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印花稅法案緊急通過 打擊炒樓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以緊急程序表決通過“關於移轉居住用途不動產的特別印花稅”法案。政府稱法案可打擊短期的炒賣行為,穩定房地產市場,降低資產泡沫化的潛在影響。法案通過後從公佈翌日起生效。

打擊短期炒賣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引介法案。法案建議對於在規定限期內轉售居住用途的不動產交易徵收特別印花稅,稅率分2級:如在1年內轉售,稅率為20%;超過1年但不超過2年轉售,稅率為10%。

法案建議,如果未就不動產繳納印花稅,且在法律生效後轉售,不論相隔多長時間轉售,一律徵收20%的特別印花稅。

有議員關注以公司股東資產轉移方式炒賣房屋,法務局長張永春指,特別印花稅的納稅主體為住宅單位的移轉人,為建立有效的機制確保納稅人依法納稅,法案參考了《印花稅規章》第87條的規定,考慮了透過海外公司持有並移轉住宅單位的情況,規定了相關實體對繳納特別印花稅負有的連帶責任。

政府表示,近一段日子,在預期性通脹、利率偏低等因素影響下,房地產泡沫風險有可能持續上升,政府一向關注房地產市場的風險。外圍經濟環境出現變化,逆轉情況可能出現,屆時市民不但受損失,也會對社會造成衝擊,影響民生。政府有需要及早採取措施,防患未然。

劉仕堯稱,政府參考了鄰近地區實施類似稅項的經驗,經過綜合分析制訂了這法案,目的是針對短期的炒賣行為,穩定房地產市場,降低資產泡沫化的潛在影響。

法案有助調節樓市

劉仕堯表示,政府認為採取這措施須貫徹簡單原則,因此建議稅率只分2級,達到易明易操作的作用。措施並非針對自住的居民,因此最長規限只有兩年。法案建議設立豁免條文,包括容許涉及繼承、離婚、配偶及近親間的移轉,以及因破產、無償還能力而經司法判決作出轉移等,皆可豁免繳納特別印花稅。

劉仕堯強調,法案是針對現時過分熾熱的樓市炒賣活動而推出,透過加重炒賣成本,遏抑炒風,把市場回復相對穩定,但同時不會妨礙市民置業,保障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這項措施不僅是針對房地產市場,還屬於民生措施,具有穩經濟、抑炒風的作用。

多名議員關注徵收對象不包括車位和舖位,擔心不能完全遏止炒風。劉仕堯認為,社會較多關注住房的需求,因此優先考慮對轉售住宅徵收重稅。

特別印花稅法案通過後,身兼建築置業商會理事長的立法議員劉永誠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業界普遍支持特別印花稅法案,法案通過將增加樓市炒賣成本,有助調節樓市。另一名議員吳在權認為這法案確可對遏抑短期樓宇炒賣起一定作用,但樓市長期健康發展,不能單靠徵收特別印花稅,應配合房地產相關法律,以發揮真正的打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