地價已是1983年時的2.5倍。 當時東京帝國廣場下一平方英里的土地,比整個加利福尼亞的土地價格還要高。 在國內買不起房的日本人,開始了全球的大手筆收購。幾年之內,從哥倫比亞電影公司到洛克菲勒中心,從夏威夷80%以上的豪華酒店到洛杉磯市中心40%以上的商業地產,都落入了日本人的手裏。
據說,有一個日本工廠的清潔工,收入菲薄,生活艱苦,後來他賣掉了在東京的一套小房子,拿著幾百萬美元現金移民國外,過上豪宅跑車的生活。 而如今中國房價的上漲,似乎也給了中國人這樣的機會。
自2010年以來,北京、上海的房展會上,總會有海外置業或移民中介公司打出這樣的廣告—“在北京(上海)買房?不如移民吧。” 按照美國EB-5(Employmem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投資移民的條件,中國人只需在美國投資約350萬元,就具備了移民美國的基本條件。這大致相當於北京二環以內、上海中環以內的一套兩居室的價格,也就是說,理論上,只要在這些區域內有一套兩居室的中國人,都可以申請移民美國。 如果一切順利,在收回投資後,這50萬美元就可以換來美國南加州一套前有花園、後有泳池的別墅。如果再加上醫療、社保方面的福利,這樣的角色轉換,實在是一筆划算的生意。
現實真的如此美妙嗎?
移民,只是錢的問題
移民加拿大的華人徐舒婷對本刊記者說,中國人移民海外,主要的考量標準在於福利、教育以及良好的自然環境。“華裔家庭的子女,只要智商沒問題,比國內學習還輕鬆點,大多能考上國際名校,但在國內,上清華的都是萬裏挑一,但清華在國際名校排名裏並不靠前。”
以美國為例,移民子女可以免費就讀美國公立中小學,選擇大學時比外國學生更易上名牌大學,學費也是當地居民的標準。一般情況下,光子女教育上省下的錢,就大致相當於移民的費用。
如果移民荷蘭,那投資者在5年內所交納的個人所得稅裏,有90%以上是本人的養老保險、福利和失業保險國民醫療保險、失業金高達每年人均3萬歐元,退休養老金是每年1萬歐元。18歲以下子女免費讀書,每月獲得100歐元補貼,18歲以上子女就讀大學,每年能獲得4000歐元補貼和約1200歐元的交通補貼,一直到27歲。要得到這些“好處”,比以往已經容易太多了。
1995年之前,中國人海外移民的主要途徑是留學或者和外國人結婚,以及技術移民。如果申請技術移民,通常需要等待五六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才會得到回復。“我們前段時間得知一個客戶的技術移民申請被批准,距他提出申請,已經整整10年了,找了一大圈,終於找到一個老員工,記得有這麼個客戶。”北京和中聯合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總裁王力民告訴《望東方週刊》。
1995年之後,隨著投資移民和商業移民渠道的開放,“錢”就成了移民最主要的條件。以美國EB-5投資移民為例,美國EB-5投資移民方案是美國所有移民類別中,申請核准時間最短、資格條件限制最少的一條便捷移民通道。 不僅沒有對申請人經商背景、年齡、學歷及英語的要求,對資產的要求也很寬鬆,只需要證明資產來源合法即可,甚至連申請人的面試都不需要。另外,申請人還不需要坐移民監。但只要有一人申請成功,全家人(配偶及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就都能獲得美國綠卡。
澳大利亞也有一類專門針對投資者的“純投資”移民。投資者通過投資獲得75萬澳元(約430萬元人民幣)的利潤,然後將這75萬澳元投資在澳大利亞政府指定的債券中4年,便可獲得永久居留權。投資移民英國也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投資105萬英鎊(約1250萬元人民幣)購買英國政府債權,為期5年。5年後收回全部本金,並可獲得每年約2.5%的利息。另一種是一次性支付17萬英鎊(約200萬元人民幣)作為貸款利息,即可立即獲得移民身份。但資產要求申請人及配偶名下淨資產達到200萬英鎊(約2500萬人民幣)。
相比之下,一些小國家的移民門檻,還要低得多。 例如,移民馬耳他的條件,只是保持在馬耳他境內的個人賬戶裏有1.4萬歐元,約13萬元人民幣,存在指定賬戶,作為在馬耳他的生活保證金,完全由個人消費。另外,必須在馬耳他租賃或購買房產,要麼每年交納不低於4193歐元的房租,要麼購買不低於69881歐元的地皮或公寓,要麼購買不低於116469歐元的套房。 “馬耳他的套房,其實是非常寬敞的海景別墅。”李華學說,馬耳他醫療水平世界排名第四,持有馬耳他綠卡,可以享受免費醫療,子女可以享受免費高質量的教育,同時綠卡持有人進入法國、德國、瑞士、荷蘭等國讀大學還有學費減免,幾乎是免費的。
