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局重組增人手

【本報訊】行政會已完成討《旅遊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草案建議調整旅遊局組織架構,增設傳播及對外關係廳以及培訓及質量管理廳,人員編制由199人增至368人。

旅局運作有需要調整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說昨日說,現行的旅遊局現時組織及運作的法例於九五年生效。自此之後,本澳旅遊業有很多重要的變化,包括博彩業的開放、內地個人旅遊政策的實施,澳門歷史城區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以及國家“十二五規劃”支持澳門特別行政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等。

面對旅客增長,本地旅遊業急促發展,旅遊市場對服務的要求,尤其對旅遊產品、國內及外地的推廣、行業素質及管理等方面的旅遊需求的回應能力,有需要制定新的《旅遊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他指出,《旅遊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藉設立新的附屬單位,為旅遊局建立新的職能架構,重新訂定其運作模式,使其具備更有效的資源和擴闊工作範圍,以配合社會及經濟的新形勢。

增設兩廳級部門

根據草案,旅遊局將新增傳播及對外關係廳以及培訓及質量管理廳。傳播及對外關係廳的主要職權為制訂旅遊局的整體傳播計劃,配合嶄新科技的發展,加強本地及對外的交流及溝通,以及推進與區域及國際組織的合作;培訓及質量管理廳的主要職權為促進旅遊業從業人員持續改善服務素質及提升專業水準,尤其著重加強與國內及外地旅遊業及培訓機構的合作,持續改善旅遊質量管理系統,以取得國家及國際認可。此外,計劃為本地業界訂定評級標準,以評估旅遊服務質素。

草案建議將旅遊局現有的行政暨財政處將升格為行政財政廳,該廳下設行政及人力資源管理處以及財政處,專責執行文書處理、人事管理以及編制旅遊局預算等工作。

此外,草案規定旅遊產品及活動廳的主要職權為協調旅遊新產品的發展,促進大型活動的組織,以及加強產品管理,以配合各項新基礎建設投入運作;組織計劃及發展廳搜集及分析關於旅遊發展的統計數據和資料,跟進重點研究項目,協助制定旅遊業的發展策略及協助發展各項新資訊系統;旅遊推廣廳將繼續進行國內及外地的旅遊推廣,加強與內地合作、評估旅遊市場的潛力,協調和落實各項旅遊推廣工作,以提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形象;執照及監察廳藉著發出執照及進行監察屬發出執照的活動,以及提出立法措施,繼續確保旅遊資源質素的改良。

人員編制擴至368

梁慶庭說,為回應旅遊局的職務擴增、旅遊業的持續擴展、及由此引致的工作複雜性增加,以及《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有急迫需要增加旅遊局的人力資源,以確保良好的本地旅遊資源質量管理,從而持續改善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旅遊形象,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旅遊局目前編制有199個職位,當中僅121個獲得填補。同時有195名工作人員以散位制度、編制外合同及個人勞動合同等制度受聘。實際工作人員達到316名。加之將有兩個廳級部門設立,草案建議將旅遊局人員編制增至368個職位,其中督察增至50名。

旅遊局長安棟樑表示,新增加的職位將會陸續開考,現有的工作人員及外界人士享有同等的機會,預計在幾年內將可完成全部招聘。希望借著此次調整使得內部分工更合理,效率得以提升。