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幾乎每天查辦一起貪污賄賂案

【中新社北京6月20日電】北京市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在2010年至今年4月的16個月裏,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450件、535人,挽回經濟損失2億餘元人民幣,辦案數達到了2003年以來同期最高,相當於幾乎平均每天查辦一起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

北京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高保京20日在此間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2010年至今年4月,北京市檢察機關查辦國美集團黃光裕等人單位行賄案、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勇(副省級)涉嫌受賄案等一批貪污賄賂大案、要案,辦案數達到2003年來同期最高。

高保京稱,今後一個時期北京市檢察機關查辦貪污賄賂犯罪的工作重點包括,利用人事權、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司法權等公權力謀取私利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在房地產開發、國土資源管理、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等方面影響社會穩定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群體性事件、重大責任事故以及黑惡勢力背後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大案要案和窩案串案。

另外,高保京介紹,2010年1月至今年4月,北京市檢察機關共受理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線索288件,立案偵查79件83人。其中包括故意和過失洩露國家秘密案件23件24人,查辦領域涉及國家駐外機構、國家戰略能源資源、航太科研、基礎地理、國家統計資料等多個重點領域。

高保京談到,北京市檢察機關接受舉報的方式從傳統的來信、來訪舉報,發展到目前的電話舉報、傳真舉報、網路舉報等方式。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張京宏提出,目前有些網站舉報反貪,鼓勵民眾在網上提供線索。對此,檢察機關肯定群眾的舉報熱情,也會對有價值的舉報線索採取嚴肅認真的態度。

他同時強調,來自網路的舉報線索亟需規範,其中不屬實的內容會對涉及人員造成負面影響,亦有可能對犯罪嫌疑人“打草驚蛇”,使得破案遭遇不利因素。

高保京表示,多年來,北京市檢察機關每年都集中獎勵一批舉報有功人員,在今年的“舉報宣傳周”期間,獎勵舉報有功個人46人,獎勵舉報有功單位9個,最高獎勵金額達1.6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