“美國夢”背後的陷阱
收益總是伴隨著風險,投資移民也不例外。 美國西行投資咨詢公司合夥人李威告訴《望東方週刊》:美國EB-5是目前中國人移民美國的最主要途徑。西行公司的主要業務就是幫助中國投資者考察移民項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而且,投資移民對申請人沒有學歷、語言、年齡、商業背景方面的限制;對個人資產來源的要求也僅僅是“合法所得”,50萬美元可以是自有資金,也可以是國內銀行貸款,甚至是借款或贈款,只要這些來源合法即可。
按照EB-5的規定,申請人投資50萬美元(偏遠地區)或100萬美元到中心區域項目,並2年持續不斷地提供10人以上的就業機會,就可以得到條件綠卡。申請2年後,成功創造10個就業機會,就可解除條件。EB-5法案原本2009年9月30日到期,但金融危機後,美國銀行信貸收緊,很多商業開發項目因得不到貸款而擱淺,海外投資成為最好的替代資金來源,於是奧巴馬政府宣佈將EB-5法案延長3年,到2012年的10月30日。
2010年,美國EB-5移民的區域中心項目,已經從過去的四五個,猛增到80多個。 在目前大多數移民中介的宣傳表述中,EB-5的“區域中心項目”,相當於中國的經濟開發區,而且,這些項目都是受到美國政府認可的,很多還有“政府項目”。 但事實是,美國非但從沒有過出資人和美國政府共擔風險、共享收益的“美國政府項目”,反而嚴格規定過,對於區域中心的投資必須具有商業風險,不允許任何項目提供回購、保證還款的承諾。
所謂的“地區中心”,通常都在不發達地區,各方面條件相對落後,其實就是國家認可的低就業地區,Targeted Employment Area,也就是“目標就業區”,即達到全美平均失業率1.5倍的地區或人口2萬人以下的農村。這些地區通常並不比鄰近地區享受任何優惠的政策。 “美國政府認可項目”,也偷換了概念。
“美國政府對什麼機構或組織有資格設立投資移民地區中心沒有特別的限制,凡是對設立投資移民地區中心感興趣的機構或組織都可以向美國政府提出申請。”李威說,這就是所謂美國移民局的認可,“僅僅是同意你投資,至於項目是否滿足移民條件,5年後能不能收回投資,根本就不關移民局的事。就算美國移民局知道自己所認可的項目不可能達到移民的要求,也可以批准、認可,並不違背法律。”
就在2011年4月上海海外置業展上,同樣一個住宅區改建為度假酒店的項目,在多個移民公司進行了展示,但標價卻相差甚巨,其中最高的是每套27萬美元。“但在我們的考察中,這套房屋市值只有7萬美元左右。” “而且,這樣的項目並不適合移民。因為不能保證這麼多年始終提供穩定的工作機會。”李威說,一般情況下,中國的申請人是通過美國的基金公司辦理投資移民事宜的。 但基金公司本身並不是投資項目的經營者,其運營模式是通過提供移民機會的方式募集資金,從中抽取紅利。也就是說,基金公司對項目運營的掌控能力並不強。另外,基金公司一般會代理多個項目,由申請人自由選擇。國內中介公司往往更樂意推薦一些“短、平、快”的小項目,因為這樣能更快地獲得綠卡。這也蘊含著巨大的風險。“短平快的項目往往風險很高,相當高比例的項目只是為了圈移民的錢,2年之後,項目還在不在都很難說。”李威說,在移民項目的推介中,採用RIMS II 模型計算所創造工作機會是通行做法。
其原理就是從直接工作機會利用參數推導出間接工作機會,“移民公司通常會在推導中發揮很大的想像,但美國移民局看的卻是最後的結果,你創造的機會必須是全職的,永久的。”李威說,中國人普遍缺乏海外投資經驗,也促成了很多專門針對中國人的移民項目陷阱。
造假重災區
相比美國的EB-5投資移民,加拿大投資移民風險要小的多。加拿大投資移民的資金安全受政府擔保,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投資40萬加元於加拿大政府認可的移民基金,5年後政府擔保返還;另一種是投資者向加拿大政府指定的銀行借貸資金投資,一次性支付12萬加元,作為貸款40萬加元的利息費用。
問題在於,加拿大對對財產來源的證明要求非常苛刻。國內不少移民申請人難以證明自己的財產合法性,因為不少企業家的票據和稅單並不齊備,不少企業還涉及改制等複雜的資產問題。
澳大利亞的投資移民政策,不但要求申請者是有成功經商背景的企業主或公司高管,還會要求國際審計師對企業的營業額、稅務以及資產進行審核。而新加坡的投資移民政策,在投資金額從150萬新幣(約750萬元人民幣)提高到250萬元新幣(約1250萬元人民幣)的同時,企業主所在企業的年營業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